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这是一篇关于法考考证之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的思维导图,包含领土的分类、领土主权的获得、海洋法和国际环保法四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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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领土
领陆
便利,相邻权,界标出现问题需要双方在场
领水
河流
内河
完全主权
界河
船舶可以航行不得停靠,修建设施须经许可
多国河流
仅对沿岸国船舶开放,主权归属流经国
国际河流
依条约对所有国家非军用船舶开放
湖泊
内海
领海
群岛水域
海洋法
领空
(完全和排他主权)
底土
领土主权的取得
先占:无主地且有效占领;添附:不得在别国领土上建领土;非强制性割让
殖民地独立;公民投票
管辖:三主动两被动(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者其国民、案情重大;由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请求)
无害通过权(4种限制:不允许军用船舶、连续不停迅速通过、浮出水面展示国旗、通过必须无害)
毗连区
海关、财政、移民、卫生
专属经济区
自然资源的专属勘探开发
有权拘捕、迅速通知、有担保予以释放,不得体罚
公海
通常船旗国管辖权;海盗、非法广播。贩卖奴隶、贩卖毒品有普遍管辖权
登临权
在公海上直接提起管辖权
紧追权
其他海域提起延伸至公海(紧追前发出停止信号、不能中断、被追进入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紧追权终止
内海和领海下覆底土(完全主权)
大陆架(开发200公里以外的非生物资源:国际海底管理局且缴纳一定费用或实物;发展中国家可以免缴)国际海底区域(勘探者和国海局平行开发)
完全主权,无害通过权(不仅许可连续通过),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盗和其上的空中通道
国际海峡
2公、2经、1公1经
过境通行
船舶飞机迅速过境为目的且连续不停
无害通过(一国大陆和该国沿岸岛屿)
船舶可,飞机须经许可
自由通行(有无交叉的航道)
只走中间,两边不靠
国际环保法
南极领土冻结;外层空间绝对责任只针对落地,其他按照过错责任
温室气体排放
工业化国家承担减排目标限制;发达国家还要提供资金、技术援助;发展中国家无减排目标限制、有获得资金技术援助的权利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净排放量计算公式:实际排放量-森林吸收CO2量
减排折算:
向发达国家购买额度折抵、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技术折抵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国际贸易公约
活体和标本的控制;分成三附件(进出口;出口;不受限制)
控制危险废物过境转移
缔约国之间、书面同意、有无害环境方法、有保险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