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编辑于2019-02-11 12:17:22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2019年1月9日 第二期 微课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技术实务P81,综合能力P51,P52 建规 3.3.5-3.3.7 3.3.9
员工宿舍
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建规3.3.5及3.3.9
办公室、休息室
与厂房的关系
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规3.3.5
甲乙类厂房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 确需贴邻本厂房时,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 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不内置,可贴邻,三条件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
确需贴邻本厂房时,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
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丙类厂房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可内置,三条件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与仓库的关系
3.3.9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规3.3.9
甲乙类仓库
严禁设置,不应贴邻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丙丁类仓库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三条件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丙类液体中间储罐
3.3.7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 其容量不应大于5m3。 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建规3.3.7
设置在单独房间内,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其容量不应大于5m3。
附属(中间)仓库
3.3.6 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2 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 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 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3.3.6 本条第2款为强制性条文。甲、乙、丙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大,故厂房内的这类中间仓库要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甲、乙类仓库还需考虑墙体的防爆要求,保证发生火灾或爆炸时,不会危及生产区。 条文中的“中间仓库”是指为满足日常连续生产需要,在厂房内存放从仓库或上道工序的厂房(或车间)取得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的场所。中间仓库不仅要求靠外墙设置,有条件时,中间仓库还要尽量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 对于甲、乙类物品中间仓库,由于工厂规模、产品不同,一昼夜需用量的绝对值有大有小,难以规定一个具体的限量数据,本条规定中间仓库的储量要尽量控制在一昼夜的需用量内。当需用量较少的厂房,如有的手表厂用于清洗的汽油,每昼夜需用量只有20kg,可适当调整到存放(1~2)昼夜的用量;如一昼夜需用量较大,则要严格控制为一昼夜用量。 对于丙、丁、戊类物品中间仓库,为减小库房火灾对建筑的危害,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库房要尽量设置在建筑的上部。在厂房内设置的仓库,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表3.3.2的规定,且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类厂房有关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例如:在一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多层厂房内设置丙类2项物品库房,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6000m2,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48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m2,则该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6000m2,但对厂房占地面积不作限制,其中,用于中间库房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般不能大于1200m2;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仓库的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增加。 在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生产车间和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应当一致,且该耐火等级要按仓库和厂房两者中要求较高者确定。对于丙类仓库,需要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生产作业部位隔开。
建规3.3.6
1 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2 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 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 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