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项目部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技术措施等文件的要求组织现场施工,协调工序交叉的配合和工序之间衔接,并严格按照公司作业许可、应急等管理程序文件和相关作业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及施工过程管理,使现场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10.2项目经理部质量部门根据质量计划的安排组织制订质量检验计划。对于受当地政府部门、质量监督站、顾客或监理公司等单位(机构)监检的工程(产品),在检验计划中要确定接受监督检验点。
10.3项目经理部生产部门要按质量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好关键工序的过程交接,填写《过程交接记录》:a)大型或重要设备基础(设备吊装前);b) 大型设备焊接前;c)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检测前;d) 大型设备、主要设备和压力管道热处理前;e) 重要或大型混凝土浇筑前的基槽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f) 大型设备吊装或安装前设备的制作工程。
10.4工程队内部的过程交接由队长或技术人员组织。工程队之间的过程交接以及项目经理部两个(包括非项目经理部内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交接由项目经理部生产调度协调组织。
10.5项目部应按要求对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和施工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实施有效的控制。
10.6项目部应对现场施工过程进行控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对施工过程组织协调,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如下:a) 执行分层次、分级别的技术交底;b) 对图纸和设计变更进行控制管理;c) 对于施工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关键内容进行预检(技术复核);d) 对执行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程序及作业指导书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实施有效控制;e) 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实施工程交验,并做好交付后的维修和服务。
10.7特殊过程控制管理
特殊过程确认
a)质量计划中应对特殊过程以及确认的特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锅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压力管道的焊接;承重钢结构的焊接;焊缝的热处理;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衬里、基桩、建筑结构的防水工程都属于特殊过程。
b)特殊过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织技术、质量、设备等部门的人员对特殊过程进行确认,以证实这些工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确认结果经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批准。
c) 特殊过程确认主要对以下因素进行评定和确认:人员资格符合要求,质量计划要求培训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机械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能满足过程需要;相关材料、零部件已检验合格或已有可行的检验措施;需要的工艺试验已完成,施工技术措施、产品制造工艺等作业指导书已编制并获得批准;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符合要求,已经检定或校准合格。特殊过程能力确认、再确认应使用《特殊能力确定记录》。
10.8标识和可追溯性
项目部应对物资、成品、半成品、过程等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产品标识、状态标识,以防止产品混用,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才能被使用和转序,同时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进行标识。
10.9工程、产品的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对交付前的工程和施工半成品、原材料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因防护不当而造成损伤、损坏,保证向顾客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防护可以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包装、储存、传送、运输、保护以及其它使上述对象不受损伤、损坏的措施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