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的本体思维导图
法考复习重要知识点,用思维导图整理了法的本体相关内容,让复习变得清晰有条理。
如何一年吸收100本书?如何将知识化为己用? 如何从知道到做到解决问题式阅读?看完本张彭小六老师的学习型阅读力课程思维导图,希望你能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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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
第一章 法的本体
第一节 法的概念
实证主义的法法与道德分离(道德不实证,实证不道德)-恶法亦法
法与道德分离(道德不实证,实证不道德)-恶法亦法
权威性制定
分析主义法学(分析实证主义)
包容性法律实证主义
排他性法律实证主义
社会实效
法社会学、法现实主义
非实证主义的法(恶法非法)
非非
内容的正确性
传统自然法理论
现代的超越自然法与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内容的正确性、权威性制定、社会实效)
三三
拉德布鲁赫公式
法与道德的关系
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的问题: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
内容上的联系是否应有限度以及限度何在的问题:近现代法: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
社会调整以谁为主的问题:法经历了在社会调控中从次要地位上升到首要地位的发展过程
法与道德的区别
生成方式:建构性、非建构性
规范内容:同时关注权利和义务、只关注义务
行为标准:确定性、模糊性
存在形态:一元性、多元性
调整方式:侧重外在行为、关注内在动机
运作机制:程序性、非程序性
强制方式:外在强制(有组织的国家强制)、内在强制(内在良知认同和责难)
解决方式:可诉性、不具有可诉性
第二节 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
法的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的阶级性——统治阶级整体意志
法的物质制约性
“国法”及其外延
成文法
判例法
不成文法
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
第三节 法的特征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具有社会性、个人性
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
第六节 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
逻辑结构
假定条件
行为模式
可为、应为、勿为
法律后果
合法后果、违法后果
法律规则与语言
区分法律规则与表达规则的语句
法律规则往往通过规范语句方式表达(命令句、允许句)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规范性条文
非规范性条文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条文是规范的表现形式
法律规则与条文并非一一对应
规则的分类
内容规定不同
授权性规则
义务性规则
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权义复合规则
规章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是否需要帮忙
确定性规则无需援引或参照
委任性规则让另一主体帮忙
准用性规则可以援引或参照
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能否私了
强行性规则不允许
任意性规则允许
法律原则
原则的种类
产生的基础不同
公理性原则普适性
政策性原则针对性、民族性、时代性
覆盖面宽窄及适用范围大小
基本法律原则体现基本价值
具体法律原则适用特定情形
涉及内容和问题不同
实体性原则
程序性原则
原则与规则的区别
性质上:应该是/应该做
内容:共性+个别性/共性
适用范围:宽广/只某一类
适用方式:衡量适用于个案,冲突可共存。/“全有或全无方式”涵摄适用个案
全有全无是规则
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规则优先于原则
穷尽法律原则
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
没有更强理由
权利与义务
义乌分类(根据行为内容)
作为义务(积极义务)
不作为义务(消极义务)
所处法典不同
基本权利义务
普通权利义务
相对应主体的范围
绝对权利义务(对世权利和义务)
相对权利义务(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义务主体的性质
个人权利义务
集体权利义务
国家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的关系
结构上: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数量上:总量相等
产生和发展上:浑然一体--分裂对立--相对一致
价值上:不同法律精神
第五节 法的价值
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区别
判断的取向:现存的法律制度/主体
判断的维度:情感中立、价值中立/个人印记、主观性
判断的方法:描述性判断/规范性判断
判断的真伪:其与客体真实情况是否符合/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契合程度
法的基本价值的种类
秩序根本而首要
自由最本质、最高价值目标
正义检测尺度
人权应然权利、道德权利
限制个人自有的理论基础
伤害原则--约翰·密尔{英国}
道德主义原则(冒犯原则)民法上体现为公序良俗原则
家长主义
直接家长主义、间接家长主义
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个案中的比例原则(成本和受益的分析、损害最小原则)
价值位阶原则(价值排序原则)
第四节 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针对单个人)
“志平教育强”
指引作用(对本人)
个别性指引(具体、规范性指引(具体))
确定的指引、选择的指引
选择不确定,确定不选择
评价作用(他人)
教育作用法的实施对一般人有益的影响:示警作用、示范作用
预测作用(相互之间、对方)
强制作用(违法者,处分、处罚、制裁)
社会作用(针对整个社会)
政治职能通常说的统治阶级的职能
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法的局限性:批评法律万能论
以社会为基础
只是社会规范之一
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有限
自身条件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