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一级造价师管理项目投融资
一级造价师管理项目投融资思维导图。该导图内容包含有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工程项目融资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等。
编辑于2021-06-22 17:17:24第五章 项目投融资
第一节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
1.项目资本金制度
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项目资本金来源
货币、实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做出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
以货币方式认筹资本金来源
1.政府资金
2.企业法人资金
3.个人合法资金
4.其他
资本金比例
具体比例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
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
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最低比例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20%
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
25%
铁路、公路项目
20%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
20%
钢铁、电解铝项目
40%
水泥项目
35%
煤炭电石
30%
玉米深加工
20%
化肥项目
25%
电力项目
20%
项目资本金的管理
一次认缴,根据批准的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到位
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资本金筹措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资项目资本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抽回
2.资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
筹措的原则
规模适宜
时机适宜
经济效益
结构合理
既有法人项目资本金筹集
内部资金来源
企业现金
未来生产经营中可用于项目的资金
企业资产变现
企业产权转让
外部资金来源
企业增扩股
国家股
企业法人股
个人股
外资股
优先股
没有控制权
股息固定
无需还本
国家预算内投资
新设法人项目资本金筹措
发起人和投资人按项目资本金额度提供足够资金
新设法人在市场上进行融资形成资本金
初期设立的项目法人进行资本金筹措形式
1.在资本市场募集股本资金
2.合资合作
债务资金筹措的渠道和方式
筹措债务资金
考虑因素
债务期限
债务偿还
债权保证
违约风险
利率结构
货币结构与国家风险
信贷方式银行贷款 (项目负责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1.商业银行贷款
短期
1年内
中期
1~3年
长期
3年以上
国外商业银行贷款
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
按资金使用用途分
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
2.政策性银行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出口信贷
买方信贷
卖方信贷
福费廷
4.银团贷款
需要多支付附加费用
5.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只对成员国开放
用途仅限于弥补国际收益差或经常性项目支付
期限1~5年
世界银行
接受世界银行监督,贷款期长达30年
其他
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债券方式融资
优点
筹资成本低
保障股东控制权
发挥财务杠杆作用
便于调整资本结构
缺点
可能产生财务杠杆负效应
可能使企业总资金成本增大
经营灵活性降低
租赁方式融资
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特点
能迅速获得所需资产的长期使用权
避免长期借款筹资等各种限制性条款,具有较强灵活性
减少设备进口费
降低设备取得成本
3.资金成本的计算
资金成本及其构成
概念
资金成本指企业筹集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
分类
筹集成本
资金筹集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一次性费用,使用资金过程中不再发生,作为筹资金额的一项扣除
使用成本
资金占用费(股息、红利、利息)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利息)(具有抵税作用)
+投资收益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股息在净利润之后支付,不具备抵税作用
资金成本的性质
资金使用者向资金所有者和中介机构支付的占用费和筹资费
资金成本表现为资金占用额的函数
资金成本具有一般产品成本的基本属性
资金成本的作用
1.个别资金成本
比较各种筹资方式资金成本高低,是确定筹资方式的依据
2.综合资金成本
是项目公司资本结构决策的依据
3.边际资金成本
追加筹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资金成本的计算
资金成本计算的一般形式
绝对数
相对数
资金成本相对数=年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总额-年资金筹建成本)
个别资金成本
权益资金成本
优先股成本
优先股成本=优先股股息/优先股发行价格*(1-筹资费费率)
普通股成本
股利增长模型法
税前债务成本加风险溢价法
普通股成本=债务资金成本+风险溢价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
普通股成本=无风险收益率+β*(平均风险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
保留盈余成本
普通股成本=(股利/单股价格)+增长率
债务资金成本
长期贷款成本 (只有利息具有抵税属性)
借款成本率=(利息*(1-所得税税率))/(筹资总额-筹资费)=税后利息/筹资净额
票面要素/发行要素
债券成本
借款成本率=(利息*(1-所得税税率))/(筹资总额-筹资费)=税后利息/筹资净额
租赁成本
定期支付租金列入企业成本,少付所得税
租金成本率=租金*(1-所得税税率)/筹资总额
考虑时间价值的负债融资成本
建设期内、运营期内所得税免征年份利息不抵税
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率=(各类资金成本/全部资本)*各类资金成本率(加权平均)
4.资本结构的确定
定义
广义
指项目公司全部资本构成
狭义
项目公司所拥有的各种长期资本的构成及比例关系,尤其指股权资本和长期债务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
项目资金成本与债务资金成本比例
项目债务资本要比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成本低很多
项目资本金结构
新设法人筹资方式项目
既有法人筹资方式项目
考虑法人的财务状况和筹资能力
确定法人内部筹资与新增资本金在项目筹资总额中所占比例
项目债务资金结构
增加短期债务资本能降低总的筹资成本,但会增大公司财务风险
选择债务融资结构考虑顺序
1.债务期限配比
2.债务偿还顺序
3.境内外借款占比
4.利率结构
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
浮动/固定利率
综合考虑三方面
1.项目现金流量的特征起着决定性作用
2.进入市场的利率走向起重要作用
3.借款人权衡控制融资风险和减少融资成本
5.货币结构
资本结构的比选方法
每股收益无差别点 (利用每股收益相等)
每股收益=((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利息)*(1-企业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息)/普通股股数
=((息税前利润-利息)*(1-企业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息)/普通股股数
=税后利润-优先股股息/股数
结论
息税前利润>每股收益无差别点利润,选择负债筹资好
息税前利润<每股收益无差别点利润,选择权益筹资好
第二节 工程项目融资
1.项目融资的特点和程序
工程项目融资及其特点
项目导向
项目融资主要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预期现金流等来安排融资
有限追索
贷款人只能在特定阶段或时期追偿
风险分担
任何一方都要准备承担未能预料到的风险
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项目债务不表现在项目投资者的公司负债表中
信用结构多样化
融资成本较高
可以利用税务优势
包括加速折旧、利息成本、投资优惠以及其他费用抵税
项目融资程序
1.投资决策分析阶段
初步确定项目投资结构
工业部门分析
项目可行性研究
投资决策
分析、可研、决策
2.融资决策分析阶段
决定是否采用项目融资
选择项目的融资方式
明确融资任务和具体要求
任命项目融资顾问
选择、任命
3.融资结构设计阶段
修正项目融资结构
评价项目风险因素
评价项目的融资结构和资金结构
修正、评价
4.融资谈判阶段
选择银行、发出项目融资建议书
组织贷款银团
起草融资法律文件
融资谈判
选择、组织、起草、谈判
5.融资执行阶段
签署项目融资文件
执行项目投资计划
贷款银团经理人监督并参与项目决策
项目风险控制与管理
签署、执行、监督、控制与管理
顺序、每个阶段具体工作
2.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BOT方式
建设-经营-移交
投资者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特许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后移交政府
TOT方式
移交-经营-移交
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
TOT的运作程序
制定TOT方案并报批
项目发起人设立SPC或SPV
发起人把完工项目所有权和新项目所有权转让给SPV,以确保有专门机构对两个项目的管理、转让、建设负有全权。SPC或SPV通常是政府设立或政府参与设立具有特许权的机构
TOT项目招标
SPV与投资者洽谈以达成转让投产运行项目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经营权的协议,并取得资金
转让方利用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
新项目投入运行
转让项目经营期满后,收回转让的项目
TOT方式的特点
TOT通过已建成项目为新项目进行融资,BOT是为筹建中项目进行融资
TOT避开了风险,只涉及转让经营权,不存在产权、股权问题
从东道国政府角度看,TOT缓解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
TOT回避了建设中超支、停建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债务等风险,又能尽快取得收益
ABS方式
ABS资产支持证券化
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ABS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
组建特殊机构SPV
组建SPV是ABS能够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SPV与项目结合
进行信用增级
SPV发行债券
SPV偿债
BOT与ABS的区别
项目所有权、运营权归属
BOT
特许期内属于项目公司,特许期满移交政府
ABS
由原始权益人转至SPV,运营权和决策权属于原始收益人
债券期到,利用项目所产生的收益还本付息并支付各类费用,项目所有权重新回到原始权益人
适用范围
BOT
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不能采用BOT
ABS
适用范围比BOT广
资金来源
都来源于民间资本,ABS强调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这一方式筹集资金
对项目所在国的影响
BOT会给东道国带来一些负面效应
ABS很少出现
风险分散性
BOT
政府、经营者、投资者、贷款机构承担
ABS
众多投资者承担
融资成本
BOT
过程复杂,成本较高
ABS
过程简单,成本较低
PFI方式
私营企业进行项目建设与运营,政府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政府购买私营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给予私营企业以收费特许权,或政府与私营企业共同运营。
PFI的典型模式
在经济上自立的项目
私营企业提供服务,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提供政策支持
向公共部门出售服务的项目
私营企业提供服务产生成本通过向公共服务部门收费补偿
合资经营项目
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共同出资分担成本。
PFI的优点
PFI有非常广泛的适用范围
推行PFI方式,能够广泛吸引经济领域的私营企业或者非官方投资者
吸引私营企业的知识、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公共项目的效率和降低产出成本
是政府公共项目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
PFI和BOT的比较
适应领域
BOT
适用于基础设施或市政设施
PFI
用于非营利性的、公共服务设施
合同类型
BOT
主要是特许经营合同
PFI
服务合同
承担风险
BOT
设计风险政府承担
PFI
设计风险私营企业承担
合同期满处理方式
BOT
结束后无偿交给政府
PFI
没有达到合同规定收益,继续保持运营权
PPP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投资规模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合采用PPP模式
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
项目概况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项目运作方式
交易结构
合同体系
项目合同是最核心的法律文件
监督架构
采购方式选择
物有所值评价
定系评价
基本指标
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风险识别与分配
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潜在竞争程度
政府机构能力
可融资性
补充指标
项目规模大小
预期使用寿命长短
主要固定资产种类
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准确性
运营收入增长潜力
行业示范性
定量评价
通过对PPP项目全寿命期内政府方净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比较,判断PPP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寿命期成本。现值<比较值
考前强化
PSC值一下三项成本全寿命现值之和
参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
竞争性中立调整值
项目全部风险成本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责任识别
支出测算
能力评估
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第三节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
1.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
增值税
纳税人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发包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和征收率
税率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
13%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建筑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
9%
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6%
出口货物,国际运输,航天运输
6%
征收率
3%
应纳税额计算
一般计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般9%)
简易计税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建筑业
一般计税法
增值税=税前造价*9%
税前造价不含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法
增值税=税前造价*3%
税前造价包含进项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为计税依据,与之同时缴纳
纳税人所在地
市区
7%
县城或镇
5%
不在市区、县城或镇
1%
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缴纳
税率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2.企业所得税
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
各种类型收入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财政、政府、国家有关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非盈利组织收入
国家、公益有关
各项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12%只扣除12%的部分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在连续5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
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
股息红利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
扣除范围以外的捐赠支出(超过12%部分)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25%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额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薪技术企业
15%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减免和抵免的税额
3.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对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
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
税法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地价款
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地价、手续费、成本、税金
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
50%以下
税率
30%
速算扣除系数
0
50%~100%
税率
40%
速算扣除系数
5%
100%~200%
税率
50%
速算扣除系数
15%
200%以上
税率
60%
速算扣除系数
35%
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
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
满5年或以上
免征土地增值税
满3年未满5年
减半征收
未满3年
不实行优惠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1994年1月1日前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无论房地产在任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
4.其他相关税种
房产税
纳税人
产权属国家所有
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
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
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
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
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不适用房产税
纳税对象
房产税纳税对象为房产
房屋不可分割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配套件,与房产一并征收房产税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
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计税依据和税率
从价计征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税率为1.2%
从租计征
房产租金收入,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
指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对象
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内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但不包括农村土地
应纳税额
采用定额税率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契税
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对象
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
计税依据和税率
不动产价格,3%~5%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关税
关税应纳税额=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5.建筑工程一切险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被保险人
业主
承包商
技术顾问
其他关系方
投保人
全部承包模式,由承包方负责投保
部分承包模式。在合同中规定由某一方投保
分段承包方式。一般由业主投保
施工单位只提供劳务的承包方式,一般由业主投保
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
物质损失
建筑工程
主要保险项目,保险金额为承包工程合同的总金额,即建成该工程的实际价格
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安装工程项目
指承包工程合同中未包含的机器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该项目的保险金额为其重置价值 所占保额不应超过总保险金额的20%。超过按安装工程一切险计取;超过50%另投安装工程一切险
施工用机器、装置及设备
场地清理费
工地现成的建筑物
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簿、图表技术资料及其无法鉴定的价值财产不能作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项目
第三者责任
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附加险
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物质损失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责任范围
1.在保险期内
2.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
3.上述有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场地清理费和专业费用,也包括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除外责任
1.能够找到责任主体,主观上能够予以避免的
2.确定会发生的
3.价值不容易确定的
4.其他保险保了的
第三者责任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责任范围
1.在保险期内
2.与承包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3.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除外责任
1.物质损失项下的
2.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3.和工程相关的
4.其他保险保了的
总除外责任
战争等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核裂变、核聚变
大气土地水污染
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
罚金、延误、丧失合同
保险单明细表规定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保险期限
建筑期
责任开始
工程破土动工之日
保险工程材料、设备运抵至工地时
以先发生为准,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生效日期
责任终止
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时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
以先发生为准且最迟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
试车期
若被保险设备是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
如安装的是新机器,保险人按保单列明的试车期,对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
保证期
保证期的保险期一般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修期一致。
保险期限的延长
工程不能在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内完工,经投保人申请并加缴规定的保费后,可签发批单延长保险期限
保险费率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施工用的机器、装置及设备为
单独的年费率
保证期费率
整个保证期一次性费率
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
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
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赔偿处理
赔偿方式
现金支付
修复或重置
赔付修理费用
损失赔付后,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保险费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6.安装工程一切险
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对比
建筑工程一切险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逐步提高
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
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通常占整个工期的保费的三分之一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担的风险主要为自然灾害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风险较大,保险费率高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
被保险人
业主
承包商
供货商
制造商
技术顾问
其他关系方
投保人
全部承包方式下
承包商作为投保人投保整个工程的安装工程保险
非全部承包方式
最好业主投保
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
安装项目
土木建筑工程项目
安装施工用机器设备。保险金额按重置价值计算
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清理费用
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相同
保险期限
安装期
保险责任的开始
投保工程动工之日
保险财产运至施工地点
以先发生为准,但不超过保单列明的生效日
保险责任的终止
安装完毕签发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时终止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日
最晚终止日不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终止日期
试车考核期
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保险设备是使用过的,则自试车之时起,保险人责任终止
保证期
保险期限的延长
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有关规定相同
7.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
投保人
中国境内用人单位
被保险人
用人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
责任
工伤责任范围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范围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
故意犯罪
醉酒或者吸毒
自残或自杀
工伤保险基金与费率
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一到八类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商财政部门制定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人
以工程项目为投保单位,实行不记名投保方式
保险范围
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
保险金额
不得低于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保险期限
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缴付保险费次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率
差别费率
浮动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