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
1.时间性:在犯罪过程中,既可在实行阶段,也可在预备阶段、(1)既遂后一般不成立中止,也不成立预备、未遂。(2)已构成了预备、未遂的也不成立中止。
但行为人自动停止可重复加害行为的,认为构成中止
2.自动性: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3.有效性: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积极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但未成功的成立既遂而非中止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未遂的区别:是否自动停止,中止是自主放弃犯罪,预备和未遂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
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