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 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 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 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 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通 用专业承包。
编辑于2021-05-14 10:03:15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起设备安装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三级资质标准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1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2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6 人、电工不少于 1 人。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预拌混泥土
不分等级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 4 人。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消防设施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桥梁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隧道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钢结构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模板脚手架
不分分级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建筑幕墙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古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 3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9 人,且人员齐全。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2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公路路面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公路路基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公路交通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铁路电务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三级资质标准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铁路电气化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
三级资质标准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机场场道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8 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累计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港口与海岸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航道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通航建筑物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河湖整治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输变电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核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工程。
海洋石油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4)技术负责人 (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环保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级资质标准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特种工程
不分等级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