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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基础学习,内容有保险金信托当前的市 场状况(未来可期)、保险金信托的分类及 法律架构、不同类型保险金信托 适合客户不同需求(需要反复铭记)、保险金信托创新业务,一起学习。
编辑于2023-04-28 15:22:21 浙江省保险金信托市场分析 架构拆解及功效分类
保险金信托当前的市 场状况(未来可期)
市场基础
中国居民财富暴风式增长
2022年将近700万亿
保险金信托发展
2014年落地国内首单
2020年保险金信托规模突破200亿
2019年12月,国内首个保险金信托服务标准发布
分类
遗嘱保险金信托
养老保险金信托
慈善保险金信托
家庭保单信托
未来发展
共同富裕背景下,中产必备
保险金信托的分类及 法律架构
保险金信托1.0
前保险后信托(备胎信托)
保险金信托2.0
内保险,外信托
保险金信托3.0
大信托,小保险
不同模式对比(详见图)
终身寿类保险金信托
身故后理赔金进入信托分配
年金类保险金信托
身前年金进信托、身后理赔金进信托,也就是身前就能看到分配
不同类型保险金信托 适合客户不同需求(需要反复铭记)
1.0版本适合客户
灵活安排受益金、分期、定额等方式,防挥霍
有杠杆(增值),起步低(家族信托1000万起步,保险金信托门槛低,还能分期交费)
适合无债务风险低客户
特别想照顾子女一生的客户,尤其是离异家长
2.0版本适合客户
资产隔离,对抗企业经营风险或是债务风险(融资、创业、上市前等等,提前安排)
防止自己或二代婚变风险(案例:保险金信托不被非婚生子分配)
希望提前把续期保费锁进信托(担心未来交费或突变状况导致交费出现问题)
希望财富传承绕过法律上复杂程序(遗产继承等流程往往需要6个月到1年)
年金类适合客户
想做保险金信托,但岁数大或是体检不好过关的客户
希望生前就能看到信托利益给到受益人的客户(考大学、结婚、创业等的设计)
希望无论身前还是身后,能够持续给到子女百年照顾的客户
终身寿类适合客户
通过保险杠杆翻倍赔付功能,扩大财富传承资产
重视留给子女财富的多少,也可采取年金+终身账户
生前自己掌控资产,身后交给信托掌管资产
自己掌控权特别强烈的家庭
离异家庭特别想保护幼小子女的客户
基于离异单亲后,子女幼小资产需要在世监护人管理,可约定子女成年后领取
担心身后财产继承产生纷争的客户
无需公证、杜绝继承权纠纷
保险金信托创新业务
“资金+多保单”保险金家族信托
多家保险公司、多类型保险产品及现金资产
家庭保单归集管理
未来会逐步完善
“家庭保单”保险金信托
投保人通过信托公司为多个被保人投保,保险金以信托的方式给到多个受益人
家庭多张保单资产集中管理
保险金信托+遗嘱
先设立保险金信托账户
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名下遗产在其身后追加进入保险金信托
将信托、保险、遗嘱三大传承工具结合
保险金信托+慈善
2016年为自闭症子女设立,约定分次给付 2020年追加、定额,并月定子女身后捐赠 2020年实现捐赠
保险保障、财富传承和慈善三项功能的融合
保险金信托核心功能优势解析
企业家业风险隔离案例
案例:个人独资企业欠债,夫妻双方被起诉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用于日常开支属于共债,除非能证明不用于共同开支
风险:个人独资(含个体、合伙)无限责任,企业风险传导至家业
风险隔离方案:改变组织形式(变个人独资为有限责任)、设立2.0版本的保险金信托实现家企风险隔离
应用场景扩展:
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
夫妻为公司经营提供连带担保
股东为公司融资,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
担心女婿创业失败将家业赔进去,同时女儿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保险金信托的资产保全功能
风险隔离: /进入保险金信托的资产为独立资产、可分期给到受益人 /父母赠与资产的保护
幼小子女财富监护缺失案例
案例:女强男弱一女未成年,女方身体欠佳,担心身后女儿保障
法律依据:民法典27条--父母第一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兄姐第三,最后其他
法律依据:民法典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风险:未定遗嘱或其他措施,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年幼,监护人可挪用
风险隔离方案:别墅变现金,设立终身寿保险金信托,设置领取要求和监察人等
应用场景扩展:
夫妻离异,单亲留给子女/祖孙传承/父母与子女年龄差大或父母身体欠安
保险金信托的功能
财富传承功能,给到想给的人
激励引导后代、防止后代挥霍--设计灵活分配机制
资产规划功能--保单杠杆作用、增值功能
夫妻矛盾遗产纷争案例
案例:父母去世给已婚儿子留下资产,儿子离婚被要求分割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风险:未立遗嘱,遗产成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方案:订立遗嘱、货币资金设立保险金信托
应用场景扩展:
/父母希望继承的前提是子女婚姻圆满(肥水不流外人田) /夫妻关系不睦,一方父母有资产可继承 /希望直系继承,防止姻亲继承
父母赠与财富遇二代婚变纠纷案例
案例:富二代女儿离婚,父母赠与财产被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2条(同上)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3条,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风险:父母赠与时未特别说明、父母用子女银行卡代持房产或金融资产,皆视为赠与双方
方案:年金型保险金信托
应用场景扩展
/父母给子女出婚资 /婚前个人大量资产,婚后依然需要增值 /子女婚后,父母依然持续资助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案例
案例:去世后指定哥哥为遗产(包括公司)管理人,儿子继承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1145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1145条--遗产管理人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风险:遗嘱未立遗产管理人,继承时产生纠纷;有管理人时,继承遗产程序复杂(清算债权债务、召开继承人会议、达成共识、全部继承人配合)
方案:保险金信托避开复杂遗嘱继承
应用场景扩展
继承人之间很难选出遗产管理人的客户
生前债权债务比较复杂的客户
生前欠税漏税较多的客户
家庭成员对他依赖性较强的客户
立有遗嘱,但担心有继承人不服的客户
保险金信托功能
避开繁琐继承手续,保险金信托不属于遗产,规避继承权公证、管理人纠纷等
再婚家庭遗产争夺案例
案例:丈夫一婚离异后财产未分割(有一女),二婚后去世(有一子),身后遗产纠纷
关系梳理,见后图
风险:离婚不做财产分割、不定遗嘱
方案: 1、离婚及时财产分割并过户 2、定预防性遗嘱(房产、股权),约定分配,金融资产通过人寿保险或保险金信托处理 3、现金资产,保险金信托账户管理
应用场景扩展
妻子担心老公偏心前婚的子女
再婚后担心对方带来的继子女分割遗产
丈夫担心前婚子女与后婚子女因为继承财产发生矛盾
前婚妻子对丈夫后婚生活忿忿不平
再婚前担心自己婚前财产没有留足给孩子
身后冒出离奇私生子案例
案例:丈夫去世后出现非婚生子女,要求分割遗产,正妻要求情人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1127条-遗产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风险:感情难保证,唯有财富和法律工具;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
方案:设立终身寿型保险金信托,极高的私密性,无需提前公证/公布(婚生子女用夫妻共同财产设、非婚生子女用个人财产设)
应用场景扩展
担心丈夫有婚外情,把财产给情人的妻子(缩小夫妻共同财产)
担心丈夫一旦有什么事儿 ,私生子会来分家产
从男方角度,担心自己离世后私生子得不到全面保障
从男方角度,担心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发生冲突
保险金信托功能
财富传承,即使委托人身故也不影响执行
规避继承纠纷和繁琐的继承手续
隐私保护功能
婆媳矛盾引发遗产继承诉讼案例
案例:刚结婚不久丈夫去世(孩子刚出世),婆婆质疑婚姻无效,配偶要求分割遗产(股权、房产、现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1123条(同上)、民法典1127条(同上)
风险:丈夫作为家庭纽带,未处理好关系导致身后家庭矛盾
方案:保险金信托
应用场景扩展
/婆媳关系不睦 /丈夫兄弟姐妹多 /从男方角度,担心婆媳冲突 /从婆婆角度,担心媳妇挥霍及孙辈照料
保险金信托功能(同案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