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在加热前后的质量差即为水分含量。应用最广泛,操作以及设备都简单,而且有相当高的精确度
条件限制:(1)水分是唯一挥发成分(2)水分挥发要完全
(3)食品中其它成分由于受热而引起的化学变化可以忽略不计
仪器:分析天平(感量)0.1mg;干燥箱;干燥器(用来冷却);称量瓶
干燥条件的选择:三个因素:①温度;②压力(常压、真空)干燥;③时间。
样品制备
固态样品:研细、混均;
糊状样品:加海砂;
液态样品:先明火蒸发,再干燥
在采样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水分的变化,对有些食品例如奶粉、咖啡等很容易吸水,在称量时要迅速,否则越称越重
计算:X(水分含量)=m2(恒重前称量瓶和样品)-m1(恒重后称量瓶和样品)/w(样品质量) x100%
操作条件选择
称样数量:测定时称样数量一般控制在其干燥后的残留物质量在1.5~3g为宜。
对于水分含量较低的固态、浓稠态食品,将称样数量控制在3~5g;
对于果汁、牛乳等液态食品,通常每份样量控制在15~20g为宜。
称量皿规格:玻璃称量皿——能耐酸碱,不受样品性质的限制,常用于常压干燥法
铝制称量盒——质量轻,导热性强,但对酸性食
品不适宜,常用于减压干燥法
规格大小:一般使样品量厚度不超过1/3高度
干燥条件
干燥温度:一般是 100~105 ℃( 100±5℃ )、对含还原糖较多的食品应先(50~60℃)干燥然后再105℃加热、对热稳定的谷物可用120~130℃干燥
干燥时间:恒重——最后两次重量之差<3mg,基本保证水分蒸发完全
规定时间——只适用于准确度要求不高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