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危害国家安全罪
这是一篇关于1.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思维导图。虽然法学知识主要是靠背,但也不是死记硬背,一定要理解其背后的逻辑和规律。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思维导图。方便大家备考时翻阅查看,帮助大家加深记忆、提高复习效率。
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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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附加刑适用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后,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间谍罪
责任形式为 故意 ,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符合违法构成要件的事实。
实施间谍犯罪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任务的,成立叛逃罪与间谍罪,应数罪并罚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要求明知)
窃取包括抢夺、抢劫等方式(当然解释)
本罪的“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缩小解释)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102条:背叛国家罪;103条:(煽动)分裂国家罪;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本罪的“资助”行为不是帮助犯行为,而是帮助行为正犯化的行为
本罪的成立和既遂的认定都不要求他人实施了102条至105条规定的犯罪,只要行为实际造成额资助的结果,就成立犯罪既遂。
叛逃罪
法条(109):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罪数问题:叛逃之后又实施其他行为(如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