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
教育法律基础 含义,构成要素,类型 教育法律关系,责任,救济 依法执教
编辑于2020-03-03 12:34:39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
一、教育法律概述
教育法概述
含义
子主题
教育法的作用
确认和保障教育的性质和方向
性质和方向 是教育工作的首要问题 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作用分为
规范
指引作用
评价作用
教育作用
预测作用
强制作用
社会
保障教育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
保障教育的正确方向,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维护其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规的内涵
教育法规的含义
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政策的含义
含义
子主题
教育政策的基本特征
政治性和原则性
政治性是教育政策的根本特征 直接反映制定政策的主体自身的利益和要求
目的性和可行性
稳定性和间断性
合法性和权威性
系统性和多功能性
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教育法规的纵向结构
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宪法”“教育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部门法
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定制的, 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规章
地方性教育法规
地方性教育规章
教育法规地横向结构
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 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教育立法
含义
教育立法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前提和基础
子主题
程序
一般分为
教育立法准备
提出立法议案
审议法律草案
表决和通过法律
公布法律
教育法的实施
含义
实施的两种方式
教育法的遵守
禁令的遵守
义务的履行
权利的享用
概要
教育法的适用
教育法的效力
时间效力
地域效力(空间效力)
人的效力
二、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体系
教育法律规范概述
含义
子主题
构成要素
法定条件(假定)
行为准则(行为模式、处理)
法律后果(制裁、奖惩)
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型
根据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不同
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根据强制性程度
强制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根据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 行为是否可能发生在该规则之前
调整性规范 构成性规范
教育法律关系概述
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
子主题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
是以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是以权利与义务为核心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
客体
物质财富 非物质财富 行为
内容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律权利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
行为权 要求权 请求权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子主题
三、教育法律责任与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责任概述
含义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有损害事实
有违法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无过错原则
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
申诫罚
能力罚
财产罚
人身罚
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违宪责任
教育法律救济概述
含义
渠道
诉讼渠道
司法救济
行政渠道
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议制度
其他渠道
校内调解、教育仲裁等
基本原则
事后救济
职权专属: 权利救济要求只能向特定的机关提起
正当程序原则
教育行政复议与教育行政诉讼
复议
诉讼
教育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
含义
参加人
申诉人
被申诉人
受理机关
程序
申诉提出
受理
处理
学生申诉制度
含义
参加人
程序
提出申诉
口头
书面
等待主管机关受理审查
听取对申诉的处理结果
四、依法执教
概念
依法治教方略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也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依法执教的必要性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
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
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教师违法行为(侵权行为)
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侵犯学生的的人身权
侵犯学生的的财产权
侵犯学生的著作权
不作为违法侵权
依法执教的途径
“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的方针和政策
“育人”实践过程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依法执教的方法
提高教育法律意识 增强教育法制观念
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
注重培养和提高依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