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高中政治有效思维导图预习及复习框架,提升政治归纳素养能力,希望这份脑图会对你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3-05-02 02:23:13 福建省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16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成年人:18岁以上
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
成年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的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未满八周岁;八周岁以上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
成年人: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是什么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物
债权关系——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识
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特点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依法治国角度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民法角度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和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权利
自然人
内容
人身自由
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
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内容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地位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力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权
含义
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保护的原因
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保护的要求
自然人有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两个需明确的问题
社会角度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父母角度
未成年人
父母决定其姓名
成年之后
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编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肖像权
自然人
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隐私不可侵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制度的意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1)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2)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3)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物权
原则:物权法定、公示公信、平等保护
所有权
他物权
所有权
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的长期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质权
尊重知识产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
发行权
改编权
翻译权
表演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护期限
自然人
有生之年加去世五十年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作品发表后五十年
激励创新——专利权
以下保护期均自申请日算起
发明专利
保护期20年
实用新型专利
保护期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期15年
点石成金——商标权
注册商标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有效期
十年
可以申请续展,次数不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订立的阶段
要约
承诺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无效情形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违背公序良俗
(3) 合同的主体不适或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有效情形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3. 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4. 特别形态的合同需要采用特别形式
立字有据更可靠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原则
诚信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绿色原则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②抚养费、赡养费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
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其过错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限制的内容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作品的合理使用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在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况下,仍需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原因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抚养、教育
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原因
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含义
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缺陷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法定继承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 ②予以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遗产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义务的,遗产应当不分或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
第一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遗嘱
遗嘱继承
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
不属于继承
意义
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利于家庭和睦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珍惜婚姻
无效婚姻
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重婚
近亲结婚
可撤销婚姻
胁迫结婚(1年之内)
隐瞒疾病(1年之内)
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受到限制情形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原告又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申请离婚后30日满,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请发给离婚证,立即有效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地位平等
双方人格独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立足职场有法宝
法律守护劳动者
意义
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共同发展
劳动关系
含义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要原则
体现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体现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劳动也要签合同
劳动合同一旦签字或盖章,不得随意变更
含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协议
意义
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心中有数上职场
明明白白工作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平等就业,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算起
清清楚楚维权
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不具法律履行效力,不是必经程序
在自愿、合法原则上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劳动仲裁(一年内)
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诉讼
诉讼(15日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迈出创业第一步
创业步骤
经营主体
准备相关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
及时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市场竞争讲公平
依据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不正当竞争行为
“搭便车”行为
混淆行为
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行为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意义
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增进社会福祉
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消费权利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维权途径
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诉讼
依法纳税是义务
税收
特征: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地位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纳税意义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分类
增值税(营改增)
最大特点: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作用
由注重效率转为更加关注公平
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认识调解与仲裁
以和为贵选调解
和解
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调解(优先选择)
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分类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伟大的“东方经验”
性质: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机构的群众性组织,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不收取任何费用;尊重当事人权利;不违背法律法规
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行政调解(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
便携经济选仲裁
商事仲裁
特点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程序比较灵活
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一裁终局
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解析三大诉讼
诉讼及其特点
含义
“打官司”,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类型
民事诉讼
当事人均可提起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主要是行政相对人提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
自诉:自诉人提起 公诉:人民检察院提起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何种刑罚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原因: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公正审理
申请回避
原因: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应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清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
两审终审制
意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期限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不服判决(实体):15日
不服裁定(程序):10日
刑事诉讼
不服判决:10日
不服裁定:5日
寻求法律援助
含义
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申请法援的情形
民事和行政纠纷
经济困难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刑事诉讼
经济困难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起诉“告状”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地位: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登记立案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
发送起诉状副本
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审理与判决
开庭审理
最重要的环节
五个阶段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刑事公诉案件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
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处处留心皆证据
含义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的根据
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可达成一致
种类
民事诉讼
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做法
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
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
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
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
主张权利靠举证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
原因: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
结果: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倒置原因: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不得强迫任何人正视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16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成年人:18岁以上
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
成年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的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未满八周岁;八周岁以上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
成年人: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是什么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物
债权关系——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识
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特点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依法治国角度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民法角度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和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权利
自然人
内容
人身自由
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
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内容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地位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力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权
含义
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保护的原因
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保护的要求
自然人有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两个需明确的问题
社会角度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父母角度
未成年人
父母决定其姓名
成年之后
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编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肖像权
自然人
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隐私不可侵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制度的意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1)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2)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3)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物权
原则:物权法定、公示公信、平等保护
所有权
他物权
所有权
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的长期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质权
尊重知识产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
发行权
改编权
翻译权
表演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护期限
自然人
有生之年加去世五十年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作品发表后五十年
激励创新——专利权
以下保护期均自申请日算起
发明专利
保护期20年
实用新型专利
保护期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期15年
点石成金——商标权
注册商标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有效期
十年
可以申请续展,次数不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订立的阶段
要约
承诺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无效情形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违背公序良俗
(3) 合同的主体不适或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有效情形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3. 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4. 特别形态的合同需要采用特别形式
立字有据更可靠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原则
诚信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绿色原则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②抚养费、赡养费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
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其过错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限制的内容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作品的合理使用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在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况下,仍需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原因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抚养、教育
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原因
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含义
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缺陷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法定继承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 ②予以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遗产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义务的,遗产应当不分或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
第一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遗嘱
遗嘱继承
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
不属于继承
意义
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利于家庭和睦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珍惜婚姻
无效婚姻
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重婚
近亲结婚
可撤销婚姻
胁迫结婚(1年之内)
隐瞒疾病(1年之内)
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受到限制情形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原告又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申请离婚后30日满,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请发给离婚证,立即有效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地位平等
双方人格独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立足职场有法宝
法律守护劳动者
意义
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共同发展
劳动关系
含义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要原则
体现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体现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劳动也要签合同
劳动合同一旦签字或盖章,不得随意变更
含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协议
意义
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心中有数上职场
明明白白工作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平等就业,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算起
清清楚楚维权
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不具法律履行效力,不是必经程序
在自愿、合法原则上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劳动仲裁(一年内)
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诉讼
诉讼(15日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迈出创业第一步
创业步骤
经营主体
准备相关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
及时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市场竞争讲公平
依据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不正当竞争行为
“搭便车”行为
混淆行为
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行为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意义
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增进社会福祉
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消费权利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维权途径
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诉讼
依法纳税是义务
税收
特征: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地位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纳税意义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分类
增值税(营改增)
最大特点: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作用
由注重效率转为更加关注公平
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认识调解与仲裁
以和为贵选调解
和解
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调解(优先选择)
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分类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伟大的“东方经验”
性质: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机构的群众性组织,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不收取任何费用;尊重当事人权利;不违背法律法规
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行政调解(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
便携经济选仲裁
商事仲裁
特点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程序比较灵活
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一裁终局
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解析三大诉讼
诉讼及其特点
含义
“打官司”,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类型
民事诉讼
当事人均可提起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主要是行政相对人提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
自诉:自诉人提起 公诉:人民检察院提起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何种刑罚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原因: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公正审理
申请回避
原因: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应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清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
两审终审制
意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期限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不服判决(实体):15日
不服裁定(程序):10日
刑事诉讼
不服判决:10日
不服裁定:5日
寻求法律援助
含义
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申请法援的情形
民事和行政纠纷
经济困难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刑事诉讼
经济困难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起诉“告状”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地位: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登记立案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
发送起诉状副本
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审理与判决
开庭审理
最重要的环节
五个阶段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刑事公诉案件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
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处处留心皆证据
含义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的根据
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可达成一致
种类
民事诉讼
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做法
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
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
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
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
主张权利靠举证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
原因: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
结果: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倒置原因: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不得强迫任何人正视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