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思维导图
CPA考试,长期股权投资章节思维导图,分享给大家。
编辑于2021-01-16 17:59:58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初始计量
合并日确认
1、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的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
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的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联营、合营企业的初始计量
以支付现金取得
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含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即买价+相关费用)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
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为 发行权益性证券 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 不构成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 应 自权益性证券的 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 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 和 未分配利润 。
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
按《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规则处理的账面价值份额
子公司的初始计量
同一控制
一次交易实现合并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应收股利(有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时使用)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①(借差,依次冲减) 盈余公积②(借差,依次冲减)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③(借差,依次冲减) 贷:相关资产(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等)(★账面价值) 相关负债(短期借款等)(★付出对价的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题目要求考虑增值税时)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差)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应收股利(有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时使用)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①(借差,依次冲减) 盈余公积②(借差,依次冲减)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③(借差,依次冲减)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差)
3、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特殊情况
a、发行债务性证劵作为合并对价的,与发行债务性证劵 相关的佣金、手续费 等,有关的 费用应计入 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中。其中债券如为折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增加折价的金额; 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减少溢价的金额。(倒挤在“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b、发行权益性证券 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 相关的佣金、手续费 等( 支 付给券商 ),即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不管其 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 ,均应 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发行收入中扣减 ,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 溢价收入中扣除 ,在权益性证券发行 无溢价 或溢价金额 不足以扣减 的情况下,应当 冲减盈余公积 和 未分配利 润 。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① 盈余公积 ②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③ 贷:银行存款
5、确认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时应当考虑的因素(难点★★★)
1. 被合并方与合并方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是否一致。( 不一致的,要调整 )(以合并方为准,一般不考)
2. 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是指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 相对于最终控制方 而言的 账面价值 。( 2种情形: 内生 或 外购 )
a、子公司为最终控制方企业集团内部注册设立 ( 内生 ):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 )=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合并方持股比例 (即母公司认可子公司个表上的账面价值,无需调整)
b、子公司为最终控制方外部控股合并形成( 外购 )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 )=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被合并方在合并日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价值)×合并方持股比例 +购买日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时归属于最终控制方的商誉 ①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 润(或净亏损)-子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等(注意:提取 盈余公积不影响 ) ② 商誉=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3.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合并方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份额为基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评估调整后的价值计算份额)
4. 如果被合并方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应当以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
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1、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为基础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可能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
2、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 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及 所承担债务 等)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 或 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
3、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投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他权益工具)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 资时 转入当期损益。(暂不处理,后期处置时,继续成本、权益法核算的按比例结转,改按金融工具核算的全部结转)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①(借差,依次冲减) 盈余公积②(借差,依次冲减)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③(借差,依次冲减) 贷: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原账面价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股本等 (本次支付额、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差)
非同一控制
一次交易实现合并
1、确认总原则: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含税价 )
2、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同控一致)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3、特殊情况
a、发行债务性证劵作为合并对价的,与发行债务性证劵 相关的佣金、手续费 等,有关的 费用应计入 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中。其中债券如为折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增加折价的金额; 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减少溢价的金额。(倒挤在“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b、发行权益性证券 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 相关的佣金、手续费 等( 支 付给券商 ),即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不管其 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 ,均应 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发行收入中扣减 ,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 溢价收入中扣除 ,在权益性证券发行 无溢价 或溢价金额 不足以扣减 的情况下,应当 冲减盈余公积 和 未分配利 润 。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① 盈余公积 ②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③ 贷:银行存款
4、相关账务处理 遵循原则: 先卖东西(公允价值) 再买股权
a、以存货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 ——含税价 ) 应收股利 (垫付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原材料
b、以固定资产作为合并对价
( 1)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账面价值 )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 2)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含税价 ) 应收股利 资产处置损益(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账面价值 )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
c、以长期股权投资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性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等作为合并对价 注意:差额转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 ) 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公司的 )( 账面价值 )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核算时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数据,在其他债权投 资处置时反向结转;长投权益法核算下,“长投-其他综合收益”对应的 “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在处置时反向结转) 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长投权益法核算下,“长投-其他权益变动”对应的“资 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在处置时反向结转) 贷:投资收益 或: 反向
d、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作为合并对价 注意:差额转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盈余公积 (差额,或借方 )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差额,或借方 )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可借可贷)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注意: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资产类科目 “其他权益工具”为权益类科目 不要写错
e、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投资
成本模式计量
①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 ) 应收股利 贷:其他业务收入 注意: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的 影响 ② 借:其他业务成本( 倒挤 )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摊销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①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 ) 应收股利 贷:其他业务收入 注意: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的 影响 ②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 可借可贷 ) 同时: ③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可借可贷 )(互相转换) 贷: 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综合收益 (非投 转 投 产生该科目) 贷: 其他业务成本
5、总结
① 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照交易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产品类 /材 料类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适用 收入准则 的相关规定) ② 换出资产为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 “ 资产处置损益 ”。 ③ 换出资产为 长期股权投资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的,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投资收益 或 留存收益 ( 可借可贷 ),并相应结转 “ 其他综合收益 ”“ 资本公积 ”等金额。 ④ 换出资产为 投资性房地产 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并 相应结转 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实质上为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1、原投资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于追加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2、原投资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于追加投资日的账面价值+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一项交易中同时涉及自最终控制方购买股权形成控制及自其它外部独立第三方购买股权
该类交易中,一般认为 自集团内取得的 股权 能够形成控制 的,相关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按 照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有关规定处理,而自外部独立第三方取得的股权则 视为在取得 对被投 资单位的 控制权 ,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 少数股权的购买 ,该部分少数股权的购买 不管 与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交易是否同时进行,在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的 情况下,有关股权投资成本即应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确定。
后续计量
特别提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 以及 类似主体 (如投资连接保险产品)持有的、在 初始确认时 按 照 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划分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的,应当按照 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 后续计量 。 除上述以外,对 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 成本法 核算,对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的长 期股权投资应当按 权益法 核算, 不允许选择 按照 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成本法 (达到控制)
购入时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原则: a.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被合并方可辨 认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 +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b.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特别提示】 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 成本 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持有期间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特别提示】 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 ,投资方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或者利润的权利 ,该项交易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投资方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类似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不做处理)
计提减值
总原则: 投资企业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 包括相关商誉 )账面价值的份额等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投计提减值后不允许转回)
计提减值能够转回的: 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14章:金融资产对应的减值 16章:收入对应的减值/25章:持有待售对应的减值 20章: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减值
权益法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 派有代表 ; 2、参与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政策 制定过程 ,包括 股利分配政 策 等的制定;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 发生重要交易 ; 4、向被投资单位 派出管理人员 ; 5、向被投资单位 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特别提示】 在确定能否 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 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 当期可转换 公司债券、 当期可执行 认股权证 等 潜在表决权因素
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关注点:投资时点,赚or赔
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孰高计量)
1.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不利差额 ),两者之间的差额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 。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 ) 贷:银行存款等 (不利差额即商誉)
2.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有利差额),该部分经济利益流入应作为收益处理 ,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 营业外收入 ”,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 )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有利差额)
补充内容
①净资产( 所有者权益 )的账面价值( 账面所有者权益 ,即报表列示内容) ②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 -商誉 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存货固定资产等评估增值或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关注点: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变动及利润分配(★净损益及分红) 对方科目:投资收益
1、被投资单位赚钱时,投资方按比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赔钱时,投资方按比例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净利润 调整因素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一般不考)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投资时点的评估增值或减值:投资时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一般考试只考评估增值,即净利润-调整额,不考评估减值,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存货: 调整后的净利润 =账面净利润 -[(投资日存货的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当期出售 比例 ]×( 1-25% )(注:是否考虑所得税)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调整后的净利润 =账面净利润 -[(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资产的原值 ÷资产使用年限) ]×( 1-25% )注:是否考虑所得税)
被投资方对相关的资产计提了减值: 应当以投资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并据以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一般不考)
3、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是确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潜在表决权所对应的权益份额不应予以考虑 。( 考虑、但不记账 )
4、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或亏损)额时,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应当予以剔除后计算,例如,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的权益工具 ,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方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均应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累积优先股股利予以扣除。
5、在确认投资收益时,除考虑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
内部交易不构成业务的处理
逆流交易
总原则:未对外部独立的第三方出售( 存货 )或未被消耗(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计提折旧摊销的部分),则应调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与投资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有所不同: a、母子公司的抵销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全额抵销的 b、仅仅是投资企业或是纳入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
口诀:投资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①投资企业多什么,抵什么 ,资产对资产 、损益对损益 ②第一年减去多少 ,第二年实现时加回多少 (比如存货第一年已经出售 40% ,则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为 60%,则第二年最多加回 60% ) ③(自己补充)交易当年只考虑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未来年份只考虑已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绿色字体个人感觉是针对个表而言,合并报表每年只考虑多什么,然后抵什么,如果未来全部卖出,则什么都不多,无需编制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
顺流交易
个表报表的调整规则与逆流交易类似
合并报表在第一年时全额确认损益
注意:
如果第逆流交易,合并报表模块永远要考虑未实现(第一年)和已实现(一般多的是资产类,抵资产调长投) 如果是顺流交易,合并报表模块仅在第一年全部处理,未来不需要编制调整(一般多的是损益类,抵损益调投资收益)
补充说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 销,应由减值资产全额承担 。(即不需要调整份额,直接按利润确认损益即可)
内部交易构成业务的处理
1、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类似逆流交易 )
2、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 ,并能对联营、合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类似顺流交易) 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所出售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
以上两种情况不会存在 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投出可以理解为先有顺流交易,后有投资收回)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的,合营方不应确认该类交易的损益:(按账面价值核算) ①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合营企业 ; ②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损益无法可靠计量 ; ③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
2.相关规定 ①合营方转移了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并且投出资产留给合营企业使用的,应在该项交易中确认归属于合营企业其他合营方的利得和损失 。(个表报表处理类似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仅确认归属其他合营方的部分,即抵消归属于自身利得部分) 合并报表分录: 借:资产处置收益(报表项目,对应的会计科目资产处置损益,不要写混) 贷:投资收益 ②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非货币性资产 发生减值损失 的,合营方应当 全额确认 该部分损 失。( 自己全额承担,不再抵销 )
3.在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过程中,合营方除了取得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外还取得了 其他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注意:取得的除长投外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属于已实现的损益,这部分不需要调整,按比例计算出已实现的损益在总的投资收益中的占比,合并报表内不需要调整这部分金额), 应当确认该项交易中与所取得其他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相关的损益。
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超额亏损的确认
总原则: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 ,原则上应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四个明细科目之和扣除减值准备 )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如: 长期应收款 ) 减 记至零为限 ,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账务处理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
①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该科目可能为负,四个科目代数和为0即可)
②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的情况下,对于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考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账面上是否有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 ,如果有 ,则应以其他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③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企业仍需要承担额外损失弥补等义务的, 应按预计将承担的义务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④除上述情况 仍未确认 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 。
在确认了有关的投资损失以后,被投资单位于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应按以上相反顺序分别减记账外备查登记的金额、已确认的预计负债、恢复其他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预计负债① 长期应收款② 长期股权投资③ 贷:投资收益(★ 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 未承担的亏损额)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基本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时,投资方按比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时,投资方按比例: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相关规定
基本规定 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处置时看被投资单位的脸色,一般被投资方转损益类科目,对应投资方转投资收益)
特殊规定: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转留存收益)以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转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在处置时不能转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总体原则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 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并在 备查簿中 予以登记。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反向。
后续处理
①投资方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
②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
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包括内容:
( 1)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
( 2)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包含的权益成分;
( 3)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4) 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化(稀释股权) 等。(被动增资)
投资方持股比例增加但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处理(主动增资,仍为权益法)
在新增投资日: ( 1)如果新增投资成本大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于新增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份额,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正商誉) ( 2)如果新增投资成本小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于新增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份额,应按该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 (负商誉) ( 3)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股票股利的处理( 股数增加 )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 ,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 ,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 均不允许转回 。
核算方法的转换
跨界划分
增资
1、视同跨界时涉及到其他综合收益及资本公积需要结转至留存收益(全部) 2、特殊情况(同控下多次交易分步实现控制5%+65%=75%)不视为跨界,暂不处理其他综合收益及资本公积,待最终处置时按比例或全部结转。
减资
 注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结转至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视情况结转至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6种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合营安排
概念及合营安排的认定
(1)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
特征: ①各参与方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2)共同控制及判断原则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同的控制 , 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的2个步骤 ①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 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参与方一致同意

考点:当相关约定中设定了就相关活动做出决策所需的最低表决权比例时,若存在多种参与方的组合形式均能满足最低表决权比例要求的情形,则该安排就不是合营安排; 除非相关约定明确指出 ,需要其中哪些参与方一致同意才能就相关活动做出决策。
如果在各方未就相关活动的重大决策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具备 “一票通过 权”或者潜在表决权等特殊权力,则需要仔细分析,很可能具有特殊权力的一方 实质上具备控制权。
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一项安排的不同活动可能分别由不同的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主导( A 公司、 B公司、 C公司 ,盖房: A+B ,出租管理: A+C )
合营安排的分类
分类
1、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2、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提示:在实务中,主体可以从合营安排是否通过单独主体达成为起点,判断一项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
考点: 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 1 种情况 )(利用 自有设备: A生产甲配件、 B生 产乙配件、 C负责组装 ) 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考点:合营安排 通过 单独主体达成( 2 种情况 ) 如果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该合营安排可能是共同经营也可能是合营企业。(特别注意: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一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
重新评估
如果法律形式 、合同条款等相关事实和情况 发生变化 ,合营安排参与方应当对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 1. 评估原合营方是否仍对该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 2. 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 A 生产甲配件、 B生产乙配件, C组装后,进行销售 ) 除合营方对持有合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 权益法 核算以外,其他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 自身所承担的 以及 按比例享有或承担的 合营安排中按照合同、协议等的规定归属于本企业的资 产、负债、收入及费用。该处理方法一定程度上 类似于比例合并 ,但与比例合并 又存在差异 。 具体如下: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 下列项目 ,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 资产 ,以及按其份额确认 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 ,以及按其份额确认 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 享有的 共同经营产出份额 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 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 费用 ,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 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类似 顺流交易 )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 构成业务 的 除外) ,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 出售给第三方 或 相关资产消耗之前 (即未实现内部利润 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 中 时),应当 仅确认归属于 共同经营 其他参与方 的利得或损失。 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 减值损失准则”)等规定的 资产减值损失 的,合营方应当 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 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类似逆流交易)
合营方 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 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 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即未实现内部利润 仍包括在合营方 持有的 资产账面价值中 时), 不应当确认 因该交易产生 的损益中 该合营方应享有的部分 。即,此时 应当仅确认 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 共同经 营 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
合营方取得 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的 利益份额 的会计处理(换入)
合营方取得共同经营中的 利益份额 ,且该共同经营 构成业务 时,应当按照企业 合并准则 等相关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可以理解为 购买企业,确认商誉 ) 合营方 增加 其持有的一项 构成业务 的共同经营的 利益份额 时,如果合营方对该共同经营 仍然是共同控制 ,则合营方之前持有的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不应按照新增投资日的公允价值 重 新计量。 ( A、 B 共同设立安排 C ,甲将 A在 C的利益份额 全部购买 ,则 不应该对 C重新计 量 )
对共同经营 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 的会计处理原则( 非合营方 )
对共同经营 不享有 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 享有 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 承担 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 比照合营方 进行会计处理。 否则,应当按照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对其利益份额 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