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考之违法性阻却事由
法考 | 刑法 | 违法性阻却事由思维导图。该导图内容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其它组成。其中在正当防卫这一知识点中内容分为成立条件和特殊防卫等内容,供您参考。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助。
该思维导图是1840年第一次鸦 片战争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概述,新中国的诞生,最重要的意义是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
十大类法律英语表述方式,主要有单词及短语,本导图有助于帮助您熟悉知识要点,加强记忆。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收藏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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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风暴法四个原则
思维导图
违法性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
成立条件
起因——现实的不法侵害
必须来源于人(包括人唆使动物)
违法或犯罪,作为犯或不作为犯
乙想让撞伤自己的甲送自己去医院,并实施暴力,不法侵害是甲的不救助行为
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
从客观理解“不法”,不考虑主观面、是否具有责任能力等
现实上的不法侵害,误以为的属于假想防卫(好心办坏事)
应当预见:过失犯罪
“我是警察”“假警察该打”
不能预见:意外事件
时间——已经开始(着手),尚未结束
财产犯罪可以延长防卫时间,人身权利不可
被强奸完毕后打成重伤,不成立正当防卫 安装定时炸弹,可通过防卫行为迫使其说出位置
事前安装防卫装置,也成立正当防卫
超过合理限度的危险装置(电网)不算
主观——具有防卫意识
防卫认识:看到有人在干坏事
防卫意志:打坏人是为了保护特定法益
“黑吃黑”可以正当防卫
偶然防卫 (坏心办好事)
结果无价值:偶然防卫不成立犯罪,结果保护了另一种法益
行为无价值(通说): 偶然防卫成立故意犯罪, 类似行为重复上演不幸运
认为必须有防卫意识:不成立正当防卫
认为不需要防卫意识:客观射杀了乙,成立正当防卫
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
可针对人身,可针对财产
必须是犯罪行为,否则不需要评价正当防卫
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行为过当+结果不过当=正当防卫
防卫人乙掏枪未击中
行为不过当+结果过当=正当防卫
推倒后被车辆撞死
行为过当+结果过当=防卫过当
防卫木棍掏枪致死
持续性的非暴力犯罪,可成立正当防卫
被传销组织关押数月,杀害后逃离
特殊防卫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不限于),造成伤亡,不负责任
必须是暴力犯罪,和平方式不可
投毒杀人/麻醉抢劫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具有紧迫性
紧急避险
起因——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危险来源:合法不算
为摆脱合法追捕侵入他人住宅,合法行为不是危险
假想避险
有过失:过失犯罪
无过失:意外事件
原则上不适用职务/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时间——危险正在发生
对象——无辜第三人的利益
限制——不得已,且优先正当防卫
主观——具有避险意识
避险认识:认识到危险发生
避险意志
出于保护目的
偶然避险(无避险意识)
行为无价值(通说):成立犯罪
甲砸车窗,偶然保护了车内的丙
结果无价值:不成立犯罪
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其他
正当业务行为
职业体育(拳击运动)
医疗行为(不包括人体实验)
律师辩护(揭发隐私)
新闻报道(暗访/卧底)
被害人承诺
有处分权
仅能承诺个人利益
财产承诺没有限制
人身权利仅限于轻伤以下,人身自由可以承诺
名誉可以承诺
有理解能力
幼儿/精神病人承诺无效
未成年人需要与其年龄相当(财物可,器官不可)
出于真实意志
动机错误,承诺仍然有效
因为受骗而承诺,承诺无效
存在现实承诺
可以不表现于外部
可以是推定的承诺
至迟存在于结果发生时
事后承诺会左右国家追诉权
如承诺反复,以最后一次为准
承诺对象是符合构成要件(结果/行为主体/行为方式)的事实
自救行为(事后的场外自救)
抢回被盗窃财物
义务冲突
律师维护法益泄露他人隐私/两个小孩均溺水只能救一个
危险接受
自己危险化,不构成犯罪
三人河边试水
基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构成犯罪
甲开车载乙在冰面行驶,甲完全掌控危险,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