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关境的范围等于国境。
但是,关境也可能大于国境。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结成关税同盟后,形成同盟的共同关境。各成员国各自的关境将不再存在,关税同盟的关境即是每一个成员国的关境
关境”是海关法律的基础概念,《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因此在我国海关法律中,除特别说明的,“境”都是指关境。
1、关境大于国境——欧盟
2、关境小于国境——中国
我国的3个单独关境区:
中国香港(110)
中国澳门(121)
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