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共基础第四章宪法
公共基础第四章宪法,公共基础第四章宪法主要介绍了宪法的概念、特征、作用、国家机构以及发展历程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宪法知识,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的根本制度、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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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国家基本制度,详细描述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为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在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地位。系统梳理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运作机制,为理解和研究我国政治体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公共基础-第三章法理学,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它在法学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作为法学的基础课程之一,对于理解法律现象、法律制度的本质和特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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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的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特征
是国家的根本法
内容上:国家的根本问题
效力上:最高
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更严格
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人民当家做主
基本人权: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
法治原则:依法治国
权力制约原则:民主集中制(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宪法的发展
宪法的制定
中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清政府《钦定宪法大纲》
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先行宪法(1982年12.4通过)
2014年11月设立国家宪法日:12.4
宪法的修改程序
提议
1/5以上的全人大代表
通过
2/3以上的全体全人大代表
国家基本制度
国家的根本制度
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政体(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我国的政体,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
政党制度
含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性质:爱国统一战线阻止
基本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地方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政府
自治权利
立法权、变通执行权、治安权
立法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变通执行权
治安权:公安部队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居委会
村委会
宪法规定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实际
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
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和被选举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诉愿权
监督权
批评和建议权——任何行为
控告、检举、申诉权——违法失职行为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获得赔偿权
(冤假错案、暴力执法等)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公民的基本权力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公民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力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劳动权: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权利,
受教育权
受教育即是公民的权力又是公民的义务
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力
文化权力和自由
国家机构
全人大
性质和地位: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组成和任期
组成:由省、自治州、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地域+职业)
任期:每届任期5年
职权
立法权
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行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人事任免权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人员
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选举:一委两高三主席)
重大事项决定权
审查和批准国务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撤销全人常不适当的决定
审批省、自治州、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会议制度
每年开一次
全人常召集
主席团主持
工作程序
提出议案
审议议案
表决议案
子主题
全人常
性质和地位
全人大的常设机关
组成:常委会的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任期:5年
解释宪法
解释法律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自治州、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
在全人大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防卫性宣战)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州、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国家主席
性质和地位:国家元首
组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主席、副主席
任期:每届5年,可连任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发布特赦令……
任免和免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经由全人大或全人常确定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或免职
根据全人常的决定,派遣或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根据全人常的决定,代表国家向由重大功勋的人授予勋章和荣誉称号
国务院
监察委
性质
监察机关
领导体制
监督
调查
处置
人民法院
性质:审判机关
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国
高级人民法院——省
中级人民法院——市
基层人民法院——县
专门法院:军事、海事、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人民检察院
性质:法律监督机关、监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负责国家最高军事决定和军事指挥,是全国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实行主席负责制
国家标志
国旗
五星红旗
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
词:田汉
曲:聂耳
国徽
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首都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