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主体制度
综合mooc与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
编辑于2020-04-05 13:05:04行政主体
资格概述
定义: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独立承担行政职责的组织
特征
是行政组织而非个人
依法获得公共行政权、有行政职权的组织
行政
国家行政
私行政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能独立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
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
要求
法律要件:获得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组织要件
依法成立
具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职位人员编制
具备从事职能的所需的场所和条件
行政主体的分类
我国
职权性行政主体(组织法授权)
中央行政组织
国务院
国务院管辖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事机构
港澳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议事机构和临时机构
特定情况法律授权
地方行政组织
地方各级政府:省市县乡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港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行政行署与行政公署
区公所
街道办
授权性行政组织(单行法、规章)
行政机构
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
企业组织
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群众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村委会
居委会
行业组织
可能性
我国行政主体强调法律属性,要求法律授权 不看重是否为法人且大多数不是法人
法国
国家行政机关:各个部门可独立做出行为但不是行政主体
地方团体自治组织:大区政府、省政府、区政府为自治体
公务法人
同业公会
英国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不同层级的伙伴关系
公法人
英法行政主体强调法人属性,要求具有 独立财产和独立的意思表示
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行政职权
行政立法权
目的
机关管理
贯彻落实上级立法
和法律(狭义)相比
优势:跟上社会管理需要,行政法治有序、有据可依
劣势:权威性、稳定性差
行政决策权(行政规范制定权): 对重大事项形成意思表示的途径和手段
行政决定权:除重大事项以外的意思表示实现手段
对行政管理中具体事宜的处理权
法律规范未明确规定事项的规定权
被视为行政立法权的补充, 其内容属于行政解释
主要限于行政裁量事宜
行政命令权
含义:针对他人应作出的义务,维持相应秩序 ——有时针对某一人,有时针对特定一类人
表现形式:正式文件、文字、手势行为等
受到一定条件限制: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性法律关系
和行政决定权往往是同一个意思表示的不同阶段或侧面
行政检查权
检查的是有无遵守法律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直接接触,对其行为I、场所、物品进行检查
权力界限必须分明
对同一物品不同行政主体有不同检查权, 易造成权力的滥用
行政制裁权
主要是行政处罚权,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权
如公布违法事实等
并非所有行政主体都有行政处罚权
行政强制措施权
和行政处罚等都是行政决定权 或行政命令权的具体形态
行政强制执行权
含义: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经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权利
首先考虑法院:法院先对行政决定进行审查,合法则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
原因
案件过多
法院效率不高
执行必须有明确法律规定
行政委托、监督权
表现为行政合同的缔结权
是在委托基础上的监督权
是行政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
行政司法权
行政调解权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以自愿为原则
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
协商达成协议
行政裁决权
含义: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权力
主体:行政机关或法定的行政机构
对行政裁决不服可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权
含义:行政主体根据相对人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主体的其他活动进行复核、审查的权利
对象:行政争议案件
对规章以下的规定“一并审查制”
只能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行使或个别法律授权的行政主体
行政职责
严格遵守法定权限
纵向权限
横向权限
地域权限
事务权限
时间权限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不同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规定不同
类型
法定程序
自定程序
全面履行行政职务
岗位与职务
管理内容
行政合理
区别 及 主体资格
国务院办公厅与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协助国务院处理日常事务
有一定管理职能,不能直接对相对人做出具体行为, 不能制定行政法律或规章只是抽象的,如用文件引导相对人行为
国务院办事机构
协助国务院处理专门事项
机构改革:合并或挂牌
一般不具有主体资格,但可有某一方面的授权
政府机构与职能部门
政府机构
常指内设机构,有的与职能部门重合
不承担对外职能
职能部门
表现为各个“局”
通常有对外职能
有对外管理不一定有授权, 但有授权的一定要有对外管理职能
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
内部办公
管辖地区事务范围:与所属机关一致
授权主体:可能性较小
派出机构
外部管理
管辖地区事务范围:某一特定地区
授权主体:成为行政主体的可能性更大
都有行政管理职能,主要区别在于 管辖地区事务范围和授权可能性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
设置主体: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
具有对外管理职能,是行政主体
成分
地方行署与地方公署
区公所
地方行政体制的调整:“区”变成“镇”、乡的合并 →区公所变成街道办
“街道办”设置地区
不设区的市
设区的市辖区
一般都是乡镇地区
本没有主体资格但视为具有主体资格
没有同级人大与司法机关
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在省市县的分行
海关总署在地方设立的海关
各地开发区管委会——市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工商所、派出所等
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法律概念
参与活动的多样性
行政关系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民事关系:民事主体
并不总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行为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为主体
有行政权,可对外管理做出行为
包括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有行政权,可对外管理
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
主要在于名义与责任
行政性公司与企业性公司(企业单位)
行政性公司
不进行独立核算(进入财政预算)
可对下属类企业进行管理
自身没有经济事务和经济责任
有管理权但不能承担经济责任(非法人)
有权无责,向企业性公司的转化:政企分离
政:“局”,市场管理与监督,不涉生产经营
企:组织安排生产活动,平衡财务与政策, 协调生产,监督生产的完成
企业单位
法人身份
可独立核算
以盈利为目的,对内部事务管理有责任
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监督关系主体
高校与教育局关系
如何理解“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自由”
行政优先权的保障
内容
行政受益权
比较
行政受益
受益来源:国家机关
获取前提:履职需要
民事收益
收益来源:另一平等民事主体
获取前提:基于对财产的所有权
民法“四项全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行政优先权
先行处置权
应急性原则
如行政治安处罚:传唤、讯问、取证、裁决 四个步骤可以被打破
要求:维护利益>对相对人的损害
获得社会协助权
推定有效
含义:诉讼期行政行为有效
原因:防止行政管理的中断
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赔偿
限制条件
行使主体:国家行政机关
优先权的法律规定
行使职权、从事行政公务时
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