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介护保险改革,增设预防及综合援助体系;医疗+照护+福利开启深度整合
介护保险法修订内容
2011:
鼓励以地域为基础的居家养老模式(社区综合照料体系);
2011:坚定建设“地域综合照护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医疗(日本称访问医疗)服务建设
目前“地域”与“社区”意思相近。区别在于前者“开放”,没有明确行政界限。而后者“封闭”,有着明确的行政地理边界。在综合照护服务语境中,二者均强调以社区为中心。我国的社区综合照护服务逐渐突破了社区、街道等层面的行政界限。“社区”与“地域”之间的差别在逐渐缩小
2014:将介护保险与医疗保险融合,建立了医养结合的综合保障体系;地域密集型设施不断丰富强化,逐步覆盖夜间上门服务
2018:将“日常医学管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服务与养老设施结合,进一步推动地域综合介护体系功能的发展;“地域综合照护体系”被确定为全国市町村必须履行的义务
2021:进一步优化医养结合的支付制度,强化综合照护体系的人才培养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