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理学
这是一篇关于法理学思维导图,法的世界:理解与应用的指南 法律不仅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更是权力与义务的纽带。从法的概念到实施,涵盖立法、司法、执法与守法,法律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并非万能,但其效力范围、原则与分类(如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法的渊源、继承与移植,以及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展现了法律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无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还是效力范围与时间,法律都在不断调整与完善。让我们一起探索法的世界,理解其基本特征与作用,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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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中国近代史思维导图,自1921年成立以来,历经抗日战争、大革命、土地革命和解放战争等重要历史阶段,成功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凝聚了全民族力量大革命期间,国共第一次合作推动了国民革命统一战线的形成土地革命时期,工农民主统一战线为农民争取权益解放战争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助力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导图清晰呈现近代列强侵华、农民起义、自救运动与早期革命的发展脉络,将分散的时间点有序整合,便于记忆时间先后与事件关联。无论备战历史考试的学生,还是想要梳理近代史时间线、学习近代历史的历史爱好者,都可以借助这份思维导图理清近代前期历史发展脉络,巩固历史时间考点。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继承发展最新成果结晶,成为我们行动的指南。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十九大后,政治建设被置于首位,强调“慎独”意识,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新增个人品德。生态、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建设齐头并进,国家级新区和长期监督肝胆与共,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焦裕禄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等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交相辉映,共同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西方经济学中,自然失业率约为5%,这是经济中某些难以避免的原因导致的失业现象。菲利普斯曲线、洛伦兹曲线等经济学曲线揭示了宏观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市场经济理论中,市场失灵和宏观调控是解决经济问题的关键。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对进出口、汇率、外汇等产生深远影响。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等指标衡量了收入分配和消费结构。从微观到宏观,经济学名词如边际效用、规模经济等,帮助我们理解经济现象的本质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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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中国近代史思维导图,自1921年成立以来,历经抗日战争、大革命、土地革命和解放战争等重要历史阶段,成功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凝聚了全民族力量大革命期间,国共第一次合作推动了国民革命统一战线的形成土地革命时期,工农民主统一战线为农民争取权益解放战争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助力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导图清晰呈现近代列强侵华、农民起义、自救运动与早期革命的发展脉络,将分散的时间点有序整合,便于记忆时间先后与事件关联。无论备战历史考试的学生,还是想要梳理近代史时间线、学习近代历史的历史爱好者,都可以借助这份思维导图理清近代前期历史发展脉络,巩固历史时间考点。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继承发展最新成果结晶,成为我们行动的指南。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十九大后,政治建设被置于首位,强调“慎独”意识,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新增个人品德。生态、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建设齐头并进,国家级新区和长期监督肝胆与共,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焦裕禄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等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交相辉映,共同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西方经济学中,自然失业率约为5%,这是经济中某些难以避免的原因导致的失业现象。菲利普斯曲线、洛伦兹曲线等经济学曲线揭示了宏观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市场经济理论中,市场失灵和宏观调控是解决经济问题的关键。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对进出口、汇率、外汇等产生深远影响。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等指标衡量了收入分配和消费结构。从微观到宏观,经济学名词如边际效用、规模经济等,帮助我们理解经济现象的本质和规律。
法理学
概述
法的概念
本质
行为规范
制定并认可
国家
认可
习惯
判例
政策
保障
国家强制力
决定因素
特定物质条件
体现
统治阶级意识
中国法的本质属性
人民性
基础内容
权力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的几种表述
不可分离,对立统一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总量相等
浑然一体——分裂——相对统一
权利本位,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的享有权利
权利可放弃,义务不可放弃
目的
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的特征
规范性
国家意志性
强制性
法的概念中有体现
普遍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规范上的平等,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立法不平等
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程序性
可诉性
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
本人
确定性评价、选择性评价
评价作用
别人
一般评价、专门评价
预测作用
双方
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安排自己
教育作用
一般人
必须体现法的实施(具体案件)
强制作用
违法犯罪者
口诀:教预引制评
社会作用
维护阶级统治
履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不是万能的
法的分类
法的效力等级和分类
根本法和普通法
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宪法》
除了《宪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都是普通法
法的效力范围
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指有更广泛的适用范围,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
特别法只针对某个特殊领域发挥效力,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的创制和表现形式
成文法
不成文法
习惯法
包括判例法
可以构成国家的正式渊源
中国存在不成文法,比如香港
法的制定和实施主体
国内法和国际法
法的具体内容
实体法和程序法
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
具体明确的
内容
授权性
例:宗教信仰自由
义务性
例:纳税
内容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
例:凡具有中国国籍的,都是中国公民
委任性
例:特殊情况根据本法另行规定
准用性
例:……适用……的规定
限定性程度
强制性
例:不能、禁止、必须等
任意性
例:可以……可以……
法律原则
抽象笼统的
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
概念
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分类的概念
划分标准
调整对象
根本和首要地位
调整方法
法律体系
一国全部现行法律划分所形成的有机整体
现行、有效;尚未生效、已经失效的法律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比较
法律体系是整体,法律部门是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个层级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体系与法系比较
法系
概念
国际上的概念,很多国家加在一起形成的有机体为法系
分类
英美法系
判例
大陆法系
成文法条
比较
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系是若干国家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性质,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
法与政策
不同
意志属性不同
统治阶级
党
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法典
党文件
实施的途径和保证方式不同
国家强制力
贯彻宣传教育
稳定程度、程序化程序不同
关系
党的政策主导法
法与道德
关系
可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互补、相辅相成
相同点
规范性
统治阶级意志
强制性
不同点
生成和形态
国家
自发
表现形式
法律法典
言论行为
标准
统一
不统一
范围
较小
较大
保障手段
国家强制力
舆论和自觉
规范内容
权利和义务
两面性
义务
一面性
法与宗教
调整行为
调整思想
法与政治
政治主导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
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
一指功夫党,核本驾驶证
依法治国
核心内容
执政为民
本质特征
公平正义
价值追求
服务大局
重要使命
党的领导
根本保证
法治建设中的体现
思想领导
政治领导
组织领导
法治与法制
区别
法制
法律制度,静态
法治
依法治理状态,动态
本质区别
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不同
联系
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
法的效力
效力原则
同一位阶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
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位阶
纵向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原则
上级>下级
省人大>市人大
省法规>市法规
省政府>市政府
省规章>市规章
同级人大>同级政府
省人大>省政府
省法规>省规章
市人大>市政府
市法规>市规章
效力范围
对人
属人主义
属地主义
保护主义
我国采取的原则
以属地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结合
空间
主权范围内
驻外使馆
领地延伸
船舶飞机
旗国主义
时间效力
生效
必须公布才能生效
失效
明示、默示
溯及力
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法律关系
形成、变更和消灭
依据
法律规范
条件
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
以人
法律事件
不以人
自然出生、死亡
自然灾害
革命战争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机构或组织
国家
客体
物
人身
智力成果
行为结果
内容
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
权利是第一位的,首要的
义务是第二位的,次要的
基本特征
是一种社会关系
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
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关系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关系
立法
立法权
宪法
含义
根本大法
效力
最高
制定修改主体
全人大
法律
基本法
全人大
非基本法
全人常
公布主体
国家主席(主席令)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发布主体
国务院总理(国务院令)
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人常
公布主体
省级人大--主体团
省级人常--本级常委会
备案
全人常备案
市级人大人常
三件事
城市建设和管理
环境保护
历史文化保护
批准
省级人常
公布主体
省级人常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委行属
地方性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省政府
设区的市政府
三件事
城市建设和管理
环境保护
历史文化保护
民族自治法规
包括
自治法规、单行条例
制定主体
自治区人大
报全人常批准
自治州人大
自治县的人大
报所在省级人常批准、报全人常备案
经济特区法规等
全国人大授权
国际条约和国家惯例
立法程序
议案提出
法律草案的审议
表决和通过
决定意义的步骤,关键性阶段
法律的公布
立法效力
上级>下级
同级人大>同级政府
立法裁决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国务院提意见
国务院认为法规
用法规
国务院认为规章
全人常裁决
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
国务院裁决
法的渊源
分类
正式渊源
成文法
非正式渊源
不成文法
习惯
判例
政策
学说
我国
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等
法律继承与移植
继承
新旧法
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移植
本国与外国
注意点
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共性为前提
考虑同构性和兼容性
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
守法(法的遵守)
主体
所有人
内容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特点
广泛性
包括
积极守法
积极性
消极守法
被动性
执法(法的执行)
主体
行政机关
内容
全面管理
特征
国家权威
国家强制性
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司法(法的适用)
主体
特定性
司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
内容
处理案件
特征
国家权威
国家强制性
程序性和合法性
被动性
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原则
司法公正
平等
事实为依据
独立行使职权
法律责任
概念
违法、违约、法律规定
分类
民事、刑事、行政、违宪
结果
免责
时效
不诉及协议
自省、立功
履行不能
法律制裁
民事责任
民事制裁
刑事责任
刑事制裁
行政责任
行政制裁
违宪责任
违宪制裁
逻辑关系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有违法行为一定有法律责任
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法律制裁
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
有法律制裁一定有法律责任
法律行为人和责任承担者
不一定是同一主体
法律解释
提出法律解释的主体
两高两央两委
两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两高
最高检、最高法
两委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常
向谁提出
全人常
按解释的主体和效力分类
正式解释
立法解释
全人常
同法律效率一样
司法解释
最高检、最高法
行政解释
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非正式解释
学理解释
任意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