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可持续信息披露应当符合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应按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双重”重要性) 分别针对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信息与可持续影响信息进行评估
企业在披露可持续信息时, 报告期间应当与其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保持一致,报告主体范围也应当与财务报表主体保持一致
报告主体为合并主体时,可持续信息披露所涵盖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应当与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保持一致
除了报告主体的可持续信息外 ,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还应当考虑其价值链情况
可持续信息中定义的价值链,具体是指与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各环节构成的完整关系链条,即与企业的业务模式及其所处外部环境相关的互动、资源和关系,
包括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从概念到交付、消费直至生命周期结束所涉及的互动、资源、关系以及开展的全部活动
企业与价值链中的资源和关系 形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的系统,而这种依赖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可持续风险和机遇;
同时,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对其价值链产生可持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