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诉前批,有效)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 收取固定利益 的,应当认定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 分配固定数量房屋 的,应当认定为 房屋买卖合同
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 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 借款合同
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 以租赁或其他形式使用房屋 的,应当认定为 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