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幼儿园规范整理
幼儿园最新规范,包括面积指标、功能要求、疏散要求等。
编辑于2020-10-20 13:54:32幼儿园规范整理(最新版)
总则
分类
托儿所
小
1-3班
每班10人以下
中
4-7班
每班15人以下
大
8-10
每班20人以下
幼儿园
小
1-4班
每班20-25人
中
5-8班
每班26-30人
大
9-12班
每班31-35人
基底和总平面
服务半径
300m
总图布置
室外活动场地
专用室外活动场地
人均不小于2㎡
共用活动场地
人均不小于2㎡
日照
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小于3h
室外活动场地1/2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绿地率
不小于30%
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婴幼儿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0%
功能
生活用房
服务管理用房
供应用房
细部
栏杆
净高不小于1.3m
杆件净距不大于0.09m
走廊净宽
室内净高
面积


生活用房

活动室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进深不宜大于6.60m。
卫生间

多功能活动室
位置宜临近生活单元
每人0.65m2, 且不应小于90m2
单独设置时宜与主体建筑用连廊连通,连廊应做雨篷
服务管理用房
包括
晨检室(厅)、保健观察室、教师值班室、警卫室、储藏室、园长室、所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室等

房间可以合用,合用的房间面积可适当减少
门厅


供应用房
包括
厨房、消毒室、洗衣间、开水间、车库等房间,厨房应自成一区,并与婴幼儿生活用房应有一定距离
厨房
厨房使用面积宜每人0.40m2,且不应小于12m2。
厨房加工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00m。
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为二层及以上时,应设提升食梯。食梯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70m。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设置集中洗衣房。
当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设汽车库时,汽车库应与儿童活动区域分开,应设置单独的车道和出入口,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和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窗地比

疏散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