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6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制度
这是一篇关于6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三国法部分,是对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学科的统称,在客观题考试中,三国法依旧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能否拿高分的关键。虽然三国法的门槛较高、但却是所有部门法中最容易“讨巧”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复习!!
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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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制度
概述
成员和法律框架
WTO不是只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员包括主权国家和单独关税区
法律框架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章程
附件一
A:货物贸易多边协定
《GATT1944》
12个配套协议
B:《服务贸易总协定》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实体
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
附件三:《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程序
附件四:诸边贸易协定
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统称为多边贸易协定,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附件四适用于特别表示接受其约束的成员,对不接受的成员不具有约束力
在WTO现行有效协议中,仅《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和《政府采购协议》对中国没有约束力
政府采购未被纳入WTO多边规则
机构设置和决策程序
机构设置
部长级会议(最高决策机构)
总理事会(常设权力机构)。总理事会同时是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总干事和秘书处(职能机构)
决策程序
WTO与中国
外贸经营权
倾销与补贴中的非市场经济承诺
主要法律制度
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作用:非歧视原则之一,目的是实现外国(人)=外国(人)
特点
普遍性和自动性:优惠给予一方,将“自动、无条件”地延及多方
相互性:每一成员既是给惠者,也是受惠者
同一性:最惠国待遇限于相同情形、相同事项
例外
边境贸易
区域(包括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经济安排
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货物贸易领域
最惠国待遇条款修改须全体成员同意
国民待遇原则
外国(人)=本国(人)
重要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TRIMs
目的
维护 货物贸易 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禁止性 投资措施
①当地成分要求: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东道国产品作为生产投入
②贸易平衡要求:要求企业的进口小于其出口
③进口用汇限制:限制企业进口所需外汇的使用
④国内销售要求:要求企业的产品必须有一部分在国内销售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
国际服务贸易
跨境交付:服务本身跨境
境外消费:消费者跨境
商业存在:服务提供者跨境且设立机构
自然人存在:服务提供者跨境但不设立机构
协定的特点
框架性 协定,对成员服务市场的开放没有同一水平要求
是否给予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完全取决于各成员的 承诺
最惠国待遇
服务贸易领域也要求完全的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既适用于服务,也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争端解决机制
统一性和独立性
争端类型
违反性申诉
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违反协议
申诉成功,被诉方有义务改或废
非违反性申诉
申诉方无须证明违反,只须证明自己利益受损或丧失
申诉成功,被诉方无须改废,但需要补偿
基本程序
磋商(必经程序、60天、保密)
不要求充分磋商
↓
专家组审理(非常设:审理须与争端方主张一致)→上诉机构审理(常设:只能审理法律问题,无权发回重审)
↘ ↙
(总理事会)争端解决机构通过报告(适用“反向一致原则”)
“一票赞成”
裁决的履行和监督
不执行裁决,争端方将获权交叉报复(与受损害程度相等)
必须经过总理事授权
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