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法思维导图
这是一篇关于行政法部分论述思维导图,包含环境管理职权、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税费制度的特征等。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3-12-03 18:11:18简答题
1.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经济原因
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和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
经济的贫困化
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抛弃
技术原因
技术本身的潜在危害和技术发展的局限
法律原因
传统法律规范不足
现代环境法执行不力
政策原因
政策的不当,主要包括经济的贫困化和政治领导人的个人追求
国际贸易的影响
污染产业的转移和污染物的转移,国际贸易运输的增加而产生的环境风险
其他
宗教、伦理、哲学、战争因素
解决环境问题的路径——观念,科技,法律及其互动关系
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制度
公平性。本代之间的公平问题与代际公平问题
可持续性——承载能力,自净能力
共同性
需求性——满足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特征
生态文明——国家发展战略
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的法治化——生态文明的法治化
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
2.环境法的特征
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调整对象不仅是人类在利用环境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人类在环境利用中的与自然的关系
范围包括与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
3.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理由)
环境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环境法有其产生,发展和存在的特定原因—— 人类生存与发展
环境法有特定的目的、任务和功能
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的特定功能是调整环境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
环境法已具备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体系、规模和地位
4.环境法渊源
宪法中的环境法规范
环境基本法——环境基本法、国家环境政策法、环境保护法
专门环境法律,其他法律中的环境法律规范
专门环境法规与规章,其他法规规章中的环境法律规范
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环境规范,特别是环境标准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
5.环境法体系
环境基本法
是处于国家基本法地位的、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包含环境保护政策、目标规定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法律
环境污染防治法
资源保护法
自然保护法
物质循环管理法与节能法
环境责任法
6.环境法的特征
环境法是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环境法是社会法
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
对象广泛:自然环境、人为环境、生物圈
法律主体:公民,法人组织;国家、全人类、后代人
内容:防止大气污染等。资源保护
手段:民、刑、行政法、国际法
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与追求的法
是特别重视预防和补救的法
7.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
是各主体间基于法律存在的多重牵连的社会关系
是以法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是体现一定意志并符合自然和生态规律的社会关系
8.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
参加环境利用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环境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力)、义务
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这些对象的共同特征在于它们应当为环境法所确认,并可能为人为活动的控制或者影响, 即环境要素及其性状以及人类的行为
环境法律关系的保护
行政保护,对相对人的保护和对国家主体的保护
刑事保护:刑事制裁
民事保护,民事诉讼与自力救济
9.环境权的内容
实体上的权利: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宁权、采光权、通风权、眺望权、环境美学权
四个层次:安全要求,卫生要求,舒适性要求,美学要求
程序上的环境权:环境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请求权、公众监督权
关于国家环境权和人类环境权问题
政府在环境法律关系中的特殊性
在国际法上,政府作为一国自然资源的代表,所享有的环境主权
在国内法中,政府作为环境使用者的地位:也需要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义务与容忍义务,主要包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义务
在国内法中,政府作为环境保护机关,所负有的环境保护职责,特别是环境监管职责
10.政府环境监管职责
政府的统一管理职责:中央政府与地方人民政府
主管与分管:环境主管部门与其他的分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环境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
环境保护部门内部的分工与合作
11.环境管理职权
抽象性环境管理权:环境立法权与环境决策权;环境规划、环境发展权,
具体性的环境管理职权:环境许可权;环境监测与监察权;环境处罚权;环境强制权;环境命令权;指导权、协议权
12.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原则
指在对待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上,应当坚持环境保护的优先性,即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当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出现冲突,应将环境保护目标作为优先选择
预防原则
指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开发和建设活动中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
合理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
对开发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活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运用环境标准控制和减少生产经济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积极治理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具体要求
综合治理原则
指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激发不同主体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来应对环境问题的原则
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保障、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政府财政支持制度
经济激励制度,信息、信用管制制度
公益诉讼制度
实现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民主原则)
指环境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保护他们对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利
内容
公众有获得各种环境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政府环境信息与企业环境信息;企业排放信息与企业守法信息)
公众有环境活动的决策参与权——参与权
当环境(环境本身)或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人人都可以通过有效行政与司法方式,得到保护、获得救济——救济权
贯彻
在环境影响评价和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许可程序中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建立决策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
鼓励各地非政府的环境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
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
原因者负担原则
指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治理污染,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
实施排污收费或者征收污染税制度
实行废弃物再生利用和回收制度
实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补偿费或税制度
建立环境保护的共同负担制度
主要措施
环境税费制度的特征
主体分别是行政主体和环境利用行为人
属性上具有补偿性。补偿其利用环境而造成环境利益损失的恢复和治理成本
用途上具有确定性
13.环境污染的特征
须伴随人类活动生产
须为物质能量从一定的设施设备向外界排放或泄露
须以环境为媒介
须出现环境质量下降或造成国家或其他主体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结果
14.污染防治法的体系
综合性的污染防治法
单行性污染控制立法(以污染因子为类型)
有关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的法
15.物质流污染的特点
原因的人为性
途经的介入性
机制的变异性
后果的致害性
系统的破坏性
16.大气污染的来源
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沙尘污染源
17.大气污染基本法律制度
标准制度,许可制度
重点区域总量控制制度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
建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标识制度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危险废物生产者的义务
危险废物经营者的义务
危险废物转移者的义务
18.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是一种感觉性公害,不同的人感觉不同,有不同的危害后果
是一种能量型污染,是声音能量在环境中的过量释放而造成的
是一种局部性和多发性危害
噪声污染大都属于暂时性危害
是一种危害性不易评估的公害
19.自然保护法中的共同制度与措施
主体功能区划
指在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的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自然环境要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翻译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地域空间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
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自然保护区域划定和物种保护名录制度
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措施
治理、恢复、补救和拯救制度
20.环境侵权与一般侵权相比其不同点
主体多元性——侵害人与受害人的多数性与不确定性、双方地位悬殊
侵害状态复杂性——环境侵权具有间接性、不确定性、潜伏性、连续性(要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间接作用人身及公私财务)
原因行为特殊性——环境侵权的原因行为一般本身具有合法性
侵害对象的双重性,兼有公害性和私害性
21.环境犯罪的特点
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
环境犯罪具有侵害对象和危害结果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
环境犯罪具有潜伏性,持续性及不确定性
环境犯罪具有因果关系复杂性
22.环境污染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自然人,法人,企事业单位
客体:刑法中一般是认为是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主观方面: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客观方面:违反了国家规定;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造成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
责令改正的特征
由行政主体作出
设定义务或者规则
单方意思表示
对相对人形成刚性拘束力
依职权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