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图根据杨烁老师的课程整理。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个人日常活动安排思维导图
西游记主要人物性格分析
17种头脑风暴法
如何令自己更快乐
头脑风暴法四个原则
思维导图
民法总则
概述
概念
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渊源
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基本原则
功能
指导功能
约束功能
补充功能
不能直接适用原则
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诚实原则
公平原则
合法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分类
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分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特征,不同于民事权利(可转让)
出生,死亡(其他有力证据大于出生证明大于户籍登记)
死亡推定1 无继承2 长辈3 辈分同,同时,不继承
保险人,受益人,推定受益人先死,保险人获得保金
民事行为能力
特征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法定监护
指定监护
遗嘱监护
协议监护
意定监护
监护人职责
关系终止
宣告失踪
2 年,3 月公告;财产代管,代管人故意重大过失承担责任
宣告死亡
4 年,1 年公告;意外,2 年3 月公告,有关机关证明,不需要2 年; 死亡日期为判决宣判或是意外之日; 婚姻解除继承开始
个体户和农村承包户
法人
概述,特征
公法人;私法人
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捐赠)
盈利法人;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
盈利法人
出资人责任:滥用出资人权利,连带责任;一般的过错责任
非盈利法人
事业机关法人(大学,🏥)
社会团体法人(工会,妇联)
捐助法人(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场所)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合作社)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撤销
设立
条件
第三人选择权(形成权)
变更
创设式分立;存续式分立
创设式合并;存续式合并
组织性质变更
其他事项,名称注册资金住所
实际情况与登记不同,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终止
终止原因
解散
存续期届满,其他解散原因
权利机构解散
合并分立需要
吊销营业执照
其他情形
依法宣告
法律规定其他原因
清算
注销登记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一般的;两个以上合伙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限连带责任;追偿
特殊的;以专业知识有偿服务,个人重大过失,故意,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财产份额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劳务出资)
内容
民事权利
为;不为的自由
人身权;财产权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绝对权;相对权
主权利;从权利(担保物权)
既得权;期待权(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
行使,遵循原则
保护
私力救济
公力救济
民事义务
为;不为的约束
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作为义务(积极);不作为义务(消极)
违反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概念,特征
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其他责任
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单独责任;共同责任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方式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客体
物权:物和权利,担保物权中权利质押
物的分类
动产;不动产(不移动或移动后价值低)
主物;从物
原物;孳息
天然孳息(所有权人,有用益物权人归他);法定孳息(依照交易习惯)
特定物;种类物
特定物不可替代,履行不能,债务人赔偿责任
债权:给付行为,行为对象包括物和行为
人身权:人身利益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事实
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通知
观念通知
感情表达
事实行为(创作,建筑,发明,无因管理)
自然事实
事件(出生,死亡,自然灾害,不当得利)
状态(下落不明,继续占有)
单方;双方;多方(决议)
要式;不要式
主行为;从行为
负担行为(债权行为);处分行为(物权行为,准物权行为)
有因行为;无因行为(票据)
意思表示
形式
口头
书面
默示
作为;不作为
生效和撤回
有相对人
到达主义;了解主义
无相对人
公告
瑕疵
表示不一致
单独虚伪
通谋虚伪
隐藏
重大误解
无意
表示不自由
欺诈
胁迫
显示公平
效力
成立和有效
成立要件
行为人
做出意思表示
有标的
要件
行为人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法
无效
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情形
无民事行为人
虚假意思表示
违法,公序良俗
恶意且串通
可撤销
效力未定
特征,处分权缺乏
限制民事行为人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除外)
成立未生效
附条件;附期限
未被批准
代理
适用范围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本代理;复代理
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代理权
产生
行使
范围内
为了被代理人利益
不得滥用
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无权代理
追认
催告
撤销
救济
表见代理
无代理权
被授予的外表或假象
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
相对人基于信任
因表见授权表示
因代理授权不明
代理终止未采取必要措施(通告)
委托
期限届满,事物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代理人辞去
代理,被代理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
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诉讼时效(请求权)
四种请求权除外
类型
普通3年
国际货物买卖4年
人寿保险五年
最长20年
中止(六个月);中断;延长
期间
法定期间;意定期间
一般期间;特殊期间
除斥期间(形成权),与诉讼时效差别
法律后果不同(实体权利消灭;抗辩权产生)
适用范围(形成权;请求权)
起算时间
适用条件(法院主动适用;不得主动)
期间可变性(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