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基三支一扶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刑法知识点(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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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4-12-26 04:37:26从我大一0基础自学PS,一路到现在已经可以兼职接单并月入上千,心里美滋滋哈哈哈哈~合集里的笔记都是我从实战接单的角度,总结出来的PS设计思维逻辑,可以帮助你更本质、更熟练地真正掌握PS。而不是单纯的学一个作品只会做这个作品,这样是永远学不完的。学习这些笔记前希望你对PS本身先有一个基础的了解(最起码基础工具都会用,不然的话看我的这些笔记会有点吃力哦~)。因为我平时兼职接单主要接的是影楼精修方面的(像写真、婚纱照、摩卡等等),通俗讲就是大家常说的人像修图,所以想通过修图兼职接单赚点生活费的千万不要错过呦~学会笔记里的接单通用思维流程可以帮你更高效接单出片。 第一模块(PS常用功能原理及应用)主要包括:一篇彻底搞懂系列之PS影楼精修常用工具、布尔运算、图层调整层、颜色模式、图层混合模式、计算、应用图像、颜色配置文件、分辨率与位深度、“Camera Raw”滤镜。 第二模块(接单通用思维流程)主要包括:影楼接单通用思维流程系列之皮肤处理、溶图合成、宏观调色、人像调色、风格化调色、颜色观察法则、抠图本质是做选区(抠头发丝、婚纱、冰块、玻璃)、影楼修图常用技巧、新手接单需注意的印刷问题、尺寸等
该笔记合集适用于公基、三支一扶、事业单位考试,专门花了一个月详细总结了法律模块知识点,主要包含①国家机构知识(超详细版);②法理学(超详细版);③宪法知识(超详细版);④民法知识(超详细版);⑤行政法知识(超详细版);刑法知识(超详细版)。
本篇笔记总结了100多个新媒体运营常用工具类、素材类网站,无论是小红书公众号图文类运营,还是抖音快手短视频类运营,我把常用的网站都放笔记里啦~希望可以帮你提高工作效率,网站种类细分如下:图片类,各类素材综合导航,涨认知类,常用辅助工具类,各类工具综合导航,音效类素材,视频类素材,H5制作,文案类,分析、报告类。
这是我从大一自学PS到现在兼职接单一直在用的设计类素材网站,共收录了200多个,包括我自学用过的PS、AI等软件免费学习教程类网站,还有免费可商用的素材网站,接单用素材时就不用担心版权问题啦。 另外我把自己平时兼职接单用的网站也放进去啦,已经掌握PS的可以去尝试接接单。 笔记中网站种类细分如下:免费自学设计教程网站,免费样机,图片快速处理辅助工具,各类素材综合导航,logo类网站,包装设计、线下物料类网站,包含矢量图标、单个元素的网站,配色网站,字体网站,创作灵感网站,部分免费图片素材网站、以图找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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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犯罪概述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抽象(权利)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具体
犯罪对象
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
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自然人
单位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16
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不满16周岁,14≤ <16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
绑架、盗窃、诈骗、交通不小心杀人
不负刑事责任
其余罪名
不负刑事责任
不满14
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
直接故意
明知+会+希望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
明知+可能+放任结果发生(不管不顾)
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
如:交通肇事。对自己的开车技术过于自信
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区别意外事件
客观上造成损害结果
主观上不是故意、不是过失
由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
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
条件同时满足
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意愿,未开始实施
准备工作,工具、条件、观察环境
主观意志之外的原因被阻止
处罚方式
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
条件同时满足
已经开始实施
主观意志之外原因未得逞
处罚方式
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注意
工具不能犯-犯罪未遂,除非也造成了危害
把白糖当砒霜
对象不能犯-犯罪未遂,除非也造成了伤害
把男人当女人强奸
犯罪中止
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主观上中止
预备阶段,主观中止
也属于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预备
实施阶段,主观中止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避免了危害结果(事后弥补)
注意
犯意表示
不负刑事责任
思想犯罪,口头、书面的威胁
满足犯罪构成要件即构成犯罪既遂,且犯罪过程中没被发现,如果当场被抓住就属于犯罪未遂
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
共同犯罪
一人犯罪,全体人员既遂。如,甲乙共犯,。甲开枪打死人,乙开枪未打中,也是既犯
二人以上,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人
按照分工不同
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组织犯
按照作用不同
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犯罪集团
三人以上为共同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处罚方式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在此之外的主犯
按照其所参加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单位犯罪
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主体,也可能是过失犯罪主体
双罚为主、单罚为辅
单位犯罪实质是为了单位利益,不是个人利益
处罚方式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例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受贿罪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
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造成不法侵害人受损害的
不负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起因条件
现实的不法侵害
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更不是防卫过当
主观条件
有防卫意图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无防卫意识不构成正当防卫
限度条件
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否则构成防卫过当(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不能以防卫过当定罪,它只是量刑情节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权
不仅仅是被害人,可以是任何人,如见义勇为的路人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打人)、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遭到危险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以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不负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起因条件
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时间条件
危险正在发生
对象条件
无辜第三者的权益
主观条件
具有避险意识
限度条件
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生命权大于健康权
健康权大于财产权
财产权之间的价值进行比较
超过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不适用人群
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
如:军人、警察、医生、护士、消防员
重点罪名
一般主体都是,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交通肇事罪
逃逸了也是交通肇事罪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结果罪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交通肇事后,旁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旁人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把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
危险驾驶罪
行为罪
有如下行为即犯罪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客体
复杂客体
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公共安全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犯罪对象不是特定的人或公私财物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
贪污罪
贪的是国家的、公共的钱
定义
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处罚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职务侵占罪
占的是单位的钱
定义
主体
不要求国家公职人员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位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最本质的区别是犯罪主体
侵占罪
告诉才处理,不去法院告,就不会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遗忘物、遗失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
依照上述两条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罪
很多是用完之后还了,也有未还的
定义
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行为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处罚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受贿罪
收的是他人的钱
特征
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办事,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或者收受行贿人财物的行为
回扣、手续费.....
是故意犯罪
直接目的在于接受行贿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与受贿罪的区别是,这个是间接利用,而受贿罪是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盗窃罪
定义
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量刑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较大”
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
各种发票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主体
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以盗窃罪来论的情形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拆开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扒窃
随身携带的财物
地点: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
对象:钱包、手机等随身携带财物或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
扒窃去数额化、去次数化
不论数额多少,直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
不是盗窃罪
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转化型抢劫罪
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财物、抗拒抓捕或者消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实施了以上规定的行为后,即转化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罪
14周岁
主体
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对人
其他方法
灌醉
药物麻醉
催眠
使其不清醒
使被害人与财物分离
区分抢夺罪
主要对物抢,不伤人
诈骗罪
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客体
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如果客体不是或不限于财产所有权
如:拐卖妇女、儿童的
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不是诈骗罪,它骗的是人,不是财
量刑
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
情形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信用卡
恶意透支的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限额,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
信用卡是犯罪工具
注意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是盗窃罪
告诉才处理的罪
不去法院告,就不会处理
侮辱最
诽谤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虐待罪
侵占罪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
恐怖主义之类的
考试作弊之类的
虐待之类的
刑罚(刑事处罚)
概念
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对犯罪的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一定权益的强制性法律制裁办法
分类
主刑
只能独立适用
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
包括5种
管制
323
不关押
社区矫正
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3年
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
161
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
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1年
刑期
从人民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宣判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每月可以回家1天只2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有期徒刑
615
一定期限内剥夺人身自由,强制从事劳动生产,并进行教育和矫正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有期徒刑总和不满35年的
刑期最高不能超20年
超过35年的
刑期最高不能超25年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注意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
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
有期徒刑执行完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拘役和管制的
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
适用
罪行极其严重的
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包括死缓满2年,仍执行死刑的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不是刑种,只是死刑运用的一种
可以由省高院判决或核准
死缓的结果
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不适用死刑的
犯罪时不满18周岁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
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附加刑
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
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可同时适用不止一个附加刑
包括4种
罚金
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剥夺政治权利
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没收财产
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地收归国有的刑罚
属财产刑,但不同于罚金,它适用于罪行严重的
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不得没收
驱逐出境
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
违法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
自被驱逐出镜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
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犯罪分子的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刑罚的具体应用
累犯
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
分类
一般累犯
条件同时满足
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前罪和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后罪发生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内
应当从重处罚
但是过失犯罪、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特殊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处
对累犯的处罚
应当从重处罚
不是加重处罚
累犯不适用缓刑、假释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自首
被抓之后,如实交代罪行,是坦白,不是自首
包括
一般自首
犯罪后自动投案
被抓之前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全部罪行
特别自首(准自首)
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法律后果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动投案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立功
一般立功
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包括
共同犯罪中,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重大立功
检举揭发重大犯罪行为
重大案件线索
阻止重大犯罪活动
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
重大贡献
“重大”的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缓刑
适用条件同时满足
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缓刑考验期限
拘役
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
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能少于1年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适用缓刑最重要的条件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缓刑的考验期限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如果没有出现以下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情形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令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减刑
针对的是主刑,附加刑不能减刑
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适当减轻
减刑的条件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无期徒刑,不能少于13年
对于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
缓刑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刑期不能少于25年
缓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刑期不能少于20年
对判处死缓的累犯
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减刑不同于改判
缓刑、部分累犯也可以减刑
假释
附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
条件
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
刑期要求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
特殊情况,法院核准,可不受上述刑期限制
假释只适用于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累犯
因故意杀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假释考验期限满后,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若有违反,则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注意
刑事拘留
不是刑罚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
为了阻止嫌疑人、罪犯继续作案、自杀.....
行政拘留
治安处罚
不构成犯罪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司法拘留
法院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
对象:严重妨碍破坏司法审判程序的
有期徒刑也有缓刑
管制和缓刑都可以对犯罪分子实施禁止令
管制、缓刑、假释都有社区矫正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概述
概念
广义
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狭义
刑法典
注意
单行刑法是针对某一种犯罪制定的某个条文
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适用上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
空间效力
对人和地的效力,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四个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
不分国籍,任何人在国内实施犯罪
我国领土、船舶、航空器
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
属人管辖原则
中国人在国外实施犯罪
按照国籍
保护管辖原则
中国人在外地被欺负
适用条件,同时满足
外国人在外国对我国国家或公民实施犯罪
法律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我国和犯罪地法律均认为犯罪的
普遍管辖原则
国际犯罪
我国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
时间效力
新刑法对其生效之前未经审判或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
有利于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