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4.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思想渊源
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 简略提纲版 详细版。国际关系、国际政治考研资料。该图不得用作商业用途,违者必究。
编辑于2023-09-08 17:51:09 内蒙古自治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思想渊源
自由主义起源
古希腊
荷马 BC750—700 《伊利亚特》《奥赛德》:人并不总是上帝和命运的奴隶,人的自由意愿的张扬和实现是可能的事情
柏拉图:把政治体制和战争倾向联系起来,认为军事集权政体容易发动战争
波利比奥斯:运用多种层次分析法,把人的自由意志作为重要的解释因素,同时也提倡社会的多元和政治权力的分散
斯多葛学派:对个人的重视、对理性的信心、对人类大社区和自然法的强调等,对后来自由主义的发展起到一定影响
古罗马
西塞罗:把自然法作为世界秩序的基本保障,由于人的理性自然法可以起到普遍的制约作用。还认为战争应该服从法律的规范,正义和良好意愿应该成为进行和终止战争的基本原则
奥雷里奥斯/马可奥勒留:世界城市和世界公民。人有着为公的冬季,所有人的利益在本质上是和谐的
中世纪
自由主义进一步发展,罗马思想家的观点得到基督教思想家的加强和扩充
托马斯·阿奎那
强烈的博爱思想和乐观意识
有两个世界:人的世界和神的世界。人从神的世界得到生命的权利和价值,这两个世界在神的意志中实现和谐,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人际关系的根本。国家之间的关系也是以和谐为基础的。国际法是自然法在国与国关系方面的反映,国家都遵循自然法的引导,因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和谐的。对于战争,阿奎那认为这是破坏自然和谐的典型例子,所以应当尽量避免。存在正义战争,判断标准是看战争的目的是否是停止战争、恢复和平。“对于上帝忠实的信徒而言,甚至战争也具有和平性质,因为战争的目的不是出于贪婪和残酷,而是出自对和平的期冀,是为了制止邪恶、助长善良。”
启蒙运动
产生自由主义。封建体制解体,中世纪结束,资本主义兴起、国家建立,自由主义发展壮大
自由主义起点:17C 英国
洛克
贡斯当
孟德斯鸠
亚当·斯密
康德
约翰·斯图尔特·穆勒
一格劳修斯与战争和平法
格劳秀斯 1583—1645
个人生平
荷兰著名政治家、法学家,做过史官、外交官、诗人、政治评论家。卓越贡献:国际法领域。把国际法作为国家行为的主要制约因素
11岁进入莱顿大学,后师从政治家约翰·范·奥尔登巴列维,在法国学习法律,学成回国后,成为律师,定居海牙
著作
《海上自由论》
《荷兰法律导论》
《战争与和平法》
里程碑式法学著作
1625年,正值欧洲洲处于三十年战争时期
第一部系统讨论国际法的专门著作,详细地论述了国际法的主要内容,几乎概括了国际法的全部范畴,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基础,确立了国际法准则,对当时和后来的国际关系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包含了对各种法律的讨论,与国际关系密切有关的是关于国家之间法律的阐述,包括正义战争、法律和战争的关系、战争的规则、对平民和战俘的处理、战胜国的义务等问题。 《战争与和平法》的问世不仅对于实际的国际关系产生了影响,也对国际关系的理论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 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的新的国际关系中,这部著作的重要意义更加显现出来,其中的原则体系为新出现的国家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 很快,各种欧洲主要语言的译本相继问世,格劳秀斯也被誉为“国际法之父”。
时代背景
欧洲动荡和重组的年代
国际关系发展的2个特征
欧洲经受了长期的战争:德意志诸侯和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之间的三十年战争从波西米亚开始,迅速席卷整个欧洲大陆,法国、瑞典、英国、丹麦、俄国等主要国家全部参与了战争
现代国家体系的形成
形成
三十年战争:德意志诸侯和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
三十年战争结束:《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示志着国家体系的确立,标志着主权概念得到欧洲国家的普遍接受,也标志着以领土主权为实质的国家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体。国际法因此也就成为国家之间的法律,成为由国家创立的、为协调国家之间关系服务的行为准则
意义
1.国家拥有领土,国家在其所管辖的lin领土之内有最高权力
2.所有国家享有平等的主权,没有更高的权威凌驾于国家之上,没有国际政府可以对国家发号施令
3.国家有使用武力的合法权利,只有代表国家的政府才能合法使用武力
领土、主权、国家等国家基本特征成为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和标志性特征
国际环境
斯宾诺莎、霍布斯:国际体系是没有秩序、处于原始状态的社会
相信人类理性可以使他们认识到战争的残酷,从而建立一个有秩序的国际社会
和政治现实主义的相似之处
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导行为体:17世纪的国际体系是一个以国家为主导的体系
同意法国政治学家让·博丹对于主权的定义
接受斯宾诺莎和霍布斯关于人性的观点,从人的自然状态推导出国家不断处于利益冲突之中,承认国家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无政府状态
承认国家的理性和自私特征,认为国家行为的主要驱动因素是国家利益
国际关系理论贡献
国际社会说
国际秩序的基本特征虽然是无政府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不一定就是非社会的无序的混乱状态
国家体系是一个无政府社会,即在国际体系中虽然没有一个凌驾于主权国家的政府,但是可以存在秩序,这是一个无政府的国际社会,即国家组成的社会。既然是社会,就存在社会秩序,因为秩序是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并且,既然需求秩序,国际社会中就可能产生法律和契约。所以,国际法是维持国际社会秩序的重要条件
国际法
规范国家战争行为的重要作用
要尽最大努力防止战争的发生,但也意识到,在国家体系中战争是难以避免的
战争只能在正义的名义下、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
三个正当理由
自卫
收复财产
惩罚
国家行为
国家行为具有可约束性,国家之间的合作是可能的
自由主义:国家的基础是由公民建立的社会契约,公民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同意让渡部分自然权利,设立政府,并制定法律
格劳秀斯:在国际社会中可以建立相似的契约,这种由主权国家建立的国际社会契约的权威性不及国家内部的契约。如果国家认识到这种契约有助于实现它们的利益,那么,它们就会确立规则和法律制度来规范它们的国际行为。从主权国家的自身利益出发,国际法不仅是可能确立的,而且会对国家的行为具有约束性。在这种意义上,格劳秀斯的理论包含了国家转让主权的内容。在任何社会中,包括国际社会,绝对主权是不可能存在的,国际法的确立有效实施都需要主权国家在一定程度上转让部分主权
影响
英国学派
一、国际社会。将国际社会无政府特征作为研究国际关系的主要出发点,致力于研究国际社会形成的条件和克服无政府状态、建立国际秩序的机制。力图在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体系框架之内建立一个有秩序的国际社会
二、强调国际法在维护国际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国家通过国际法实现国际社会的可能。首先认为国际法、国际惯例、国际制度是国际社会的必要条件。赫德利·布尔:国家认识到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在相互关系中遵守共同规则、参与共同制度。具备这些条件就形成了国际社会,唯此而言,国际社会和其他社会形式没有质的区别
国际机制理论
斯蒂芬·克拉斯纳《国际机制》
“格劳秀斯派”:机制理论中带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学者
只要存在政治体系,就存在国际机制,即便是在大国争霸这种最具无政府特征的国际关系领域,国际机制也是重要的因素,典型的例子是美苏两极时期在战略武器领域的军备控制和核裁军机制
新自由制度主义
国际法是国际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国家的国际行为的主要变数
虽然这一学派更多地借鉴经济学理论,强调国际制度通过促进国家利益的实现来规范国家行为,提高合作水准,但是把国际制度作为约束国家行为体、削弱国际无政府状态的负面影响等重要观点,显然是受到格劳秀斯思想的影响
二洛克与个人主义政治观
洛克(1632-1704):启蒙时期英国政治思想家、哲学家。出身于一个清教徒家庭,在牛津大学毕业后留校教授希腊文、修辞学和哲学,担任过外交和其他政府职务
著作
《政府论》
上篇:以批判菲尔莫开篇,驳斥君权神授的观点
下篇
解释政府和权力的真正基础;强调在政治生活中个人高于国家
人在自然状态中受自然法的支配,享有天赋的自由、生命和财产权利。为了使这些个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人民同意建立国家和代表他们的政府。国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由、生命和财产。洛克提出主权在民的思想,认为如果统治者不能够履行和人民之间的契约,人民有权废黜统治者。另外,他还论述了国家权力分立等民主政治体制的重要问题
《人类理解论》
《基督教的合理性》
《论宽容》
自然状态下的人是自由平等的,没有人能够具有完全的智慧支配他人,每一个人都直接对上帝负责
时代背景
战争和国际秩序重建+启蒙运动
专制主义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国家体制得以建立,国家主权得到承认,随之而来的是专制主义的横行
君权国权高于一切。专制主义占主导地位,在君权神授的政治思想框架之中,统治者以国家名义对公民实施暴虐的行为不能受到任何质疑
专制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思潮,成为17世纪在欧洲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理论和政治权力意识。专制主义宣扬君权神授,认为既然君主的权力来自上帝,所以只对上帝负责,其统治权不受任何立法、司法、民意、宗教等制度的限制。根据这种说法,即使是对民众残暴的统治和镇压也可以用上帝对人类罪恶的惩罚这样一种专制主义理论加以解释。专制主义政治理论的代表人物菲尔默爵士发表名为《族长》的政治宜传著作,把国家比作家族,把第一个国王亚当比作族长,服从族长是所有部族成员首要的政治职责。由于上帝创造人的时候就赋予他们不平等的地位,使有些人治人、有些人治于人,所以人生而不平等,生而不自由。任何社会都不会始于自由和平等的个人。所以君主的专制和臣民的服从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政治理论在当时的英国和法国由于君主本身的支持和提倡而大行其道,成为专制主义政权的理论基础和辩护士
贡献
个人自由
从根本上反对专制、主张民主。他的理想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权、人人平等的社会
有限政府权力
个人主义政治观
国家是在基于个人同意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的,国家的作用仅限于保证稳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环境,以保证个人在这这种环境中根据自己的意愿相互交往
个人是第一位的,国家是第二位的;个人是本源,国家是派生的;个人是目的,国家是手段
社会的权利:作为集体形式的权力,包括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个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而转让的部分权利。个人在组成政府之后并没有失去权利,而是把这些自然权利带进社会
基本人权:对于个人来说,诸如生命、自由、财产等基本权利不可转让
没有个人的安全就没有任何团体(包括国家)的安全可言:人民是社会契约的当事人,人民有着至上的权力决定政府是否危及人民的安全
自然状态
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也是平等的状态。在这种自然状态中,人受到自然法的约束,也正是由于自然法的合理约束,人才真正有了自由
存在于人类的初始时期,存在于市民社会之前。在这种状态中,人们和睦相处,遵守自然法的约束,享受着天生的自由和平等。人在这种状态下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是是理智的、有着上帝赋予的自然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自然法给予他们生存、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自然状态的相对状态是市民社会,其基本定义是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一个共同的法官;战争状态的相对状态是市民社会,其基本定义是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一个共同的法官
把人作为自自由、平等的理性人来看待,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主要的基调是和谐与幸福。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这就是保护他们天赋的权利。一个人的生存不不会形成对另一个人的必然威胁,他们可以通过理智地协调与合作,形成一个共同体,更加有效地保护自已的利益。如果以这种方式看待世界上的的国家,那么,国家之间也可以通过理性的合作和协调,组成共同体,更有效地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人类社会
比霍布斯乐观,对人类社会发展持进化的观点,认为人会依照自己的理性,逐步朝着越来越好越来越进步、越来越和谐的方向发展
影响
威尔逊建立国联、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英国的《人权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
自由主义
一、国家作用的弱化。当今世界国家主权受到侵蚀,绝对的国家主权不复存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间的距离缩短、经济活动愈加频繁,政府对国民的控制缩小。欧洲一体化80S以来的再度发展说明国民对国家的忠诚可以转移。国家的利益首先是社会和公民的利益
二、主权和人权。个人第一位,是目的,国家第二位,是手段,个人权利先于国家权利,个人是国家的主体,也是国际关系的主体。因此,国际关系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情,更为重要的是世界所有公民和每个公民的事情。更进一步而言,人权不再仅仅是国家内部事务。即使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也是个人安全第一,国家安全第二
三亚当·斯密与自有资本主义理论
亚当·斯密(1723-1790):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和道德哲学家,出生于苏格兰的柯卡尔迪城,就读于格拉斯哥大学和牛津大学,毕业后在格拉斯哥大学担任道德哲学教职多年。被称为“资本主义之父”
著作
《道德情操论》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背景
18世纪,国家体系巩固和发展阶段
重商主义
经济领域:15、16世纪发展起来的重商主义仍是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学说和经济政策。虽然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已经开始兴起,但是欧洲的主要国家仍然是重商主义的天下。重商主义是政治专制主义的孪生兄弟,也是专制主义在经济领域的具体表现。重商主义的的核心是把金银货币等同于社会财富,认为国家财富的多寡取决于金、银等贵重金属的储存量。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对于重商主义来说,“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都是同义词”。重商主义进而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是获得贵重金属的重要条件,所以主张政府控制国民经济,以便利用经济力量增强本国国力,削弱其他国家的国力。对于国际贸易,重商主义强调国家必须在国际贸易中保持顺差因为外贸出超能够保证贵重金属的流入。重商主义把国际贸易看成非得即失的零和游游戏,认为一个国家的顺差必然导致另一个国家的逆差,所以国家必须采取积极行,保证贸易顺差
思想基础: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的政治现实主义
积极提倡者:英国托马斯·曼、培根、柯尔贝尔
核心观点:政府干预经济活动
理论假定
一、政治第一位,经济第二位。经济为政治服务。国家是经济生活中最主要的行为体,国家利益决定经济发展。国家,而非个人是重商主义集中考虑的因素,最大限度地扩大国家权力和财富是重商主义最关心的问题
二、国家的财富和国力可直接互相转换。财富可以发展海军,海军可以保护贸易,贸易可以增加财富,循环往复,国家会越来越强大。所以托马斯·曼在其重要的重商主义著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中把贸易顺差与国力顺差直接联系在一起。为了增强国力,国家对内对外都要施行高度的经济控制。对内要加强国民经济和加大税收力度,对外要实行保护主义贸易政策,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差
三、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秩序之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分歧必然导致冲突。国际贸易的基本特征是利益争夺和财富消长。重商主义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来美国首任财政部长亚力山大·汉密尔顿对自给自足的国家经济的积极提倡、对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的坚决支持,对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大力促进仍然反映了重商主义的基本思想
贡献
自由资本主义学说
一、“看不见的手”。无形之手可以掌握人们的自私和理性,使毎个人追求私利的行为变为促成集体利益实现的行为。在《国富论》中斯密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他认为自由市场提供了最有效的调控机制。一种受欢迎的产品由于供应不足而价格上升,为生产该产品的人提供了较高的利润;由于较高的利润,更多的人开始生产这种产品,结果是产品数量的增加使产品价格回落,达到该产品的自然价格。没有人刻意加大供应,也没有人指令更多的人去生产这种产品,更没有人去强行降低价格。人们出于增加自我财富的动机,却产生了造福于社会的结果。其中真正起作用的是市场:经济人的行为动机只是自己的利益。经济人“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
二、自有资本主义是最好的经济政策。不赞成对市场的非理性干预,认为个人支配的资本,只要不受外力的干预,尤其是政府的干预,就可以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他在批判了重商主义主张政府积极干预的政策之后,认为国家的财富不是取决于储存了多少贵重金属,而是取决于基于劳动分工的经济的总体生产能力;国家财富和国力的增长依赖于国民经济的全面增长,国民经济的全面增长又依赖于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是否能够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利益的实现是自由的个人在追逐自己的利益时充分发挥个人才智、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调节下实现的,任何政府都没有能力起到市场的作用
三、把对国家经济的研究延伸至国际经济领域,认为国际贸易是促进国家福祉的重要手段。自由的国家间贸易是双赢游戏。商业活动可以减弱军事冲突
影响
思想体系: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
方法论: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
道德观
虽然这一学派更多地借鉴经济学理论,强调国际制度通过促进国家利益的实现来规范国家行为,提高合作水准,但是把国际制度作为约束国家行为体、削弱国际无政府状态的负面影响等重要观点,显然是受到格劳秀斯思想的影响
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思想渊源
四康德与世界和平理论
康德( 1724一1804):启蒙时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他生于东普鲁士的哥尼斯堡,出身贫贱,父亲是一个马具师,在别人资助下就读于哥尼斯堡大学,毕业后做过家庭教师,后来在哥尼斯堡大学担任教职,并于1770年晋升为该校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后任哲学系主任和校长。他开设过多种课程,包括物理学、数学、逻辑学、道德哲学、形而上学、地理学等
著作
早期
对菜布尼兹、沃尔夫等人的批判,显示了卢梭、休谟等哲学家和思想家对他的深刻影响
《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研究》《上帝存在的论证的惟一可能的根源》《视灵者的幻梦》
批判理论阶段:1770年之后。《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批判力批判》
1784《什么是启蒙运动》
1795《论永久和平》:集中讨论国际政治
《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未来形而上学导言》
贡献
人性观
从某种程度上讲,康德同意卢梭的人性观,认为人的自然状态是无政府状态。康德甚至赞成霍布斯的观点,把自然状态看作是“战争状态”至少也可以看作是“战争威胁”状态。处于自然状态的人仅仅由于他们居住在一起,,就可以互相伤害。但是,康德与霍布斯等具有现实主义倾向的思想家从从这里开始分道扬德。康德并没有因为对自然状态的这种认识就得出了与现现实主义相同的结论:战争的不可避免性。恰恰相反,康德认为与人性生中普性成分共存的是人的理性成分。人的理性成分使人能够在理性的引导下在原则和道德的制约下采取行动。康德认为人性和兽性这两种人的内在特征常处于冲突状态,虽然有的时候兽性的一面会占上风,并且表现为人与人的冲突与战争,但是,如果人要获得真正的自由,理性的一面必须占据主导地位,表现出来的状态和行为就是共存与合作。康认为理性的一面是完全能够占主导地位的,显示了他对人类和人类政治的乐观主义态度,这种基本世界观与后来理想主义国际关系学者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
历史观
人类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是其历史哲学的主题。在他1784年发表的《什么是启蒙运动》的一篇文章中,康德把启蒙运动定义为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人获得了使用理性的能力和勇气,不再盲从于诸如牧师、绝对统治者等外部的权威。他认为人类不断地从不成熟向成熟发展,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人并不缺乏智慧,而是缺乏使用自己智慧的意志和勇气。人类不断从不成熟向成熟发展,历史也不断进化,不断前进。推动历史发展的力量是人的理性,方向是道德和政治的彻底统一,其中道德又是先于政治、高于政治的,因此,政治必须服从于道德的规约。康徳认为善良最终必将战胜邪恶,道德最终必将胜利,虽然这一过程可能是漫长和缓慢的
道德观(政治哲学观核心成分)
1.从人的双重性出发,政治和道德是密切联系在一起,并有着一定的矛盾的。如果政治教导人们要像蛇一样狡猾,那么道德则教导人们要像鸽子一样无邪。他把政治策略看作是权宜之计,认为随着人类和历史的进步,权宜之计最终要服从道德原则
2.道德的内容
承认和尊重人的权利。使人们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并把道德和尊重人独立于一切外在事物的权利等同起来
第一,人从根本上是平等的,因为人的权利是先验的,是独立存在的,是不以人的种族、阶级、性别为转移的
第二,由于人的根本性平等,所以,人本身就是尊严,这种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要受到一切人的尊重。正因如此,康德认为人不能被单纯地当作手段,而且应该始终并只被当作目的
第三,对自由和财产的侵犯构成了对人的权利最大的不尊重,因为这样做就是把同类的人当作单纯的手段
第四,道德和正义具有高度度的一致性。正义是支配人际关系的原则:正义要求人们尊重自身权利,不允许他人或任何势力把自己作为单纯的工具;正义要求不能伤害别人并尊重他人的权利。对于康德来说,尊重人的权利是神圣和绝对的义务,是政治道德的实质内容。康德这种把人作为道德存在物、把人的权利作为政治生活的最重要内容的观点使他在讨论国际关系的时候始终把个人作为最主要的行为体
国家观
国家是人在法律之下的的统一,是人们从自然状态进入法治状态的产物。作为人们平等和自由的基础和根本内容的道德要求人们进入法治状态,因为只有在这种状态中,人们的权利才会得到充分的尊重。国家代表了这样的状态,所以,国家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其成员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保证毎个人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条件下自由行动的自身权利。康德坚决反对家长式的专制主义国家。他认为人们在自由的权利下追求各种各样的幸福,表现出各种各样的行动。个人对幸福等概念有着自己的定义,不应该违心地接收他人强加于自己的定义。如果国家制定一个共同的思想、规定一个共同的目的、定义一种共同幸福,那么这种国家就是一种家长式的专制主义国家认为,在渉及个人的福祉问题上,如果国家强行代表个人做出强制性判定并要求个人接收这种判定,那么就会出现最严重的专制主义
防治专制主义产生的方法是建立共和制国家。康德设想的共和政体是一个融合了道德原则,个人主义和社会秩序的政治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以个人平等为基础的司法自由得得到保障,以权力分散为核心的代议制政府得以确立。自由的个人由于代议制而成为自我立法人,他制定的法律平等地适用于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这样,每个人都不能自我执法,因此也就不可能出现专制和暴力。在康德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里,这种国家模式再现于他对和平的国际社会、对多元化的世界的构想之中。在这些关于政治哲学的基本观点之上,康德发展了他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
麦克·多伊尔:康德自由主义的两大遗产
和平联盟说:自由民主国家之间协商解决利益冲突的状况和持续和平的存在
国际冲动说:和平仅存存在于自由民主国家之间。由于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仍然可能能爆发,民主国家仍然具有国际冲动的特征
永久和平可以实现
《论永久和平》:六个达成永久和平的初始条件,亦称为先决条款
不秘密保存未来战争的物资
不兼并独立的国家
以民兵代替常规军:相信民众厌恶战争
不举债发动战争
不干预其他国家事务:个人自由和选择权利不得干预
不采取妨害未来和平的敌对行为
三个决定性条件
1.每个国家必须是共和政体。只有在民主体制中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才是吻合的,绝对权力才可以得到抑制。战争对民众来说是灾难性事件,民众有反对战争的内在倾向。民主体制是战争的重要制约因素,民主国家对于战争有内在的犹豫。因为法律由人民制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权力分立,所以这种体制成为制约战争的重要力量。但康德没有说民主国家不参加战争,是绝对的和平主义国家。民主国家完全可能与非民主国家发生战争
2.国际法的基础是自由国家联盟
(1)自由国家联盟是民主国家之间建立的一种国际和平共同体,是国内共和体制的自然伸延。这种联盟保证自由国家之间的和平状态,也保障这些国家的应有权利。自由国家联盟不是世界国家,因为世界国家会成为一个巨型利维坦,剥夺公民的自由。只有当个人完全享有公民权利,全球和平才可能实现。所以联盟的前提是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
(2)道德和价值观念一致。联盟要避免全球性的专制主义,保存世界的多元性质,但联盟中的国家又有着共同的道德基础联盟,即信奉保障个人自由的原则。共和体制得以发展,所有公民和所有共和国家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联盟的道德基础就得到了巩固
(3)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对联盟成员国的约束。因为康德认为法律是保证公民自由的基本条件,所以,在他的国家间关系论述中,法律的制约作用依然是重要的。康德承认人性的邪恶和好斗,认为“理性自由”优于“无理智自由”。在联盟中,国家之间的分歧和冲突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解决
(4)联盟不是和平条约。和平条约的目的只是为了结束一次战争,联盟的目的却是要永久地消灭一切战争。这种联盟存在的全部意义是维护和保证全体成员国家的自由
(5)这种联盟可以逐步扩大,乃至遍及全球。最好是有一个强大的民族首先组成一个共和体制的国家,这个国家就可以成为联盟的中心,然后逐步扩展开来,最后形成全球性的自由国家联盟。这时,永久和平就有了根本的保证。从康德对和平联盟性质的论述来看,这种联盟的实质是世界范围的共和体制,根据康德的推理,共和政体使一个国家具有和平倾向,所有国家共和政体导致全球范围内的和平
3.世界公民权利的条件是普遍的善意
1.康德相信世界各国的人都是平等的,所以应该受到公正的待遇。希望所有国家都能够承认并尊重外国人的权利,以善意的态度对待来访他国的公民。外国人不享受本国公民的权利,但是无论他们的种族、信仰、国籍如何,他们作为世界公民的权利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
2.在国际政治中言论自由和对他国政治生活发表评论的权利,这样才可以使不同国家的民众达到相互了解的目的
3.自由贸易的权利。世界公民权利保证了对外国人的公正和善意的待遇,因此也就包含了一种商业精神。当商业精神成为一个国家的主导价值观念的时候,它就会力图维护有利于商业贸易的和平状态,避免可能发生的战争。并且,通过贸易建立起来的跨国联系因为其商业利益而成为促进相互和解与和平的积极因素
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
详尽阐述了民主体制国家之间由于体制本身的制约,和平联盟的建立和国际法的约束而趋于和平,对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行推论,但在这个问题上论述比较模糊
1.专制国家的统治者由于战争不会危及他们自己、不会影响到他们的个人福利而对发动战争的顾虑很小。同时,专制国家对于本国民众的权利并不持尊重态度,所以,专制国家在发动战争的时候没有共和国家内在的谨慎和犹豫,因此更倾向于发动战争
2.自由国家认为专制国家的政治基础不是公民的同意,而是少数人对权力的垄断,所以,自由国家认为这样的政权和政治制度是不公正的。多伊尔:“因为非自由国家的政府对其自己的民众实施侵略行为,自由国家对非自由国家的对外政策也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自由国家之间的关系由于相互之间预设的友好而得益,而自由国家和非自由国家之间的关系则由于相互之间预设的敌意而受损。”并且,这种相互的意识有着自我加强的功能,是友好或敌意的相互认知都会因为一些事件而不断加强。自由国家对专制国家的不信任也容易诱发这两类国家之间的战争
影响
和平联盟思想→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理想主义、威尔逊
国家关系理论发展→民主和平论
威尔逊:一个民主的世界是一个和平的、适于生活的世界。把美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动机定位于为民主而战。虽然二战后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自由主义国家关系理论处于低潮,但是从20C80S以来,民主和平理论再次受到极大重视
美国国际政治学者肯尼斯·博尔丁“稳定和平”:既没有战争又没有战争准备的状态
卡尔·多伊奇 安全共同体说:如果一个自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既没有战争,也不准备以战争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则可以称之为安全共同体
二战后,一些学者发现,从1816年以来,民主国家之间很少爆发战争。经过多伊尔、布鲁斯·拉西特、R.J.拉梅尔等人的研究与创新,民主和平论成为20C80S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一大流派。虽然这些研究把民主和平理论的体系发展的更加完善,解释也更加严谨,但是,作为这一理论流派的理论核心仍然是康德在18世纪提出的一个简单假设:民主国家趋于和平
五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体系的确立和发展
内容
个人主义
个人高于群体、高于国家;个人权利不可侵犯、不可剥夺;个人在一切政治活动中都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自由主义认为人的自由可以在人的理性基础上,通过各种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得到不断的扩大。基于个人至上的理念,经典自由主义包含了四个方面的思想内涵
1.政治领域:自由主义在涉及个人和国家的关系方面强调个人权利,建立宪政政府,以代议制政府和法律保障人的基本权利
2.经济领域,自由主义提倡以个人财产权为基础、一个人自由选择为动力的市场经济。经济自由主义尤其强调限制国家对以个人为活动主体的市场的干预权力
3.社会领域:自由主义关注弱小个人,提倡社会正义
4.哲学自由主义:力图在一个超越具体政治、经济、社会的层面上进行讨论,建立个人至上的哲学体系。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过程中,大多数自由主义理论流派遵循了自由主义这个基本观点
进化观点
自由主义对个人理性的信任,以及对普遍道德重视,使它成为一种进化理论体系,对于国际关系和人类前途持一种比现实主义乐观得多的态度,认为人类社会向着越来越好的方面进化
自由主义根据对人的重视,相信人的理性和产生于理性的行为可以使世界朝着有利于实现人的潜能和价值的方向发展,通过建立和平、繁荣和正义所必须的各种条件,促进人的更大程度的自由。格雷在讨论自由主义传统的时候说,自由主义不仅仅强调个人、平等、普世等原则,它也是“进步的,因为它确信所有社会制度和政治安排都是可以改进的”。将这种观点延伸到国际关系领域,自由主义认为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种永远处于权力争斗漩涡之中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状态,而是相信人的理智和道义精神可以促成国家之间的关系不断向着更加和平和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合作和合作的可能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和谐的,道德的力量是具有实质意义的,利益的冲突虽然不可避免,但是利益冲突不一定非要导致争斗和战争。通过人建立起来的制度和规则,冲突不但可以和平解决,而且可以转化为合作。这样,国际关系的核心成分就不再仅仅是现实主义强调的利益冲突,因为冲突可以通过协调加以解决,并继而达成合作
自由主义认为合作是人类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机制,国际社会可以通过建立国际机制来加强国际合作、规范国家行为。对于在社会进化中社会成员可以实现合作的问题,传统自由主义思想家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成为自由主义的另一个明显的标志性特征
多元意识
个人的主导地位表明任何团体都具有多元多维性质。没有任何一个团体可以以一种思想、一种爱好、一种利益把该团体成员的思想统一到一个模式之中。这样做不仅不可能,而且属于政治专制主义的典型表现。自由主义相信人的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和谐的,即使有利益冲突,也是可以协调的。但是自由主义从来不相信个人利益可以由别人强加给自己。正如物质市场竞争可以产生最好的产品,思想市场的竞争可以产生最健康的政治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不是一个单一的、一元的、自在的行为体,而是一个由代表各种利益的不同个人组成的团体。罗伯特·基欧汉:自由主义是分析社会现实的一种方式,而社会现实始于作为有意义行为体的不同个人,自由主义试图理解由个人组成的团体是怎样相互作用的。这种自由主义观点把国家和社会区分来来,把所谓的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区分开来。这样,国家就全然不是现实主义理解的那种单一理性国家了
影响
19C西方自由主义和实用主义政治思想家进一步发展了自由主义的传统
边沁: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政府不干预经济事务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对两个世纪以来的自由主义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深刻的阐述,极力提倡个人的精神追求和个人价值的实现,反对家长式的专制主义,明确提出私人领域事务不受社会与政治权威干预的观念,认为个人有思想和言论自由
理查德·科布登(英国政治家):大力提倡自由主义基本观念,积极要求进行自由贸易,反对通过实力均衡保持和平的现实主义政策。认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不仅可以削弱战争意识,而且可以加强国与国之间、不同国家的人民之间的交往和联系,从而使他们彼此了解、增进友谊
在17、18C就已经提出的自由主义主要观念:个人主义、社会进化、普遍道德、利益和谐、自由经济等,在19C得到了更加明确的阐述和讨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化程度更趋明显。19C末20C初恰恰也是国际关系研究开始呈现建立独立学科意识的时期。因此,国际关系学科从建立之时起,就受到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