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审计 第十二章 存货监盘
准备中级会计师考试的看这里!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存货知识点整理,包括概述、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存货清查等知识要点,并对不同种类存货的账务处理方法作了详细整理。
编辑于2021-04-08 21:05:16第十一章 存货监盘
监盘作用
1.目的
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
相关认定
主要针对存在认定
次要:完整性认定、计价认定、权利和义务认定
2.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
(1)必要程序
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a)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
b)对期末存货记录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的存货盘点结果
(2)对存货所有权的考虑
存货监盘本身不足以供注册会计师确定存货所有权,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其他实质性审计程序
3.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的责任
a)实施存货监盘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但不能取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定期盘点存货的责任;
b)管理层通常制定程序,对存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物盘点
监盘计划
基本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制定的存货盘点程序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
考虑因素
在编制存货监盘计划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7项因素
存货通常具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错报风险,外部因素也会对重大错报风险产生影响。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通常包括:制定合理的存货盘点计划、确定合理的存货盘点程序、配备相应的监督人员、对存货进行独立的内部验证、将盘点结果与永续存货记录进行独立的调节、对盘点表和盘点标签进行充分控制
a)注册会计师一般需要复核或与管理层讨论其存货盘点程序;b)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程序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
如果存货盘点在财务报表日以外的其他日期进行,注册会计师除实施存货监盘相关审计程序外,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确定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永续盘存制——注册会计师应在年度中一次或多次参加盘点 实地盘存制——注册会计师要参加盘点
存货的存放地点(包括不同存放地点的存货的重要性和重大错报风险)以确定适当的监盘地点
提供清单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包括期末库存量为零的仓库、租赁的仓库,以及第三方代被审计单位保管存货的仓库等,并考虑其完整性。
选择地点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以及对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并记录选择这些地点的原因
舞弊风险
注册会计师可能决定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特定存放地点的存货实施监盘,或在同一天对所有存放地点的存货实施监盘。
是否需要专家协助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
a)确定资产数量或资产实物状况;
b)收集特殊类别存货的审计证据;
c)面临如何评估在产品完工程度的问题。
主要内容
存货监盘的目标、范围及时间安排
目标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以及有关管理层存货盘点程序可靠性的审计证据;检查存货的数量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存货有无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和短缺等状况。
范围
取决于存货的内容、性质以及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时间安排
包括实地察看盘点现场的时间、观察存货盘点的时间和对已盘点存货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实施存货盘点的时间相协调。
存货监盘的要点及关注事项
1)盘点期间存货的移动;
2)存货的状况;
3)存货的截止;
4)存货的各个存放地点及金额等。
参加存货监盘人员的分工
根据被审计单位盘点人员分工、分组情况、存货监盘工作量的大小和人员素质情况确定存货监盘的人员及其职责和分工
检查存货的范围
在实施观察程序后,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良好且得到有效实施、存货盘点组织良好,可以相应缩小实施检查程序的范围。
监盘程序
监盘开始时
在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监盘进行时
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
a. 控制运用适当的控制活动。例如,收集已使用的存货盘点记录,清点未使用的存货盘点表单,实施盘点和复盘程序;“怕不规范”
b. 状况准确认定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流动缓慢(呆滞)、过时或毁损的存货项目,以及第三方拥有的存货(如寄存货物);“怕质量差”
c. 数量评价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于估计存货数量的方法,如可能需要估计煤堆的重量;“怕数不清”
d. 移动评价对存货在不同存放地点之间的移动以及截止日前后期间出入库的控制“怕乱移动”
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盘点时及其前后的存货移动的控制程序:
通常,被审计单位在盘点过程中停止生产并关闭存货存放地点以确保停止存货的移动;特定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可能由于实际原因无法停止生产或收发货物,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下列程序:
a. “问原因” 考虑无法停止存货移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b. “划区域”考虑在仓库内划分出独立的过渡区域;将预计在盘点期间领用的存货移至过渡区域,将盘点期间办理入库手续的存货暂时存放在过渡区域;
c. “要资料” 索取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的书面记录以及出、入库资料作为截止测试的资料
检查存货
(1)在存货监盘过程中检查存货,不一定能确定存货的所有权,但有助于确定存货的存在,以及识别过时、毁损或陈旧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把所有过时、毁损或陈旧存货的详细情况记录下来,这既便于进一步追查这些存货的处置情况,也能为测试被审计单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提供证据。
(2)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取得的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的有关资料,观察这些存货的实际存放情况,确保其未被纳入盘点范围。即使在被审计单位声明不存在受托代存存货的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在存货监盘时也应当关注是否存在某些存货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迹象,以避免盘点范围不当。
对特殊类型存货的考虑
执行抽盘
双向抽盘——在对存货盘点结果进行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及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以获取有关盘点记录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计证据。
不可预见——应尽可能避免让被审计单位事先了解将抽盘的存货项目。
获取记录 ——获取管理层完成的盘点记录的复印件
抽盘差异
a)查明原因,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
b)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
c)扩大检查范围以减少错误的发生;
d)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e)针对某一特殊领域的存货或针对特定盘点小组要求重新盘点。
监盘结束时
再次观察
再次观察盘点现场,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取得表单
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的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倒退程序
如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间隔期间的长短、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风险评估,实施适当程序,确定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记录
(1)比较盘点日和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信息以识别异常项目,并对其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
(2)对存货周转率或销售周转天数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3)对盘点日至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采购和存货销售分别实施双向检查;
(4)测试存货销售和采购在盘点日和财务报表日的截止是否正确
特殊情况处理
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存货监盘不可行
分析原因
原因合理。由存货性质和存放地点等因素造成,例如,存货存放在对注册会计师的安全有威胁的地点。
替代程序
可行
a)如现场监盘存货不可行,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存货的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b)检查盘点日后出售盘点日之前取得或购买的特定存货的文件记录
不可行
考虑按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原因不合理。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不实施存货监盘的理由。
应当监盘
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实施现场监盘
情形
无法亲临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到达存货存放地实施存货监盘
气候因素
由于恶劣天气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或无法观察存货,如木材被积雪覆盖
措施
如因不可预见情况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
a)另择日期监盘;
b)并对间隔期内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
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应实施下列一项或两项审计程序,以获取该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函证
向持有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其他审计证据
i)实施或安排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对第三方的存货监盘;
ii)获取其他注册会计师或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针对用以保证存货得到恰当盘点和保管的内部控制的适当性而出具的报告;
iii)检查与第三方持有的存货相关的文件记录,如仓储单;
iv)当存货被作为抵押品时,要求其他机构或人员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