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律文书课程——制作检察院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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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5-03-04 20:30:36检察院文书
职能
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 1. 检察权: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部分侦查权 (自侦): 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4.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5.法律监督权(以刑事诉讼为最): 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 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监督。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特征
(一)制作主体是独特的,唯一的(即人民检察院)
(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三)依据有关法律的授权而作的,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起诉书
法律依据(167)
《刑诉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分类
起诉条件
案件来源
起诉书的作用
(一)标志着审查起诉工作的终结。检察机关通过对各种证据和材料进行分析 判断、筛选过滤、审查核实,最终形成控方意见固定在起诉书中,除特殊的法定情形外,案件不得返回侦查或者审查状态。 (二)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将被告人依法交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文书,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重要形式和凭证,是刑事案件由起诉阶段进入审判阶段的重要标志,是连接起诉与审判活动的重要纽带。
内容和写法
起诉书首部内容
1. 发文单位+文书名称 如: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具体到省)
2.文书编号:人民检察院简称+案件性质(刑诉)+起诉年度+序号 如:穗检刑诉〔2022〕11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检察院:不写出生地、政治面貌;又聋又哑或盲人,注明。) 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应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出生地和户籍地、住址。曾受到过的刑事处罚以及与本案定罪量刑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如:上述被告人均因涉嫌抢劫罪于XXXX年X月X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由XX 公安局执行逮捕
4. 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
(1)案由和移送审查起诉时间 本案由×× 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XX罪,于X年×月×日向 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由XX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 ××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又XX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 查起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变更管辖权限)
(2)依法告知情况(3日内、双向告知)、办理审查起诉的简要情况。 本院受理后,于X年X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X年X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简易/速裁程序
正文内容
1.案件事实
检察机关依法查清的案件事实 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 要素。围绕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特征来叙写案件事实。由于起诉书作为 因此,写作时更要认真推敲、字斟句酌。 提起公诉的依据要在法庭上宣读,并且是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互相辩论的依据, 注意:必须把“目的一行为一后果”之间的联系交代清楚,便于确定被告人的 罪责。
2.涉及量刑情节的事实(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注意:避免写入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实。 不能局限于起诉意见书
2.证据
认定事实的证据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只需列出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
3.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1)案件定性:概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引用法律条文, 确定罪名 如:被告人XXX采用秘密窃取方法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被告人的从重从轻(“两从一减免”)情节以及法律依据 “两从一减免“情节/引用《刑法》条款/处理意见或结果 如:被告人XX在该盗窃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属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起诉事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速裁程序《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具有认罪认罚情形:提出 量刑意见,《刑事诉讼法》十五条) 注意:引用法律条款 先实体法、后程序法 定罪在先、量刑在后 数罪并罚:重罪在先、轻罪在后
尾部
1.致送法院 2.承办检察官的法律职务及姓名 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代理检察员等 3.起诉书签发时间(检察长) 4.单位印章以及备注 5.附项 被告人处所、案件材料和证据、有关涉案物品情况、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等
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的几种情况
绝对(法定)不起诉
绝对(法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起诉六种情形,凡具 备这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刑法》八十七条:5(不满5年)、10(5-10年)、15(10年以上)、20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相对(酌定)不起诉
相对(酌定)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适用范围: 犯罪情节轻微、又有自首情节,有重大立功表现,犯罪中止,防卫过当,紧 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预备犯罪,从犯、胁从犯,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等。
存疑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 二次补充侦查仍不具备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应当不起诉补充 侦查以二次为限,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仍然 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
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 第一款) 的相关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附条件不起诉決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内容写法
首部 1.标题、文书编号 2.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写法与顺序同起诉书的格式) 3.辩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辩护人的姓名和单位) 时间、依法告知情况 4.案由及案件来源:同起诉书:案由和移送审查起诉
正文
1.案件事实、证据(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绝对不起诉:无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定的事实,其中应重点反映显著轻微的情节和危害程度 较小的结果。 相对不起诉: 概述检察机关查明犯罪事实,侧重写明被不起诉人法定从轻情节,即不需要判 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具体情形(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重大立功、犯罪中止 等)。
2.不起诉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 绝对不起诉理由:无犯罪事实或高度概括事实、重点阐述不起诉事实情节,紧扣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论证不起诉的理由。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决定事项:决定对XX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理由:对被不起诉人的有罪宣告,高度概括被不起诉人的犯罪事实, 指出其犯罪的目的、手段、情节及危害结果,指出其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款。然后, 把被不起诉人所具备的不起诉情节阐述清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尾部 1. 告知事项 本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被不起诉人有权提出申诉,被害人也可以提出申 诉或向法院直接起诉。 2.署名、日期、印章
批准逮捕决定书
注意事项 1.批准逮捕的条件(《刑诉法》八十一条) 2.注意期限: 已被拘留,接到提请后7 日内作出决定; 未被拘留,15日内作出决定; 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公诉意见书
1.引论:简要评述法庭调查情况,阐述对法庭调查的意见。 2.公诉意见:充分运用论据,论证检察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 实充分,揭露本案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包括动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论证起诉书定性、定罪意见的正确性。 3.对可能出现争议的地方,要重点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