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的思维导图,主要介绍了 审判程序中的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欢迎自行补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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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刑法
贫困户动态调整程序
民事诉讼法学
审判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
一、起诉与受理
起诉 1、起诉的条件(4):原告主体适格;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先行调解 3、受理:对起诉进行审查;受理的法律效果
二、审理前的准备
三、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裁判阶段、宣判(当庭宣判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立即发送判决书)
四、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决宣判、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6+6
五、撤诉和缺席判决
撤诉: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2、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的;3、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用;4、有独立请求权的的第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5、无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缺席判决:是指一方当事人(被告方)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制度。【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若借贷关系不明确,法院又难以查清事实时,应裁定中止诉讼。】
六、延期审理
七、诉讼中止
八、诉讼终结
九、判决(实体性、可上诉)、裁定(程序性、不可上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三种情况除外)和决定(程序性)
简易程序
适用的条件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
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协议适用: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但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且不得违反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禁止性规范。
简易程序的变更
可变更为普通程序,但普通程序不可变更为简易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
应当适用: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可以适用:50%<X<2*50%
举证期限:7日,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审理期限:2个月内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1个月
第二审程序
主体必须适格
一审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法定代理人和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可以当事人的名义上诉
上诉期限:一审判决15日,一审裁定10日
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无效
审结期限:判决3个月,裁定30日
再审程序
再审的启动程序
(一)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本院自行启动:院长经审判委员会书面申请
上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启动再审:有权提审或指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人民检察院启动再审:只能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率后6个月提出;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特别程序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概述
执行的相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