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师 知识产权 第1-2章:专利权
这是一篇关于经济师 知识产权 第1-2章:专利权的思维导图,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编辑于2023-11-29 15:48:082024年最新教材,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024年最新教材,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它是由“原产地+商品名称”组成,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类型,在属性上具有地方性特色。
2024年最新知识产权实务,商标权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和市场秩序紊乱。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2024年最新教材,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024年最新教材,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它是由“原产地+商品名称”组成,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类型,在属性上具有地方性特色。
2024年最新知识产权实务,商标权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和市场秩序紊乱。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基础
一、知识产权基础
概念
知识产权:民事特别法,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的 ①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专利权、著作权)和 ②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商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 依法享有的权利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后,法学界主要采用“知识产权”的称谓
分类
狭义(传统4):工业产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 实用经济意义 的一种 无形财产权 广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邻接权、商号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1个本质3个特征
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 法定 的民事权利,除商业秘密外,不能合同约定 2、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无形性 , 区别于 物权法 —— 无有形占有,无有形损耗、无消灭的事实处分,无有形交付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将知识产权界定为一种“私权”
特征
1、专有性:人的排他性+同一项知识产品,不能两个以上知识产权并存,除了地理标志权 2、地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除了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 3、时间性:有时限(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有期限但可以无限延期,除了商业秘密,地理标志
专利权: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发明20年 著作权:财产权-终生及死后50年(12月31日),人身-权永久
知识产权 政策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 政策
1、一种公共政策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政策工具 2、政策:法律、条例、规章 3、知识产权法是 调整因知识产品 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知识产权(权利)要发挥作用需要配合其他的公共政策联动 **2008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启动实施 **2019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将加强 知识产权保护视为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最重要的内容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描绘了一幅发展蓝图
知识产权 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在立法框架上,五项基本要素: (1)知识产权的 主体 (2)知识产权的 客体 (3)知识产权的 权利内容 (4)知识产权的 利用 (5)知识产权的 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立法包括以下七种法律制度: ②专利权法 律制度 ③商标权法 律制度 ①著作权法 律制度 ④商号权法 律制度 ⑥商业秘密权法 律制度 ⑤地理标志权法 律制度 ⑦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制度 ps:不包括 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
二-四 专利法
二、专利申请、授权、确权
**2.2、专利 授权的基本要求
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
①是否违反国家 法律 与社会 公德 的审查 ②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下的发明创造,其中限定了三类专利保护客体 ③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1. 发明
发明:对 产品、方法、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判断要点】 1、是否为 新的 技术方案 2、可以是 创造产品、方法;改进产品、方法
技术方案:利用自然规律(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的 技术手段 的集合
2.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判断要点】 1、是否为 新的 技术方案 2、PK发明,只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不包括方法
形状:产品具有的,能够从 外部观察 的 确定空间 形状 ①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申请实用新型 eg:植物盆景形状,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 ②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形状申请实用新型 ③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但如果该产品受产品结构,则可作为实用新型保护 eg:温度计的形状构造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写入无确定状态的酒精 构造: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eg:机械结构、线路结构 ①不包括材料微观结构(分子结构,组分结构) ②包括将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结构的产品上 eg:铝制灯架,电动汽车三元锂电池 ③如果既包括产品的形状、构造,又包括材料本身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客体,属于发明的客体
3.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判断要点】 1、能够 重复 的 大规模工业生产 2、形状:产品有固定的形状的新造型设计 (pk 实用新型的产品形状,是 新技术方案) 图案:产品表面固定可见的图形 色彩:不能是单独的色彩,不能是原材料的色彩,必须是设计形成图案的色彩
【不授予外观设计的情形】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eg:包括特定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 eg:袜跟、帽檐、杯把等 (4)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工具 (5)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eg: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 (6)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①自然物本身,②自然物仿真设计 (7)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 归 著作权、商标权 (8)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 归 著作权、商标权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游戏界面、与人机交互无关的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 eg:壁纸、开机画面、与人机交互无关的网站网页排版设计 ps: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产品设计要点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必考)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背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 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方法 4、动物和植物 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 商标权(平面商标)
1、科学发现
不能 授予专利:发现 的科学规律、物质A 可以 授予专利:利用A 创造的产品B、创造方法b eg: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A),这仅仅是一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B)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u(b)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 的规则和方法
不能 授予专利:纯粹的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只是思维模式 A,没有实体应用和产品,没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 背: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 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 信息表述方法 计算机程序本身(软件) 图书分类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专利分类法 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 商业方法 可以 授予专利:混合式权利要求 利用A + 技术特征b =产品C eg: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设备,发明了可以语音控制开关的灯,可以授予专利
4、动物和植物 品种
不能 授予专利:动物、植物品种 —— 植物品种通过知识产权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保护 可以 授予专利:生产新动物、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方法(人的介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eg:可授权 采用“辐照饲养法”生产高产牛奶乳牛的方法;改进饲养生产瘦肉型猪的方法 **例外:新的微生物(细菌、病毒、真菌),本身、其生产方法,都可授予专利权
3、病的诊断和治疗 方法
不能 授予专利:药物的配比、设备的诊疗方法 可以 授予专利:人和动物的药物、设备本身
疾病的诊断方法:①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 + ②获得疾病诊断结果 eg:诊脉法、足诊法、内窥镜诊断法 疾病的治疗方法:针灸、麻醉、推拿、涂覆、冷冻、透热、血液透析、受孕、避孕、减肥、增高……
5、原子核变换
不能 授予专利:原子核变换方法、用该方法所获得的物质 可以 授予专利:为实现原子核变换而增加粒子能量的粒子加速方法
6、标志性平面 外观设计
不能 授予专利:①平面印刷品 + ②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而作出 + ③起标识作用 属于商标权,排除于专利权外,是为了减少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专利的授权条件
发明、实用新型 授权条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授权条件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 新颖性
【 什么是 新颖性 】即:第一个申请的,新的技术方案 ① 发明、实用新型 不属于现有技术 ② 申请日前没有单位或个人在国内外,提出过申请或已获得
【优先权】 1)没有比别人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发生被视为申请日的情况,并需要自主请求优先权 2)分类:国外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_享有 国外优先权: ①协议-与中国签有协议或条约承认相互优先权 ②期限:外国首次申请后12个月内(外观设计6个月),同一主体国内提出申请 eg:张三于2023年12月1日于中国申请该专利(本来应当以12月1日为申请日),但张三曾在2023年1月1日在美国申请该专利,经过审查,中国知识产权局认为张三可以享有优先权,则中国专利的申请日可以视为2023年1月1日 _享有 本国优先权: ①期限:发明/实用新型在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6个月),就相同主体再次提出专利申请 (没有 实用新型) ②尚未授予专利权+ 不是分案申请,即:同一主体本国申请时,后申请提交,视作前期申请撤回 3)优先权请求延误的挽救措施(2个月内可以恢复优先权、补交,4个月内可以更正、声名) 情况一 12个月后才提交申请:在(请求优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可以请求恢复优先权,优先权恢复后,如期提交了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但对《优先权声名》漏报/错报,则自优先权日(首次申请日)起16个月内,或,本申请日起4个月内,请求增加/改正优先权 情况二 12个月内申请+未提/错报优先权:自本次申请日起2个月内,申请补交
【宽限期】 发生以下情况,6个月内申请 发明/实用新型,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 ②在中国政府 主办或者承认 的 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③在规定的 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④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抵触申请与同样的发明创造】 1、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同一发明创造,已授权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需声名“放弃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终止 2、同样的发明创造,两项专利申请+申请日相同的情况: ①同一申请人:两件申请分别通知申请人选择/修改,期满不回复→两项撤回,修改不合规→两项驳回 ②不同申请人: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期满不回复→两项撤回,修改不合规/协商不成→两项驳回
【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 新颖性的否定判断 四个方法!!】 重点: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 ps:公开文件:已授权专利、已提交申请, 1、具体(下位)否定 一般(上位)的新颖性,反之不可 eg:对比文件公开了“用铜制成的”(具体下位),权利要求是“用金属制成的”(一般上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被破坏 2、数值范围的权利要求 ——射击法:现有技术的子弹,射击,申请文件的靶,能准确射中→破坏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eg:权利要求新颖性被破坏 现有技术50cm,申请文件0-100cm;现有技术0-100cm,申请文件为0-80cm;现有技术0-100cm,申请文件为0或100cm eg:权利要求新颖性存在 现有技术0-100cm,申请文件为50cm;现有技术0-100cm,申请文件为50-80cm 3、性能、参数隐含的结构和组成,与现有技术的结构一致,则不具备新颖性 4、技术方案不同,创造出完全相同产品,产品不具备新颖性 eg:权利要求为用A方法制得的玻璃杯,对比文件公开的是用B方法制得的玻璃杯,如果两个方法制得的玻璃杯的结构、形状和构成材料相同,则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
2. 创造性
【 什么是 创造性 】即:第一个申请的,新的技术方案 ①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判断】 1、判断的对象: 技术方案 2、判断主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3、判断方法 — 发明的创造性 (1)显著的进步: ①更好的技术效果: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 ②技术水平相同,技术方案不同 ③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④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尽管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 (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三步法 ①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 ②确定区别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③判断申请发明对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根据公开发明完成复刻)
3.实用性
【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况】 1、违背自然规律 2、不可再现的产品(如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3、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如外科手术方法) 4、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
外观设计 授权条件
1. 新颖性
【 外观设计 新颖性 】 ① 外观设计 不属于现有设计 ② 申请日前没有单位或个人在国内外,提出过申请或已获得
【外观设计 新颖性判断 四个方面!!】 1、单独对比:用一项对比设计与涉案专利进行单独对比 2、可比较对比:外观设计实质相同(可比较)的判断仅限于相同/相近种类的产品,外观设计对于产品种类不相同+不相近的外观设计,断定不构成实质相同,eg:毛巾和地毯的外观设计 3、判断方式:对比设计所公告的外观设计/使用参考图,即使有未要求保护部分,仍可作与申请专利进行比较 4、观察方式:一般消费者肉眼对比,区别不大或合情理,判断实质相同: ①一般注意力不能察觉到的局部的细微差异, eg:百叶窗的外观设计仅有具体叶片数不同 ②不容易看到/看不到的部位,且不能产生引人瞩目的视觉效果 ③置换为惯常设计的要素 eg:饼干桶由正方体置换为长方体 ③常规排列方式作重复排列 eg:将影院座椅重复排列、数量增减
【外观设计 优先权】与发明/实用新型 优先权差异 1)时间要素不同:请求外国/本国优先权的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 2)权利恢复规定不同:外观设计 优先权不能恢复 3)发明/实用新型,和申请外观设计,不构成重复授权
【宽限期】 发生以下情况,6个月内申请 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中国政府 主办或者承认 的 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②在规定的 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抵触申请与同样的发明创造】 1、涉案专利 包含多项外观设计的,应当将每项分别对比。如果其中一项与另一件专利实质相同,应当认为是同样的外观设计 2、申请日相同的同样外观设计: ①申请人相同的,可选择其一保留 ②申请人不同的,可经商量后选择其一保留。否则,申请被驳回或专利被判为无
2. 创造性
创造性: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不属于明显区别: 1)由现有设计、现有设计特征组合 2)是由现有设计转用, eg:食品的设计,专用到玩具、装饰品 3)外观设计的形状由产品功能唯一限制, eg:原型的轮胎
3.权利冲突
权利冲突: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 相冲突,该项外观设计无效 1)他人:专利权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法权利:(不含发明/实用新型)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商号权)、包装/装潢使用权…
2.1 专利 申请文件的基本要求
2.3 专利 无效宣告请求
2.4 国际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
二-四 专利法
二、专利申请、授权、确权
2.1 专利 申请文件的基本要求
专利申请文件的 基本要求
申请文件
发明、实用新型 申请文件: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 请求书:①专利名称,②发明人姓名,③申请人姓名/名称、地址,④其他事项 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范围 说明书:对发明/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技术要点 外观设计 申请文件:请求书、图片/照片,简要说明
申请时间: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案例
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文件
1. 权利要求书
类型
产品权利要求 & 方法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 & 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 权利要求(必须有且只1个):整体上反映发明/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 权利要求(可以有):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保护范围: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
1. 独立 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① 前序部分:主题名称、技术共性 eg:一项要求保护某新型照相机的独立权利要求,其权利要求可以撰写为“一种照相机,包括机身与镜头,其特征是:所述镜头由三层镜片组成,……" ②特征部分:“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 ps:对于开拓性发明,eg:首部电话的发明,因不存在该领域的现有技术,所以不需要区分前序与特征部分
2. 从属 权利要求:引用部分+限定部分
①引用部分: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主题名称 ②限定部分: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 引用只能1对1,多对1,不能多对多 eg:要求3 引用要求1+2,则要求4不能引用要求1+3
权利要求 不清楚的因素
(1)主题名称,不清楚地表达要求保护的客体类型 (2)术语,不清楚: (3)从属关系,不清楚 (4)范围指向,不清楚 eg:权利要求限定范围“……加热温度为50℃至100℃,最好为80℃至90℃”
以说明书为依据 常见问题
1、说明书不全: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从说明书中无法得出 2、权利要求不全:权利要求概括不当:5种情况 (1)概括了 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方案 eg:要解决的问题是使汽车左右车轮在转弯时能以不同的转速转动,说明书中描述的“采用行星齿轮传动机构”;但权利要求限定的是“一种齿轮传动机构” (2)概括了 无法预测(其能够解决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方案 eg:说明书中只给出一个“用高频电能从气体中除尘”的实施方式,对高频电能影响其他物质的方法未作说明;但权利要求限定一种“用高频电能影响物质的方法” (3)形式支持 eg:说明书中描述了一种添加食用油的电池,但无法确认食用油的共性、在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形成形式上的支持;而权利要求限定“添加食用油的电池” (4)功能性限定 一项发明只表明其能够做什么的功能性,而没有表述实现方式 (5)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必须包含说明书中的必要特征
2. 说明书
8个构成部分
1、名称 发明或实用新型:一般25个,化学40个 2、技术领域:不是上位/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本身 eg:“本发明涉及一种挖掘机,特别是涉及一种挖掘机悬臂”(具体的技术领域),不能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机械”(上位的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截面为椭圆形的挖掘机悬臂”(发明本身) 3、背景技术:发明/实用新型的起点 4、解决的技术问题:目标 ①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②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5、技术方案:核心内容 6、有益效果:最终落点。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进步”的重要依据 7、附图说明 8、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权利要求提供充分支持 ①判断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②实施例的描述对于权利要求的支持具有直接的作用(解决理解分歧时)
说明书的清楚、完整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能够实现为准 不清晰、完整的表现: 1、没有技术手段,只是一种愿望、结果 2、给了技术手段,但是含糊不清 3、给了技术手段,但是不能解决技术问题 4、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一个技术手段不能实现,则整体不够清晰 5、给了技术手段,没有实验证据
说明书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必须包括附图
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文件
1. 图片和照片
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最重要的申请文件。 (1)图片类型:正投影视图、放大图、剖视图 + 状态变化图、使用参考图、组件产品的表示图 (2)要求: ①非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显示 整个产品的外貌 ②立体产品:显示 六面正投影视图 ③平面产品:显示 两面视图 ④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显示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
2. 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4个构成部分
1、名称 2、用途:单一用途、多种用途 3、设计要点: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应当写明的6种情况
(1)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的情况 (2)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多个相似的外观设计:指定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描述平面品中的单元图案 两方/四方连续 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细长物品:写明物品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新材料制成:写明透明材料、特殊视觉效果 (6)成套产品:写明各套件的名称
2.3 专利 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申请 法条原文
【专利法 第45、46、47条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65条】 1、自专利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是登记机关)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提交①无效宣告请求书、②无效宣告理由、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 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部门 登记、公告。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3、宣告无效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不是宣告之日起) 此前已执行的专利权纠纷和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纠纷处理决定,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除外)
专利无效 宣告请求
审查原则
一、依请求: 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1、请求范围:专利权中被维持有效的部分权利要求 2、请求理由:请求书内说明无效请求理由及其证据,1个月内补齐 二、依职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 在下列7种情形,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原文件引用、相关审查): 1、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明显与其证据 不相对应 2、专利权人未提及的明显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缺陷 3、专利权人未提及的缺陷 4、无效宣告请求引用的某些权利要求无效,其他引用未提及,不引入会得出不合理的审查结论 5、无效宣告请求引用的某些权利要求存在缺陷,其他引用未提及,不引入会得出不合理的审查结论 6、无效宣告请求对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事实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说明,但未提交原申请文件的 7、引入技术领域常识性证据: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
理由
一、法定理由:法定6个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不满足授权条件 二、一事不再理: 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但未被决定考虑的情形除外
程序中的 举证规则
1、请求人举证 期限:1个月内补充证据+结合证据说明理由(包括外文的中文译文) 例外:①针对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 ②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或 公证文书、原件等 注意:举证,一定要 结合理由(没有理由,不予受理) 2、专利权人举证 期限: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答复期限内 例外:①有无法克服困难的可以提交延期申请 ②(同请求人举证②)
程序中专利文件的 修改规则
专利文件的修改限制:授权后(无效宣告请求) 严于 授权前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文件 (2)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 ①不得改变主题名称 ②不得扩大 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③不得增加 技术特征 ④不得超出 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
2.4 国际专利申请
《专利合作条约》PCT
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atent,[pæt(ə)nt] Cooperation,[kəʊˌɒpəˈreɪʃn] Treaty,[triːti]
【历史】 1、1978年6月1日,《专利合作条约》正式生效 2、1994年1月1日中国正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 PCT只是为申请者提供了申请程序上的便利,但其并不具有各个国家专利授权职能。所以任何国家的专利申请只有进 入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审查程序后,经过该国(或地区)审查机构授权后才具有在该国(或地区)的专利效力 PCT与《巴黎公约》的不同:
国际专利 申请程序
1. 受理 国际受理局/国际局
一、意义: PCT受理的意义:为申请人提供的受理【五个一】的最大优惠 1、一个受理局:向多国申请专利,只需向一个国际受理局提交申请即可 2、一种语言:对于本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受理局(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是PCT 国际受理局)的申请人,只需提交本国语言文本(如中文文本) 3、一份申请文件 4、一笔申请费 5、一个国际申请日:该申请日被视为在所有选定国的申请日 二、程序: 1、提交申请文件:向国际受理局与在国家局提交最大的不同: ①需要指定要求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指定国);②需要明确要求优先权的国家;其他要求则与国内申请受理要求大致相同 2、受理局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审查规则与国内申请受理审查原则大致相同。eg:若申请中提及附图,需要补充附图,则申请日将以提交附图日为准 3、形成 国际专利申请文本:受理通过后,将形成三份国际专利申请文本: 一份为“受理本”,受理局保存 一份为“登记本”-正本,PCT 国际局保存,申请日之后18个月后公布国际专利申请(公布前被撤回/视为撤回的不予公布) 一份为“检索本”,国际检索单位保存
2. 检索(必经程序) 国际检索单位
一、意义 PCT检索的意义:申请人而言,检索报告最重要的意义,①提供了预判专利授权前景的参考,决定申请是否进入选定国;②申请人根据检索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二、程序 1、送交检索本: 一般:国际专利申请受理后,不需要申请人请求,受理局将国际专利申请(检索本)直接送交相应的国际检索单位(PCT授权,含中国知识产权局) 特殊: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不能处理国际专利申请语言,则由申请人提交国际检索单位同意接受的其他规定语言文本 2、检索:检索有关的现有技术 检索范围:PCT细则规定了最低检索文献范围 不检索情况: ①科学发现或数学理论等非专利保护客体 ②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不符合规定要求 ③国际检索单位在认为国际专利申请缺乏单一性的情况下,将要求申请人缴纳附加费用,在未缴纳附加费的情况下,仅对权利要求中最先涉及的主题进行检索。付清附加费后,对其余权利要求进行审查。 3、国际检索报告: 内容:① 检索结果,②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书面意见,③报告语言:国际专利申请公布所使用的语言、检索本译文本所使用的语言 一式两份:一份送交申请人,一份送交国际局 4、公布:有检索报告的,公布国际检索报告;未进行检索的,公布不进行检索的书面意见
发明单一性的标准是:一件国际申请应只涉及一项发明或者由一个总的发明构思联系在一起的一组发明。 一件国际申请是否缺乏发明单一性,应由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审查员确定
3. 初步审查(非必经程序)
**启动程序:初步审查不是国际专利申请的必经程序,须申请人请求方能启动初步审查程序 1、选定国 审查结果用于哪些国家,依照请求。选定国在指定国范围内 2、初步审查范围 国际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该初步审查结论对进入国家阶段的审查不具有约束力 3、初审报告的送交 一份送交申请人,一份送交国际局 4、保密 除经申请人请求、授权外,国际局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具有保密责任
4. 进入国家阶段的处理
**中国作为PCT的缔约国,将条约中承诺的规定转化为国内法 国际专利申请是否能够获得专利权,最终取决于指定国的审查结果 1、给予申请人的权利 国际申请日=《专利法》申请日,即完全等同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文件之日 2、程序要求 ① 提交“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 书面声明”:中文,国际专利申请号、要求获得的专利权类型 ② 缴纳申请费、公告印刷费、宽限费 ③ 外文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提交 摘要的中文译文、摘要附图副本、附图副本、附图文字中文版 ④ 中文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提交 摘要、摘要附图副本
国际专利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的情形: 1、在国际阶段,国际专利申请被撤回/视为撤回,或者国际专利申请撤回对中国的指定 2、申请人未按时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专利合作条约》 ①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 ②在缴纳宽限费后,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 (优先权2个月恢复、补交,4个月更正、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