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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06-23 09:33:05消防
一、消防基础知识
1.1燃烧基础知识
1.1.1燃烧条件
无焰三角形有焰四面体
必要条件
1. 可燃物
2. 氧化剂
3. 温度(引火源)
A. 机械火源
撞击、摩擦
B. 热火源
高温、日照
C. 电火源
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
D. 化学火源
明火、化学反应、发热自燃
4. 有焰燃烧需链式反应自由基
充分条件
一定的可燃物、一定的氧化剂、一定的点火能量和不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1.1.2燃烧类型及特点
瞬间特点分类
着火
点燃
外部能源强迫引燃
自燃
化学自燃、热自燃
爆炸
物理爆炸
物质不变压力变化
化学爆炸
物质有反应,燃烧主要指这类爆炸
燃烧物形态分类
气体燃烧
爆炸极限和自燃点
爆炸浓度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危险性越大。
自燃点越低危险性越大(反比)
扩散燃烧(相对安全)
燃烧稳定,燃气做饭
预混燃烧(相对危险)
反应快,温度高,火焰传播速度快,燃气泄漏
气体流速>燃烧速度,稳定燃烧火焰,化学反应慢
管口流速<燃烧速度,发生回火,危险化学反应快
液体燃烧
本质是液体受热蒸发的液体蒸气燃烧。
与蒸气压、闪点、沸点、蒸发速率等性质相关
闪点
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
饱和蒸气压越高(正比),闪点越低(反比),火灾危险性越大。
甲类<28℃,28℃≤乙类<60℃,丙类≥60℃。
闪燃
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反应,一闪即灭
沸溢(原油)
①沸程宽,密度相差较大; ②含乳化水,遇热波变成蒸汽; ③粘度较大,水蒸汽不易穿过油层。
喷溅(重油)
热波达到水垫大量蒸发,液体层抛向空中,向外喷射。
固体燃烧
熔点和燃点
熔点低的固体燃点较低,燃烧速度越快,燃点越低,越易着火。(反比)
蒸发燃烧
活泼金属+可融化固体:(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青等)
表面燃烧
属无焰燃烧,异相燃烧(炭铁铜)
分解燃烧
先发生热分解,分解的可燃挥发成分燃烧(塑煤木)
熏烟燃烧
无焰燃烧,阴燃(堆积的物质)
1.1.3燃烧产物
完全燃烧产物
CO2、H2O、SO2等
不完全燃烧产物
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
几种典型的燃烧产物
高聚物的燃烧产物
塑料、橡胶和纤维是三大合成有机高分子化合物
只含碳和氢的高聚物
有熔滴,CO气体
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等
含有氧的高聚物
无熔滴,CO气体、燃烧时变软
有机玻璃、赛璐珞等
含有氮的高聚物
有熔滴,CO、NO、HCN等有毒气体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尼龙等
含有氯的高聚物
无熔滴、有炭瘤,HCL气体,有毒且溶于水后有腐蚀性
聚氯乙烯等
木材的燃烧产物
有焰燃烧阶段
热分解产物的燃烧
无焰燃烧阶段
表面燃烧
煤的燃烧产物
同时存在有焰和无焰
热分解产物及含量取决于煤的炭化程度和温度
金属的燃烧产物
通常热值大、温度高,火焰有特征颜色
挥发金属(Li\Na\K\Mg\Ca)
沸点一般低于氧化物熔点,表面生成固体氧化物。
不挥发金属(Al\Ti\Zr)
氧化物熔点低于其沸点,燃烧激烈不生成烟。
燃烧产物的危害
毒性
火灾75%由于吸入毒气致死。(如CO\HCN\SO2\NO2\HCl\含卤酸气体、丙醛等)
减光性
烟粒子对可见光是不透明的。
子主题
子主题
1.2火灾基础知识
1.2.1火灾的定义、危害与分类
火灾的定义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火灾的危害 生态经文社
危害生命安全
破坏生态环境
造成经济损失
破坏文明成果
影响社会稳定
火灾的分类
ABCDEF-固液气金电烹
按损失程度分类
1.2.2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电气/生活/吸烟/玩火/生产/放火/雷击
1.2.3建筑火灾发展及蔓延机理
热传导(没有相对位移)
热对流(有相对位移)
热辐射(非接触)
1.2.4烟气的扩散路线
着火房间内的烟气流动
烟气羽流
顶棚射流
水平较薄的顶棚射流层
烟气层沉降
走廊的烟气流动
一是烟气在上层流动,空气在下层流动
二是烟气层厚度在一定的流程内维持不变
竖井中的烟气流动
迅速向上层流动
初期增长(出现明火)、充分发展(轰然)、衰减(室内平均温度下降到峰值的80%)
1.3爆炸基础知识
1.3.1爆炸的概念及分类
物质状态的迅速转变(能量、气体、声响)
物理、化学(可燃气体、可燃粉尘)、核
爆炸条件
可燃+悬浮+引火源
粉尘爆炸特点
1. 连续性爆炸
2. 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
3. 与可燃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和下降都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 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压力变化慢、时间长、能量大、后果严重)
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
1. 粉尘本身。物理化学性质
2. 粉尘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
内部
3. 环境条件。水分削弱,温度和压力正比
4. 可燃气体和惰性气体的含量。
5. 其他。引火源强度或点火方式及容器大小、结构等
外部
1.3.2爆炸极限
定义:物质发生爆炸必须具备的浓度范围
气液体%:与空气混合体积分数
固体粉尘g/m³:单位体积中的质量
影响因素
正比:火源能量、初始压力、初温
反比:加入惰性气体
1.3.3爆炸危险源
引起爆炸直接原因
1. 物料
2. 作业行为
3. 生产设备
4. 生产工艺
常见爆炸引火源(燃烧条件引火源)
机、热、电、化
最小点火能(反比)毫焦mJ
1.4易燃易爆危险品
1.4.1爆炸品
爆炸性
化学反应产生气体、热量、压力--->爆炸
敏感度
所需最小起爆能
1.4.2易燃气体
概念:爆炸下限≤13%,爆炸极限不小于12%。
氢气、乙炔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分级
I. 爆炸下限<10%或爆炸极限范围≥12%;
II. 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
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
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毒害性
1.4.3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概念:闭杯试验闪点小于61℃的液体、或混合物液体。
分级
I. 初沸点≤35℃
II. 初沸点>35℃,闪点<23℃
III. 初沸点>35℃,23℃≤闪点<60℃
分类
甲类:闪点<28℃ (汽油)
乙类:28℃≤闪点<60℃ (煤油)
丙类:闪点≥60℃ (柴油)
1.4.4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概念: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可能散发毒烟毒气的固体。
易燃固体
分类
易燃烧的固体和摩擦可起火的固体 (钛粉、硫化物、有机升华固体冰片、萘、樟脑)
固态退敏爆炸品
自反应物质
火灾危险性
燃点低、易点燃;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
易于自燃的物质
分类
发火物质 (白磷、三氯化钛)
自热物质 (赛璐珞碎屑、桐油织物、潮湿棉花)
火灾危险性
遇空气自燃性、遇湿易燃性、积热自燃性。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火灾危险性
遇水或遇酸燃烧性、自燃性、爆炸性、其他
分类
能产生可燃气体和足够点火能 (金属钠、碳化钙)
能产生可燃气体,但不能产生足够点火能 (氢化钙)
1.4.5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物质
定义
本身未必燃烧,但因放出氧可能引起或促进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过氧化氢、过氧化钠、高锰酸钾等)
分类
1、固体、液体;2、无机、有机;3、一级氧化性强,二级较强。
火灾危险性
受热、被撞分解性、可燃性、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燃性、与酸作用分解性、与水作用分解性、强氧化性物质与弱氧化性物质作用分解性、腐蚀毒害性
有机过氧化物
火灾危险性
分解爆炸性、易燃性
定义
含有两价的-o-o-有机物,可能是过氧化物衍生物。 (过氧化环己酮、过氧化叔丁醇、过氧化二乙酰等)
特点
含氧量越多,热分解温度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二、建筑内防火
2.1建筑分类
2.1.1建筑类别划分
使用性质
民用(住宅、公建)、工业(厂房、仓库)、农业
建筑高度
住宅
单多层≤27m<二类高层≤54m<一类高层
可以设置在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300㎡的商业
公建
单多层≤24m<二类高层≤50m<一类高层
一类重点:高>50m;大24m以上大于1000㎡商展电邮财; 重要公共建筑、医疗建筑、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 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20床,全日,日间照料设施)
工业
单多层≤24m<高层
建筑结构
木、砖、混、钢
2.1.2建筑高度和层数的计算
高度6种情况
1. 平屋面: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
2. 坡屋面: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3. 既有平屋面又有坡屋面分别计算取最大值。
4. 台阶式地坪建筑: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可以分别计算否则按最大值。 (防火墙分隔;各自安全出口;可沿两长边设置贯通或尽头消防车道)
5. 局部突出屋顶: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1/4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 住宅建筑高度:底部且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层数3种不计
1.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 建筑底部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 建筑屋顶突出的局部用房等。(无面积1/4)
2.1.3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乙丙丁戊
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类生产7项 储存6项
甲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汽油)约28种物质
1. 概念类
闪点小于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 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
2. 汽油类
汽油;汽油加铅室;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 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
3. 杀虫剂类
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合成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 氯乙醇厂房;二硫化碳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
4. 医药类
青霉素提炼部位;苯酚厂房硫化、蒸馏部位; 原料药厂的非那西汀车间的汀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
5. 生活类
胶片厂片基厂房;硫化法糖精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车间;
6. 酒类
白酒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 酒精度38度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 白兰地蒸馏车间、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
7. 工业类
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合成或精制厂房; 焦化厂吡啶工段;
8. 储存甲1
己烷、戊烷,环戊烷,石脑油,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甲)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烯,酒精度为38度以上的白酒;
甲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乙炔、氢气)约15种物质
1. 乙炔
乙炔站;
2. 氢气
a. 氢气站;
b. 水煤气的净化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c. 焦炉煤气净化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d. 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
e. 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
f. 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
g. 硅烷热分解室:甲硅烷、乙硅烷;
3. 甲烷
天然气;矿井气;
4. 石油
石油气体分馏厂房;石油伴生气;液化石油气罐瓶间;
5. 苯
乙基苯厂房;环己酮厂房;
6. 烯
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苯乙烯厂房;
7. 储存甲2
乙炔,氢,甲烷,环氧乙烷,水煤气,液化石油气,乙烯, 丙烯,丁二烯,硫化氢,氯乙烯,电石,碳化铝;
甲3:常温下自行分解、空气中自燃爆炸 (黄磷、硝化棉)约7种物质
1. 自行分解
染化厂重氮化合物:重氮甲烷(不稳定黄色气体)。
2. 自燃
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白色微黄色棉絮状自燃自爆。
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淡黄色结晶,大蒜气味,毒性强烈。着火点很低自燃。
三乙基铝厂房:无色液体,空气中自燃,遇水爆炸,火箭燃料。
3. 极易燃烧
赛璐珞厂房:硝酸纤维制成,极易燃烧,可制作乒乓球和胶片。
甲胺:氨气和甲醇在硅铝酸盐催化下反应制取甲胺。
丙烯腈厂房:无色刺激性气味液体易燃,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 由丙烯腈制得聚丙烯腈纤维即腈纶,合成羊毛。
4. 储存甲3
(四棉一磷)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甲4: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 (金属钾、金属钠)
1. 活泼金属
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
2. 现有规律
聚乙烯厂房的一氧二乙基铝部位;
三氯化磷厂房;五氧化二磷厂房;
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
3. 储存甲4
金属钾、钠、锂、锶、钙,氢化锂、氢化钠,四氢化锂铝;
甲5:强氧化剂 (过氧化氢)
1. 氯
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2. 过
过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双氧水无色透明液体消毒。
次氯酸钙厂房:漂白粉主要成分,白色粉末,强氧化剂。
3. 储存甲5
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甲6:受外力引起燃烧爆炸 (赤磷、五硫化二磷)
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储存甲6
赤磷,五硫化二磷,三硫化二磷;
甲7:密闭设备 (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
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乙类生产6项 储存6项
乙1:28℃≤闪点<60℃的液体 (樟脑油、松节油)
1. 概念类
28℃≤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
2. 油类
煤油灌桶间;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松针油精制部位;樟脑油提取部位;
3. 特殊类
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 氯丙醇厂房;环氧氯丙烷厂房;
4. 储存乙1
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 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乙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储存乙2
氨气,一氧化碳;
乙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发烟硫酸、发烟硝酸)
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房;
储存乙3
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 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乙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樟脑、松香)
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磺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储存乙4
硫黄,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 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
乙5:阻燃气体 (氧气)
氧气站;空分厂房;
储存乙5
氧气,氟气,液氯;
乙6: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煤粉、面粉碾磨部位)
镁粉、铝粉厂房; 金属制品抛光部位; 煤粉厂房; 面粉厂的碾磨部位; 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 谷物筒仓工作塔; 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储存乙6
漆布、油布、油纸、油绸及其制品;
丙类生产2项 储存2项
丙1:闪点≥60℃的液体
1. 概念类
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
2. 肥皂类(3增香+1杀菌)
香料厂的松油醇部位、乙酸松油脂部位;苯乙酮厂房;苯甲酸厂房;
3. 油类
化工原料:焦化厂焦油厂房,甘油、桐油制备厂房;
设备用油: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 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
食用油:植物油加工厂的精炼部位;
4. 可融化固体
沥青加工厂房;
5. 储存丙1
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 闪点≥60℃的柴油,糖醛,白兰地成品库;
丙2:可燃固体
各类厂房;木工、橡胶、纺织、印染、造纸、谷物、饲料、电器等;
储存丙2
化学、人造纤维、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 粒径≥2mm的工业成型硫黄,天然橡胶、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 电视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数据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丁类3项(难燃) 储存丁类
丁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
丁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锅炉房,电石炉、玻璃、灯丝、瓶胆、陶瓷、蒸汽机车库等厂房, 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
丁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难燃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加工厂房, 印染厂的漂炼部位,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
储存丁类(难燃)
自熄性塑料、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戊类(不燃)常温下使用或 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储存戊类
1. 金属冷加工
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
2. 不燃物质
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水泥厂的轮窑厂房;加气混凝土材料设备、构件制作厂房;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段;电动车库;
3. 不燃加工
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 造纸厂或化学纤维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外); 氟利昂厂房: 卷扬机室;
4. 储存戊类(不燃)
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 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
石油库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列举
分甲乙丙三类
液化烃
甲
A(15℃蒸气压力大于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液化氯甲烷,液化顺式-2丁烯,液化乙烯,液化乙烷,液化反式-2丁烯,液化环丙烷,液化丙烯,液化丙烷,液化环丁烷,液化新戊烷,液化丁烯,液化丁烷,液化氯乙烯,液化环氧乙烷,液化丁二烯,液化异丁烯,液化石油气,二甲胺,三甲胺,二甲基亚硫,液化甲醚(二甲醚)
可燃液体
甲
B(甲A类以外 Ft<28℃)
原油,石脑油,汽油,戊烷,异戊烷,异戊二烯,己烷,异己烷,环己烷,庚烷,异庚烷,辛烷,异辛烷,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甲醇、乙醇、丙醇、异丙醇、异丁醇,石油醚,乙醚,乙醛,环氧丙烷,二氯乙烷,乙胺,二乙胺,丙酮,丁醛,三乙胺,醋酸乙烯,二氯乙烯、甲乙酮,丙烯腈,甲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异丙酯、醋酸丙酯,醋酸异丁酯,甲酸丁酯,醋酸丁酯,醋酸异戊酯,甲酸戊酯,丙烯酸甲酯,甲基叔丁基醚,吡啶,液态有机过氧化物,二硫化碳
乙
A(28℃≤Ft<45℃)
煤油,喷气燃料,丙苯,异丙苯,环氧氯丙烷,苯乙烯,丁醇,戊醇,异戊醇,氯苯,乙二胺,环己酮,冰醋酸,液氨
B(45℃≤Ft<60℃)
轻柴油,环戊烷,硅酸乙酯,氯乙醇,氯丙醇,二甲基甲酰胺,二乙基苯,液硫
丙
A(60℃≤Ft≤120)
重柴油,20号重油,苯胺,锭子油,酚,甲酚,甲醛,糠醛,苯甲醛,环己醇,甲基丙烯酸,甲酸,乙二醇丁醚,糖醇,乙二醇,丙二醇,辛醇,单乙醇胺,二甲基乙酰胺
B(Ft>120)
蜡油,100号重油,渣油,变压器油,润滑油,液体沥青,二乙二醇醚,三乙二醇醚,领苯二甲酸二丁酯,甘油,联苯-联苯醚混合物,二氯甲烷,二乙醇胺,三乙醇胺,二乙二醇,三乙二醇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4升1降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
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闪点低于60℃但不低于55℃的轻柴油,其储运设施的操作温度≤40℃,可视为丙A类。
14.3.14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甲、乙、丙A类液体)
1. 泵房的门外
2.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3. 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4. 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口处
6.4.7储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储存甲B类和乙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并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内浮顶储罐
5.1.7相邻储罐区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
≥60m
≥50m
≥较大罐直径1.0倍,且≥30m
5.1.8同一个地上储罐区内,相邻罐组储罐之间防火距离
1.0倍
0.8倍
8.1.2装卸线中心安全距离
装甲B、乙类液体的≥20m
卸甲B、乙类液体的≥20m
装卸丙类液体的≥10m
8.1.9、8.2.8灌装甲B、乙、丙A类液体
鹤管内液体流速浸没之前≤1m/s,浸没后≤4.5m/s
2.1.4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判定 (厂房四方宽,仓库一加严)
厂房按较小危险性确定的情况
所有厂房满足2点
1. 火灾危险性较大部分面积<每层或该防火分区面积5%
2. 发生火灾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防火措施
丁戊类厂房
情形1满足2点
1. 油漆工段面积<每层或防火分区面积10%
2. 发生火灾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防火措施
情形2满足4点
1. 油漆工段面积≤每层或防火分区面积20%
2. 采用封闭喷漆工艺
3. 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
4. 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
机械修配厂或修理车间
使用少量的汽油等甲类溶剂清洗零件,但不会因此而发生爆炸(戊类)
仓库特殊情况
丁戊类仓库按照丙类确定
可燃包装重量>物品本身重量1/4
可燃包装体积>物品本身体积1/2
2.2耐火等级
2.2.1不同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
逻辑关系:材料燃烧性能→构件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建筑耐火等级(四级)
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A不燃材料
钢材、混凝土、砖、石、石膏板等
B1难燃材料
沥青混凝土、水泥刨花板
B2可燃材料
木材、竹子等
B3易燃材料
地毯、布艺、油漆等
附加信息标识GB8624 s1 d0 t0—燃烟滴毒
构件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
燃烧性能三类:A不燃B1难燃B2可燃
耐火极限:承载能力>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
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老属要造条构
1. 材料本身属性
2. 构配件结构特性
3. 材料与结构间构造方式
4. 标准所规定试验条件
5. 材料老化性能
6. 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
厂房、仓库、民用建筑、钢结构
工业建筑构件特例(此升彼降,此降彼升)
民用建筑构件特例
建筑钢结构防火
2.2.2不同建筑的最低耐火等级要求
2.2.3不同耐火等级的最多允许层数
2.3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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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防火分隔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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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平面布置
2.6建筑装修、保温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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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建筑防火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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