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12.刑罚的裁量
这是一篇关于12.刑罚的裁量的思维导图。虽然法律知识主要是靠背,但也不是死记硬背,一定要理解其背后的逻辑和规律。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刑法刑罚的裁量部分思维导图。方便大家备考时翻阅查看,帮助大家加深记忆、提高复习效率。
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刑罚的裁量
量刑概述
从重、从轻处罚
不以法定刑幅度的中线为标准,不能认为凡是高过中线的就是从重,也不能认为凡是低于中线的就是从轻
从重、从轻处罚是相对于没有从重、从轻情节而言
减轻处罚
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以下”不包括本数
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需要减轻处罚的,须经最高法核准
量刑情节
累犯
法律后果
应当从重处罚,不能适用缓刑,不能适用假释
一般累犯
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前后罪都必须已满18周岁
特殊累犯
只要实施了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无论隔了多长时间,只要是这三种类型犯罪之中的具体罪名,都应认定为累犯。
特殊累犯的主体也要求已满18周岁
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包括主刑或者附加刑执行完毕
前后犯罪分别属于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犯罪范围,按照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认定是否属于累犯
自首
一般自首
犯罪后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别自首
准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强制措施”包括刑事强制措施,还包括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
甲涉嫌受贿罪被捕后,司法机关发现受贿罪不成立。在这过程中,甲又主动供述新的受贿事实的,成立自首
因受贿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又交代因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不成立自首
单位犯罪的自首
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
单位自首与自然人自首分离
坦白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坦白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处罚原则
坦白: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 一般情况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原来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
概念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
立功主体
仅仅适用于犯罪分子
立功行为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包括同案犯,但必须揭发的是同案犯的其他犯罪行为)
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
其他立功表现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阻止其他犯罪人的逃跑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重大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与自首、坦白的竞合
如果如实供述的内容,超出了自首或者坦白的要求,另构成立功,则应同时认定为自首(坦白)与立功
如果如实供述的内容,既是自首(坦白)的表现,也是立功的表现,则只能择一认定(有利于被告人)
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量刑制度
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数罪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有期徒刑的,仅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拘役并罚不超过1年
管制并罚不超过3年
有期徒刑总刑期不满35年的,上限最高不超过20年;总刑期35年以上(包括35年)的,上限最高不超过25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仅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的并罚
先并后减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并罚
先减后并
缓刑制度
适用条件
限制条件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可以宣告缓刑的条件
仅限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是指实际宣告刑)
应当宣告缓刑的条件
满足可以宣告缓刑的条件,而且犯罪人判决时不满18周岁,或者属于正在怀孕的妇女,或者已满75周岁
考验期限与考察
拘役: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的撤销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
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69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之后不得再次宣告缓刑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
如果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才发现漏罪的,不得撤销先前的缓刑决定
数罪并罚之后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再次宣告缓刑
缓刑考验期内违反其他规定
与管制并罚的问题
管制与缓刑并罚,应从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开始计算之日起执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