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JJF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
温度 湿度 规范 校准 检测 规程,本规范适用于温度范围-80℃~300℃、湿度范围10%RH~100%RH的干燥箱、培养箱、气候老化箱、霉菌试验箱、盐雾试验箱、腐蚀气体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交变湿热试验箱、恒温恒湿箱等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湿度参数的校准。
编辑于2024-11-04 16:09:18总结了不确定度,概率及数理统计基础知识、基本术语及其概念、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的主要区别等详细知识点,内容丰富,要点梳理,结构清晰,非常值得学习!
温度 湿度 规范 校准 检测 规程,本规范适用于温度范围-80℃~300℃、湿度范围10%RH~100%RH的干燥箱、培养箱、气候老化箱、霉菌试验箱、盐雾试验箱、腐蚀气体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交变湿热试验箱、恒温恒湿箱等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湿度参数的校准。
JJG52-2013 一般压力表、检定、校准、计量,工作原理:利用弹性敏感元件,如弹簧管,在压力作用下产生弹性形变,其形变量的大小,与作用的压力成一定的线性关系,通过传动机构的放大,由指针在分度盘上指示出被测的压力。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总结了不确定度,概率及数理统计基础知识、基本术语及其概念、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的主要区别等详细知识点,内容丰富,要点梳理,结构清晰,非常值得学习!
温度 湿度 规范 校准 检测 规程,本规范适用于温度范围-80℃~300℃、湿度范围10%RH~100%RH的干燥箱、培养箱、气候老化箱、霉菌试验箱、盐雾试验箱、腐蚀气体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交变湿热试验箱、恒温恒湿箱等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湿度参数的校准。
JJG52-2013 一般压力表、检定、校准、计量,工作原理:利用弹性敏感元件,如弹簧管,在压力作用下产生弹性形变,其形变量的大小,与作用的压力成一定的线性关系,通过传动机构的放大,由指针在分度盘上指示出被测的压力。
JJF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温度范围-80℃~300℃、湿度范围10%RH~100%RH的干燥箱、培养箱、气候老化箱、霉菌试验箱、盐雾试验箱、腐蚀气体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交变湿热试验箱、恒温恒湿箱等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湿度参数的校准
其他范围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湿度参数也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二、引用文件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三、术语
JJF1001—2011、GB/T5170.1—2016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环境试验设备
模拟一种或一种以上环境条件,对产品进行环境试验的设备
工作空间
环境试验设备中能将规定的温度、相对湿度性能保持在规定偏差范围内的那部分空间
稳定状态
环境试验设备工作空间内任意点的温度、相对湿度变化量达到设备本身性能指标要求时的状态
温度偏差
环境试验设备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在规定时间内实测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与设定温度的上下偏差。温度偏差包含温度上偏差和温度下偏差
GB/T5170.1—2016,定义3.2.4
相对湿度偏差
环境试验设备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在规定时间内实测最高相对湿度和最低相对湿度与设定相对湿度的上下偏差。相对湿度偏差包含相对湿度上偏差和相对湿度下偏差
GB/T5170.1—2016,定义3.2.5
温度波动度
环境试验设备稳定状态下,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工作空间任意一点温度随时间的变化量
相对湿度波动度
环境试验设备稳定状态下,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工作空间任意一点相对湿度随时间的变化量
温度均匀度
环境试验设备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在某一瞬时任意两点温度之间的最大差值
GB/T5170.1—2016,定义3.2.8
相对湿度均匀度
环境试验设备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在某一瞬时任意两点相对湿度之间的最大差值
GB/T5170.1—2016,定义3.2.9
四、概述
环境试验设备是模拟一种或一种以上环境条件所有试验设备的总称。根据模拟环境因素类别的不同,环境试验设备分为气候环境试验设备、力学环境试验设备、电磁环境试验设备和综合环境试验设备等。环境试验设备主要用于电工电子、化工、医疗卫生等行业的研究性试验、产品的定型(型式)试验、生产检查试验、产品的验收试验、安全性试验、可靠性试验、失效分析和失效验证试验等
五、计量特性
环境试验设备的温度偏差、温度波动度、温度均匀度、相对湿度偏差、相对湿度波动度、相对湿度均匀度常用技术要求见表1
六、校准条件
环境条件
温度:15℃~35℃;湿度:不大于85%RH;气压:80kPa~106kPa
环境试验设备周围应无强烈振动及腐蚀性气体存在,应避免其他冷、热源影响。实际工作中,环境条件还应满足测量标准器正常使用的要求
负载条件
一般在空载条件下校准,根据用户需要也可以在负载条件下进行,但应说明负载的情况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温度测量标准
温度测量标准一般应选用多通道温度显示仪表或多路温度测量装置,传感器宜选用四线制铂电阻温度计,通道传感器数量不少于9个,并能满足校准工作需求
湿度测量标准
湿度测量标准一般应选用多通道温湿度显示仪表或多路温湿度测量装置,通道传感器数量不少于3个,并能满足校准工作需求
技术要求
测量标准温度、湿度传感器的数量应满足校准布点要求,各通道应采用同种型号规格的温度、湿度传感器。测量标准温度、湿度的技术指标见表2
校准时可选用表2所列的测量标准,也可以选用不确定度符合要求的其他测量标准
七、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校准项目
校准项目见表3
校准方法
温度、湿度校准点的选择
温度、湿度校准点一般根据用户需要选择常用的温度、湿度点进行,或选择设备使用范围的下限、上限和中间点
测量点位置
传感器布放位置为设备校准时的测量点,应布置在设备工作空间的3个不同层面上,称为上、中、下3层,中层为通过工作空间几何中心的平行于底面的校准工作面,各布点位置与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各边长的1/10,遇风道时,此距离可加大,但不应超过500mm。如果设备带有样品架或样品车时,下层测量点可布放在样品架或样品车上方10mm处
传感器测量点布放位置也可根据用户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布置
测量点数量
温度传感器测量点用1、2、3……数字表示,湿度传感器测量点用A、B、C……字母表示
设备容积小于等于2m³时,温度测量点为9个,湿度测量点为3个,温度点 5、湿度点O位于设备工作空间中层几何中心处,如图1所示
设备容积大于2m³时,温度测量点为15个,湿度测量点为4个,温度点15、湿度点O位于设备工作空间中层几何中心处,如图2所示
设备容积小于0.05m³或大于50m³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或用户需求减少或增加测量点数量并图示说明
温度的校准
按照7.2.2、7.2.3规定布放温度传感器,将试验设备设定到校准温度,开启运行。试验设备达到稳定状态后开始记录各测量点温度,记录时间间隔为2min,30min内共记录16组数据,或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用户校准需求确定时间间隔和数据记录次数,并在原始记录和校准证书中进行说明
温度稳定时间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书中没有给出的,一般按以下原则执行:温度达到设定值,30min后可以开始记录数据,如箱内温度仍未稳定,可按实际情况至多延长30min,温度达到设定值至开始记录数据所等待的时间不超过60min
如果在规定的稳定时间之前能够确定箱内温度已经达到稳定,也可以提前记录。稳定时间须以环境试验设备达到稳定状态为主要判断标准,应在环境试验设备达到稳定状态后才开始进行校准
温湿度的校准
按照7.2.2、7.2.3规定布放温湿度传感器,将试验设备设定到校准温度、湿度,开启运行。试验设备达到稳定状态后开始记录各测量点温度、湿度,记录时间间隔为2min,30min内共记录16组数据,或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用户校准需求确定时间间隔和数据记录次数,并在原始记录和校准证书中进行说明
温湿度稳定时间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书中没有给出的,一般按以下原则执行:温湿度达到设定值,30min后可以开始记录数据,如箱内温湿度仍未稳定,可按实际情况至多延长30min,温湿度达到设定值至开始记录数据所等待的时间不超过60min
如果在规定的稳定时间之前能够确定箱内温湿度已经达到稳定,也可以提前记录
数据处理
温度数据处理
温度偏差
温度均匀度
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30min内(每2min测试一次)每次测量中实测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的算术平均值
温度波动度
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30min内(每2min测试一次)实测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的一半,冠以“±”号,取全部测量点中变化量的最大值作为温度波动度校准结果
相对湿度数据处理
相对湿度偏差
相对湿度均匀度
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在30min内(每2min测试一次)每次测量中实测最高湿度与最低湿度之差的算术平均值
相对湿度波动度
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30min内(每2min测试一次)实测最高相对湿度与最低相对湿度之差的一半,冠以“±”号,取全部测量点中变化量的最大值作为相对湿度波动度校准结果
八、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上反映。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标题:“校准证书”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进行校准的日期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校准环境的描述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校准人和核验人签名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性的声明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校准证书的声明
九、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间隔时间为1年,使用特别频繁时应适当缩短。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 更换重要器件等的一般需要重新校准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环境试验设备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相对湿度偏差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环境试验设备校准证书内页参考格式
环境试验设备校准记录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