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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教育法的知识点有教育法的地位、德育原则、公共性原则、平等性原则、推广普通话原则、管理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受教育者权力、学生权力等,希望梳理的内容可以帮到你!
编辑于2021-07-12 20:15:08教师资格证主观专项思维导图,包括作答模板、职业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个方面的内容,重点介绍了职业理念这部分,从学生观、学生观的作答技巧、教师观、教师观材料题作答技巧、教育观、教育观材料作答技巧、材料题作答技巧、作答步骤几个方面来介绍,是教资考试中的常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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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一定要坚持的几件事,1别丧,2多读书,3运动,4定期给父母打电话。5每年至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6.存一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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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教育法)
教育法之地位
地位:基本法,教育界母法和根本大法
1995年颁布实施
适用范围:各级各类教育
九五之尊
我国第一部教育基本法(里程碑)
教育法律法规中的“母法”
教育宪法--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根本大法
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德育原则
立德树人
德育为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
口诀:爱极了社会主义
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口诀:国民讲道理,还是讲法纪
理想
道德
纪律
法治
国防
民族团结
公共性原则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活动
平等性原则
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情况,宗教信仰
每个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双重性)
推广普通话原则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语言:普通话
文字:汉字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中等以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初中,高中,幼儿园
高等教育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大专,大学
教育基本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
学前教育
幼儿园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提供条件和支持
初等教育
小学
中等教育
初中,高中,职高
高等教育
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
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学业证书制度
国家批准认可的学校,完成学业,颁发毕业证
督导评估制度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
人民政府
监督,检查
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考核和评定
不得设立营利性学校
政府财政经费拨款
捐款性质
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盈利和营利
营利:就是谋利。以赚钱为目的,未必赚到钱
盈利:指扣除成本,还赚到了钱(红利)
构成要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坑:有长远的组织计划,章程
有合格的教师
坑:优秀教师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以及设施和设备等
坑:有设施,设备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坑:有稳定的生源
人钱场章
学校权利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聘任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拒绝任何组织或者是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校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适当的方式
管理体制
校长
中国国籍
在中国境内定居
校长负责制
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责任划分
自批准 设立之日或者登记注册之日取得法人资格(公批私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甘不共苦)
各种人
自然人
普通人--你我他
法人
企业,集团
法人代表人
固定的
法人代表
不固定
教师
资格
职务
初级,中级,高级
聘任
签合同
其他人员
管理职员
教育职员制度
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受教育者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设备和图书
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业之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对学校给予不服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述。申述找教育局,诉讼找法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动物凭证申钱-奇
学生权利
受教育权
劝退
开除
停课
赶出教室(不让考试,擅改志愿)
侵犯受教育权
人身权
身心健康权
占体育课还有课外活动,如果体罚有身体受伤了
人身自由权
搜查
关禁闭
人格尊严权
体罚
谩骂
变相体罚
隐私权
信件
日记
成绩
缺点,疾病
个人,家庭信息
隐私权:留作业,公安办案除外
搜包
名誉权
歪曲,诽谤,诋毁
荣誉权
非法剥夺荣誉
财产权
非法没收,罚款,损坏学生财物,虚拟财产
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
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进行损害,玷污
受教育者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努力学习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遵守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三遵守一努力
教育经费
以财政拨款为主
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支持
国家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行政处分
内分:直接负责人员
作出主体:行政机关均可
制裁对象:内部人员
采取形式:种类少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形式
行政处罚
外罚
作出主体:享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
制裁对象:外部人员
种类多:如人身罚(行政拘留),惩罚法
刑事责任
违法刑法
人身责任
重在惩罚性
故意和过失影响都大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民事责任
侧重经济赔偿
作弊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
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教师资格证(3年内不能考试)
概念区分
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
小学,初中
基础教育
幼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不含职高,中专)
监护人
父母
外祖父母,祖父母
兄姐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需要经过当地村委会或者是居民委员会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