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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金融工具章节总结,细阐述了金融工具及其相关概念,主要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的定义、特征以及分类。探讨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特别提到了交易性的判断标准,包括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的例外情况。还概述了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允价值以及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披露。
编辑于2024-06-09 18:11:10注会资产减值章节总结,资产减值范围,涵盖了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如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计量),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提到了企业在判断资产减值迹象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并说明了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存在减值迹象也可能不需要重新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注会金融工具章节总结,细阐述了金融工具及其相关概念,主要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的定义、特征以及分类。探讨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特别提到了交易性的判断标准,包括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的例外情况。还概述了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允价值以及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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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资产减值章节总结,资产减值范围,涵盖了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如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计量),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提到了企业在判断资产减值迹象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并说明了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存在减值迹象也可能不需要重新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注会金融工具章节总结,细阐述了金融工具及其相关概念,主要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的定义、特征以及分类。探讨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特别提到了交易性的判断标准,包括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的例外情况。还概述了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允价值以及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披露。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定义
金融工具
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包括: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或一些尚未确认的项目
非合同的资产和负债不属于金融工具,如应交所得税
金融资产
1、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力,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 2、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益,如持有的看涨期权(不含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为标的的)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如回购自身股份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购买以自身股票为标的的看涨期权),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发行公司债券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如签出看涨期权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可转债转股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如发行股票
2、将来需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 如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预付账款不是金融资产,因其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商品或服务,不是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 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不是金融负债,因其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是商品或服务,不是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债权性投资
摊债:计提减值
会计科目;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
综债:计提减值
会计科目:其他债权投资
损债:不计提减值
会计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性投资
综股(初始确认时指定且不得撤销,三无):不计提减值
会计科目:其他权益投资
损股(三无):不计提减值
会计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控制、重大影响、共同控制)
交易性的判断: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其他说明
企业在非同控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不得指定为综股或综债
企业持有的符合定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基本原则
1、是否存在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判断1:给钱)
不能无条件避免 (金融负债)
常见情形:1、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2、金融工具发行方被强制要求支付利息
能够无条件避免 (权益工具)
常见情形:1、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姑股息,同时,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合同对手方没有回售权
相关说明:判断一项金融工具是划分为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不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1、以前实施分配的情况;2、未来实施分配的意向;3、相关金融工具如果没有发放股利对发行方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4、发行方的未分配利润的金额;5、发行方对一段期间内的损益的预期;6、发行方是否有能力影响其当期损益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判断2:给股)
非衍生工具
可变数量(金融负债)
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是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的替代品,属于金融负债
可转债转股
其他
属于权益工具
衍生工具
固定换固定 (权益工具)
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属于权益工具
其他
属于金融负债
如果发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2、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3、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则该衍生工具应该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工具的借贷方向主要取决于其类型。衍生金融资产:借加贷减;衍生金融负债:借减贷加
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
一般情况:如企业的某项合同是通过固定金额的外币交换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由于固定金额的外币代表的是以企业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可变金额,不符合“固定换固定”,划分为金融负债。
例外情况:企业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陪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交换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该分类为权益工具。
或有结算条款
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发行方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发行方应当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 1、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关情况极端罕见,几乎不可能发生 2、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等方式进行结算 3、特殊金融工具中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结算选择权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
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 1、以现金净额进行结算; 2、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普通股净额结算)
借:银存 待: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权益工具
普通股总额结算
借:银存 贷:其他权益工具
合并财报中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时,企业应考虑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确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是否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
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可回售工具(第一种类型)
一般归为金融负债: 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未来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是,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某些合作制法人的可随时回售的权益,或者开放式基金的可随时赎回的基金份额)
特殊情况:同时符合5个特征的可回售工具,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第二种类型)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3个特征):清算是触发该合同义务的唯一条件 1、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 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 3、在次于其他所有类别的工具类别中,发行方对该类别中所有工具都应当在清算时承担按比例份额交付其净资产的同等合同义务。
有限寿命工具:封闭式基金、理财产品份额、信托计划等寿命固定的结构化主体的份额、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特殊金融工具 (指前面两种在母公司合并财报中的处理)
子公司在个别财报中作为权益工具列报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其母公司合并财报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原因:上述两种列权益工具属于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中的例外,不允许将该例外扩大到发行方母公司合并财报中少数股东的分类。
特殊金融工具持有方的会计处理
特殊金融工具对于发行方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对于投资方而言也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方不能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OCI的金融资产
收益和库存股
发行方对利息、股利、利得和损失的处理
划分为金融负债
相关利息、股利、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财务费用)
划分为权益工具
1、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发行方不应当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发行方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应做利润分配处理 4、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
交易费用的处理: 1、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从权益中扣减。如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与多项交易相关的共同交易费用,应当在合理的基础上,采用与其他类似交易一致的方法,在各交易间进行分摊
复合金融工具的处理原则
1、任何与负债成分相关的利息、股利、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任何与权益成分相关的应计入权益 2、发行符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在负债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库存股 (经常考差错更正)
1、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得确认金融资产。 2、如果企业持有库存股之后又将其出售,反映的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让,而非企业本身的利得或损失,因此,无论这些库存股的公允价值如何波动,企业应直接将支付的任何对价在权益中确认,
借:库存股 贷:银存 借:银存 贷:库存股(购入时支付的款项)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可借可贷)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的重分类(详见16章所有者权益)
复合金融工具
基本原则
1、初始确认时负债成分和权益分拆,在进行分拆时,应先确认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金额 2、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发行方的会计处理
1、在可转换工具转换时,应终止确认负债成分,并将其确认为权益,原来的权益成分仍旧保留为权益。可转换工具转换是不产生损益。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企业通过在到期日钱赎回或回购而终止一项仍具有转换权的可转换工具时,应在交易日将赎回或回购所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非要好难过分配至该工具的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应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如按公允价值的比例)
3、企业可能修订可转换工具的条款以促成持有方提前转换,提供更有利的转换比例或在特定日期前转换则支付额外的对价。 在条款修订日,对于持有方修订后的条款进行转换所能所得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根据原有条款进行转换所能获得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只差,应将其确认为一项损失
4、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发行的认股权符合有关权益工具定义的应当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并以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计量。 借:银存(发行价格)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贷:应付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认股权证部分) 2)如果认股权持有方到期没有行权的,应当在到期时将原计入权益工具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其他金融工具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永续债等类似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第一部分 永续债等类似金融工具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到期日
清偿顺序
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
第二部分 永续债等类似金融工具持有方的账务处理
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对非交易性,指定为综股 3、长期股权投资
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1、摊债 2、综债 3、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的计量和重分类
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
初始确认原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费用的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投资收益
其他类别: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
确定实际利率时不应当考虑预期信用损失对估计现金流量的影响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的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陷阱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比正常的实际利率小,将来少确认利息收入)
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或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或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摊余成本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相关规定
1、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a.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或者b.企业修正了对合同现金流量估计的,应当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入投资收益) 折现率不变
2、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企业应当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摊摊销(可能涉及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利息收入(用什么基数?用什么利率?)
基数
账面余额:不存在信用减值(含初始确认后一直不存在、后续改善) 摊余成本:存在信用减值(含购入或原生的易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利率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购入或原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其他:实际利率(含后续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观察信息
具体账务处理
明细科目
债券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利息调整
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后续计量
中途处置:出售所得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减值
相关概念
账面余额:所有科目代数和
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摊余成本
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损股或损债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初始计量:1)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后续计量:资产负债表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出售所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综债: ①用账面余额(摊余成本)x实际利率算出来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②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OCI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包括信用减值引起的)从OCI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
初始计量:1)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入账价值 2)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后续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OCI 1、升值: 借: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OCI-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前三个明细科目)相比,差额为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金额,而非每年记账数 2)不是和摊余成本去比,账面余额和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为累计计提的信用减值 2、贬值:反向 注意:公允价值变动的两个原因: 1)整体市场因素的波动(公允价值变动) 2)被投资单位自身信用风险导致投资投资单位部分投资可能无法收回(最终反映为减值) 3、计提减值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OCI-信用减值准备
处置:1)出售所得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将原直接计入OCI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累计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综股: ①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除外)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OCI,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②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OCI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初始计量:1)按公允价值和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价值 2)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3)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OCI
后续计量: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原理相同 升值: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OCI-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贬值:反向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唯一一次机会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1)出售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2)将原直接计入OCI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累计额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相关概念: 账面余额:前3个明细科目代数和,不包括第4个明细科目(说明:联系信用减值三阶段) 摊余成本:=账面余额-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4个明细科目的代数和(即期末的公允价值) 【提示】计提减值,不影响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原则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企业作为此类金融负债发行方的,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谨慎性“负债孰高”)
上述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按摊余成本
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处理原则
1、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应当计入OCI,并在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从OCI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详见第八章 负债-应付债券】
金融工具的减值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减值监测范围
1、摊债和综债 2、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3、合同资产 4、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金融负债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企业购买的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由于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分部,因此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金额、时间)
在极少情况下,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无法可靠估计的,企业在计算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当基于该金融工具的剩余合同期限。
金融工具减值的3个阶段 (教材基本只针对金融资产的减值,没有涉及金融负债的减值)
第一阶段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账面余额x实际利率
第二阶段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账面余额x实际利率
第三阶段
发生信用减值
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已计提减值准备)x实际利率
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
损失准备: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利息收入:摊余成本x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
特殊情形
1、较低信用风险(如购买理财):企业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风险进行比较,可以直接假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没有选择权,不再区分3个阶段)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可以分别作出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可以区分3个阶段、可以选择整个存续期
3、其他应收款、委托贷款、财务担保和集团内的资金借贷:必须区分3个阶段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基本处理原则
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项、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
合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财务担保合同
信用损失应为企业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作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企业预期向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放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企业应当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应当反映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但不必识别所有可能的情形)
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
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计提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OCI-信用减值准备(综债等)
联想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流动性资产)、【合同资产、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来源14号准则)、持有待售资产(42号准则)
不能转回的有:固资跌价准备、无形资产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长投减值准备(这几个对应的都是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都可以转回
已发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的核销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原则
1、企业改变其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企业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资产可以在摊债、综债、损债之间进行重分类 4、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应当字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5、企业业务模式的变更必须在重分类之前生效 6、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没有发生变更,而金融资产的条款发生变更但未导致终止确认时不允许重分类 若金融资产条款发生变更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不属于重分类,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7、业务变更模式的判断:只有当企业开始或终止某项对其经营影响重大的活动时(收购、处置、终止某一业务线),业务模式才会变更。
重分类日: 是指导致企业对进行重分类业务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歌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
持有特定金融资产的意图发生改变
金融资产特定市场暂时性小时从而暂时影响金融资产出售
金融资产在企业具有不同业务模式的各部门之间转移
重分类的计量
摊债-综债 摊债-损债 综债-摊债 综债-损债 损债-摊债 损债 -综债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
满足条件之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合同到期)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节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
步骤1:确定适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规定的报告主体层面(个表or合表)
转出方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个表上体现本章规定外,编制合表时,还应按照合表的规定合并所有子公司(含结构化主体),在合表上体现本章规定
步骤2:部分or整体终止确认?
满足3个条件之一,属于部分终止,否则整体终止: 1、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 2、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的某一比例(如本息的10%),如果转入方不止一个,只要转出方所转移的份额与金融资产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即可,不要求每一转入方均持有成比例的现金流量份额 3、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的某一比例(如利息的10%),如果转入方.......
步骤3: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是否终止?
是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否
是否转移
步骤4:是否已转移金融资产?
分两种情况讨论
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企业保留了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最终收款的合同义务时,只有同时满足下列3个条件时,转出方才能按照资产转移的情形进行后续处理,否则,被转移资产应予以继续确认
同时满足3个条件,实质性转移
不垫付
不挪用
不延误
步骤5:分析所转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
评估金融资产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程度
情形1:没有转移(保留了):对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进行兜底
常见情形: 1、签回购协议,按照固定价格或原价+资金成本 2、融出证券或证券出借 3、出售金融资产并附有将市场风险敞口转会给企业的总回报互换 4、出售信贷资产,全额补偿转入方可能因被转移资产发生的信用损失 5、出售金融资产,同时与转入方签订看跌或看张期权合约,且为价内期权 6、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继续确认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相关负债
情形2:已经转移:不兜底
常见情形: 1、无条件出售金融资产 2、出售金融资产,同时约定按回购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出售金融资产,同时与转入方签订看跌或看涨期权合约,且该看跌或看涨期权为深度价外期权(即到期日内不大可能变为价内期权)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情形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并应确认相关负债
步骤6:是否保留了控制?
判断控制条件: 1、如果转入方有实际能力单方面决定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预期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加以限制,则表明企业作为转出方为保留对被转移资产的控制; 2、除1外,都是保留了控制
继续涉入的常见情形: 1、具有追索权 2、享有继续服务权 3、签订回购协议 4、签发或持有期权、或提供担保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形成的损益=转移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价+/-原直接计入OCI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损失
部分转移:公式是一样的,但是要分摊账价和OCI
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2、该金融负债与被转移金融资产应当分别确认和计量,不得相互抵消 3、在后续会计期间,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以及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继续涉入的判断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9000万收不回,只担保了1000万,部分担保),分情况讨论
未保留对金融资产控制的
1、应当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2、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的
按继续涉入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继续涉入资产),并确认相关负债(会计科目:继续涉入负债)
继续涉入的计量
1、对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有关资产确认相关收益,对继续涉入形成的有关负债确认相关费用 2、按继续涉入程度继续确认的被转移金融资产应根据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原性质及其分类,继续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应收款项等 3、相关负债应当根据被转移的资产是按公允价值计量还是摊余成本计量来计量
继续涉入的类型
1、通过提供担保方式继续涉入
1、确认资产:在转移当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继续确认资产(继续涉入资产)。 2、确认负债:担保金额+担保合同公允价值(因提供担保收取的对价,以后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3、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应当随担保义务的履行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为各期收入) 4、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被转移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的损失准备,应从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抵减
2、对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
按照转移日因继续涉入而继续确认和不再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在两者之间分配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分配至不再确认部分的账面金额(以转移日为准) 2、不再确认部分所收到的对价 如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综股/综债,不再确认部分的金额对应的原计入OCI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会计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的分类
公允价值套期(价格已固定)
套期项目类型: 1、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2、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如在未来某一时点按某价格购入某产品) 3、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
影响:损益或OCI 影响OCI的:综股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变动源于: 1、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2、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未来买材料或卖产品-价格不固定) 3、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利率互换: 固定换浮动:公允价值套期 浮动换固定:现金流量套期
特殊情形:企业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可以将其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被套期风险: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之间的折算差额
套期会计方法
是指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OCI)
套期工具
类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 3、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成分指定为套期工具
对套期工具的指定
1、部分指定 2、比例指定 3、组合指定
被套期项目
1、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2、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3、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 4、境外经营净投资 5、项目组成部分
套期关系评估、确认和计量
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
套期关系的再平衡
套期关系的终止
确认和计量
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一般情况:计入当期损益(套期损益) 借:套期工具 贷:套期损益
特殊情况:套期工具是对综股进行套期的,计入OCI 借:套期工具 贷:OCI-套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一般情况: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反映公允价值的波动:调整“被套期项目”科目) 利得: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铜 贷:套期损益
特殊情况:综债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利得: 借:被套期项目-其他债券投资 贷:套期损益
特殊情况:综股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利得: 借: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OCI-套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
原理
被套期项目 :因为业务未实际发生,所以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不存在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正常核算,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不是在产生当期计入损益 ,而是递延至被套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同一期间或多个期间
当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需要一个过渡科目来承接:OCI-套期储备。再转入未来期间的损益。
计量
有效套期的部分
借:套期工具 贷:OCI-套期储备 或反向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一般一致)确定: 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套期无效的部分
扣除计入OCI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借:套期工具 贷:套期损益 或反向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后续计量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进资产/负债初始确认金额
交易发生时,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OCI 中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贷:OCI-套期储备 或反向
现金流量套期-进损益
其他现金流量套期,企业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来在OCI中确认的现金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OCI-套期储备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在OCI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期间不能弥补的,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从OCI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企业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在OCI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应当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仍会发生: 累计现金流量予以 保留,按照后续处理规定处理
不再发生: 从OCI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极端情况: 预期极可能不再发生但仍有可能发生,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予以保留,并按照后续处理规定处理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
有效套期部分
1、应当计入OCI: 借:套期工具 贷:OCI-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 2、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OCI的利得或损失应从OCI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无效套期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略)
金融工具的披露
金融工具一般信息披露要求
资产负债表相关信息的披露
利润表相关信息的披露
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
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