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50%,地方政府50%;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中央收入。
2.企业所得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比例分享;
3.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的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按6:4比例分享;
4.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印花税:证券交易归中央,其他为地方政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