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律的悖论》思维导图
通过深入分析法律中14类经典的对向案件,罗翔在书中巧妙地辨析了法律中的盲区,揭示了法治的核心,并引导读者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法律的悖论》不仅将深深吸引那些对法律领域充满热情的人,也会为广大读者带来全新的思考方式。这本书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丰富之源,更是培养批判性思维和接纳多元观点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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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生肖是中华文明传承数千年的经典体现。这十二种生肖动物中,除了龙是虚构的,其余均在考古遗址中有所发现。 本书从动物考古学家的视角,分析各大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以及各种反映动物形象的青铜器、陶器、画像砖石、绘画,再结合相关的文字记载,还原生肖动物的起源、驯化,以及它们在华夏民族生产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仔细讲述了华夏民族与动物自新石器时代起,同行至今发生的种种有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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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悖论》思维导图
走出思维独断,接受多元包容
什么是悖论
假悖论
因为看待问题不同层次的角度所形成的矛盾
芝诺悖论式的逻辑错误
真悖论
我们自身逻辑体系的矛盾,采用了公认的推理方式,却推导出自相矛盾的结果
德性论与功利论的悖论
德性论
强调行为本身的对错,即便天塌下来,正义也要得到践行
功利论
主张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德性不过只是谋取幸福的手段
法律领域里德性论与功利论的冲突
生命权问题
此问题背后的悖论:只有活人才有生命权,人死后不复存在,似乎就没有生命权了
德性论的观点:尊重生命是道德义务,侵犯生命权在行为上就是错误的
功利论的观点:生命权是一种生存利益,侵犯生命权就是侵犯了人的生存利益
罗翔老师的观点: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本质不是生命权也不是生存利益,而是对“禁止杀人”这个最基本的道德命令的违反
敲诈勒索问题
此问题背后的悖论:敲诈是被害人之所欲,又是被害人之所恨
德性论的观点:敲诈勒索利用了第三方力量,将第三方作为纯粹的工具,具有寄生性质
功利论的观点:如果允许敲诈的存在,就会出现私人执法等可怕现象,降低公共执法的效率
罗翔老师的观点:敲诈勒索的行为人既对被害人的道德过错进行剥削,又利用了第三方力量,对他人的感情进行了剥削
禁止经过他人同意的故意伤害
此问题背后的悖论:禁止经过他人同意的故意伤害既是保护自由,又是限制自由
德性论的观点:经过他人同意的故意伤害是一种自损行为,国家可以为了对你好,限制你的某些自由
功利论的观点:个人行为只要不妨碍别人,社会和国家就不能干涉,但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
罗翔老师的观点:很多问题的解决方案都是由各种看似矛盾的理论一起支撑的,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完美
法律与道德的悖论
悖论关系概述
法律是否需要具有一定的道德属性,道德是否可以干涉法律
如何解决这个悖论
入罪讲法律,法不容情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坚持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通过法律来捍卫底线道德
出罪讲道德,法中有情
如果一种行为是道德所鼓励的,那它肯定是正当化的行为,不可能是犯罪
罗翔老师的观点:定罪量刑不是机械活动,法律人不是机器人,法律是有温度的
犯罪的本质背后的悖论
犯罪行为本质上就是邪恶的,还是因为它被法律定义成犯罪,所以人们才认为它邪恶
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
自然犯
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例如杀人、抢劫、盗窃等
法定犯
反道德性不强,因为法律规定才变成犯罪的行为,例如抓麻雀、非法捕捞水产品等
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等超个人的法益,必须还原为每个个人的利益
罗翔老师的观点:法定犯侵犯的社会利益不能完全脱离道德属性,行为只有具有危害个人权利的可能性,才适合被定义为犯罪
根据刑法量刑过程中的悖论
定罪量刑既要避免惩罚过度,又要避免惩罚不足
应用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行法定原则禁止类推
类推就是比照类似条款进行适用,容易造成名实不符,造成刑罚权的滥用
罪行法定原则支持扩张解释
扩张解释就是规则的内涵揭示出来,能纠正立法的局限
总结
法律本身并非完美的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它只是朝着公平和正义的方向去前进
理性是有限的,面对知识的海洋,唯一正确的姿态是敬畏与谦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