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党章-20221022
这是一篇关于党章的学习思维导图,以《党章》原文内容为框架辅助学习,主要内容包括:总纲,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党徽党旗。
编辑于2025-07-01 17:07:16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1022
总纲
是什么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实现共产主义
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大历史任务
推进现代化建设
完成祖国统一
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初心使命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至上
坚持理论创新
坚持独立自主
坚持中国道路
坚持胸怀天下
坚持开拓创新
坚持敢于斗争
坚持统一战线
坚持自我革命
现阶段主要矛盾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
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成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统筹推进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到2035年基本实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坚持改革开放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明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民主集中制
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党员
第一条
谁可以申请入党
年满十八岁
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第二条
对党员本质属性的高度概括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八条)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八条)
第五条
发展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修改党的章程
选举中央委员会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
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八条)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
教育党员
管理党员
监督党员
组织群众
宣传群众
凝聚群众
服务群众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六条)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
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廉洁纪律
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
生活纪律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
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党组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五十条
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五十一条
是什么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