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制度(知识产权师记忆版)
知识产权师教材相关国际知识记忆点概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旨在确立并保护各类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家间保护制度来实现。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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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会计科目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第六章 合同的保全
固定资产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存货
初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
应收及预付款项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制度
成因
贸易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克服
国内法单独体系的改变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
主要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首先提出,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最低保护标准原则
利益平衡原则
主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
提供实体性保护
《巴黎公约》
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
保护范围: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没有著作权)
①国民待遇原则;②优先权原则(外观6个月,专利12个月);③共同遵守的规定(与主要原则不同)
《伯尔尼公约》
便于在多国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约
《专利合作条约》
“PCT”
简化专利国际申请的手续和程序,加快技术信息的传递和利用
①统一申请
五个一
在一个地方(即受理局),采用一种语言,使用一种格式,支付一种货币的费用,提交一份申请
②两个阶段
国际阶段
受理、公布、检索和初步审查
国际检索单位
提出国际检索报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WIPO)
在一定期限内公布申请及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报告送交指定国专利局
国内阶段
指定国(保护范围)专利局
依照本国法律对该申请进行审批
可委托指定国的代理人
缴纳该国的申请费用
提交申请译本
《马德里协定》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
布达佩斯条约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建立相关国际分类的条约:
《尼斯协定》
《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
《维也纳协定》
《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商标
著作权国际条约
是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
①基本原则
一是国民待遇原则
二是自动保护原则;
三是独立保护原则
②最低限度的保护规定
一是受保护作品;
二是保护的权利内容;
三是保护期限;
《世界版权公约》
(“罗马公约”)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录音制品公约”或“唱片公约”)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卫星公约”)
《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
【区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注意:后两者被合称为“国际互联网条约”。
其他条约
《海牙协定》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
旨在便于申请人在多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规定必要手续,避免程序重复,减轻费用负担
只需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一次保存即可
具体要求
申请人向国际局提交一份申请书和有关附件
必要时还要求提供样品
申请书须指明请求保护的国家
指定该外观设计需与何种工业品相结合加以保护
《斯特拉斯堡协定》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商标法条约》二十五条
主要目标在于使各国商标注册制度更加简化和协调
注册申请
注册请求,申请人以及代理人的姓名、地址,有关商标的各个因素,商品或服务分类等
商标注册后的改变
该条约对商标持有人的姓名或地址、注册所有权变动等,各缔约方的相关制度不能超出该条约的已有规定
注册的有效期
每次续期为十年
《TRIPs协定》
覆盖面最广且最具约束力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条约
涵盖了几乎所有知识产权的相关主题
包括传统的专利、商标和版权,还涉及外观设计、地理标志、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8项
规范和扩展了缔约方的国际义务
强化了知识产权的执行机制与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