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第十一章 非流动资产(二)——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这是一篇关于税务师中财务与会计科目里第十一章: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思维导图,将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心知识点进行了系统整合,是助力考生高效备考、提升知识掌握程度的实用工具。对于税务师考生而言,在学习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内容时,需要理解众多复杂的概念、核算方法和转换规则。此模板围绕长期股权投资,详细阐述了其基础知识,如核算范围、后续计量方法选择等;在长期股权权益法核算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核算步骤以及四大核心模块(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对于长期股权成本法核算,也清晰展示了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处置等相关知识点。同时,还涉及了长投的转换,包括增资转换和减资转换的不同情况及核算原则。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可以借助该模板快速回顾和总结重点内容,将分散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知识网络。借助万兴脑图便捷的编辑和展示功能,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和需求对模板进行个性化修改和完善。这款思维导图模板将成为税务师考生攻克《财务与会计》第十一章知识难关的有力武器,帮助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编辑于2026-04-12 13:47:34这是一篇关于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科目中的第十二章:流动负债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一、应付及预收款项类流动负债,二、应付职工薪酬,三、应交税费,是一份对税务师、财务人员以及财税专业学生极具实用价值的参考资料。在应交税费部分,详细列举了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多种税费的核算与处理要点;应付职工薪酬板块涵盖了职工薪酬的构成、核算方法以及相关账务处理;应付及收款类流动负债则对各类应付和收款项目的定义、特点及处理方式进行了说明。对于税务师而言,此模板能够帮助他们在处理企业税务事务时,精准把握与流动负债相关的税费计算、申报等要点,提升税务服务的专业性和准确性;财务人员可借助该模板更好地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财税专业学生能通过此模板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加深对流动负债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理解,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此模板借助万兴脑图软件绘制,助力用户高效整合财税知识、清晰梳理知识脉络,在财税领域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出色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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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为CPA第十一章《借款费用》的思维导图,整理了该章的主要内容和逻辑结构,有助于知识点的理解与记忆,适用于考试复习!欢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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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
一、金融资产基础知识
分类标准
分类依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收本收息)——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业务模式细分: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 收取+出售 / 其他(如短期出售)
具体分类及判定条件
第1类(摊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债权类(债券投资):现金流量为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支付+业务模式仅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可重分类
第2类(公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类(其他债权投资):现金流量为收本收息+业务模式为收取+出售,可重分类
股权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交易性直接指定,不可重分类
第3类(公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类可重分类/股权类不可重分类(交易性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业务模式:不属于上述两类
终止确认
整体终止: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资产转移且满足准则终止确认规定
部分终止:①仅含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② 仅含与全部现金流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③仅含可辨认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部分
交易费用处理(增量费用,不含溢价/折价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计入「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计入「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应付债券: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发行股票: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成本法长投合并直接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权益法长投交易费用:计入长投入账价值(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变当期损益)
初始计量
入账成本=购买价款 - 已宣告未发放股利/已到付息期未付利息 - 交易费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支付)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关键处理:交易费用单独计入「投资收益」借方;应收项目单独确认(不计入成本)
持有期间
宣告现金股利/利息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期末)
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处置
借:银行存款(收)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或借方) 差额:投资收益
特殊说明:无需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对损益的影响
持有期间影响= -交易费用 + 现金股利/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收款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综-股)
初始计量
入账成本公式=-购买价款 - 已宣告未发放股利 + 交易费用(另支付)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贷:银行存款等
关键处理:交易费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应收股利单独确认
持有期间
宣告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唯一影响损益的情形)
公允价值变动(期末)
上升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下降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处置
结转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收)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差额: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结转其他综合收益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处置对留存收益影响=收款金额 - 账面价值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额
四、债权投资(摊余成本计量)
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公式=实际支付价款 - 已到付息期未付利息 + 另支付的交易费用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倒挤差额: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关键处理:
交易费用计入「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溢价(实付>面值)借利息调整 折价(实付<面值)贷利息调整(口诀:溢价借千愁,折价贷方走)
企业取得时债券投资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持有期间
后续计量原则
实际利率法(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
摊余成本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调整后的结果(a)扣除已偿还的本金;(b)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c)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算利息/算摊余
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票面利息=面值×票面利率)(一次还本付息)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分期付息) 贷: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倒挤差额:债权投资——利息调整(与取得时相反)
摊余成本公式: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 - 本期实收金额 - 减值准备
提减值(可转回):预期信用损失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到期收回
分期收息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本金+最后一期利息) 贷:债权投资—成本 应收利息
一次还本付息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本金+累计利息) 贷: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处置(出售)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或借方) 差额:投资收益(借或贷)
债券投资的出售对投资收益的影响金额=收-支(债券投资账面价值)
新规要求:出售时重新计算剩余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五、其他债权投资(公综-债)
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公式:实际支付价款 - 已到付息期未付利息 + 另支付的交易费用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倒挤差额: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关键处理:
交易费用计入「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溢价(实付>面值)借利息调整 折价(实付<面值)贷利息调整(口诀:溢价借千愁,折价贷方走)
企业取得其他债券投资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持有期间
算利息/算摊余
借: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票面利息=面值×票面利率)(一次还本付息)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分期付息) 贷: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倒挤差额: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与取得时相反)
摊余成本公式: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 - 本期实收金额 - 减值准备
利息/摊余成本核算:与债权投资完全一致(实际利率法)
公允价值变动(期末)
上升 借: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下降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提减值(可转回):预期信用损失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
该分录与众不同
出售/到期收回
新规要求:出售时重新计算剩余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结转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或借方)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差额:投资收益(借或贷)
结转其他综合收益
借/贷:其他综合收益(含公允变动+减值) 贷/借:投资收益
特别注意
其他债券投资的处置对投资收益的影响金额=收款金额 - 支(其他债券投资账面价值)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额(由公允价值变动/计提减值两部分构成)
六、金融资产重分类
重分类基础规则
触发条件:企业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市场暂时消失/部门转移不算)
重分类日:业务模式变更后首个报告期的第一天(即下一个季度会计期间的期初:如3月22日变更,重分类日为4月1日)
重分类后: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重分类范围:仅债权类可重分类,股权类不可重分类
具体重分类处理
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账面余额) 差额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差额处理: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量原则: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债权投资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账面余额) 差额借/贷:其他综合收益
差额处理: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计量原则: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
计量原则:视同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
1、结转摊余成本 借: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借或贷)/应计利息(新)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借或贷)/应计利息
2、结转公允价值变动 借/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结转减值准备 借:其他综合收益(旧)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新)
→交易性金融资产
计量原则: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结转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新) 贷:其他债权投资(旧)
结转公允价值变动 借/贷:其他综合收益(旧) 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新)
结转减值 借:其他综合收益(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新)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借:债权投资/其他债券投资(新)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旧)
计量原则: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作为新账面余额
特殊要求:确定实际利率,自重分类日起适用减值规定,视为初始确认日
七、关联知识点(摊余成本延伸)
摊余成本计量十大项目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本期实收金额-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债权):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市场利率)-本期实收金额-坏账准备
长期应付款(债务):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市场利率)-本期实付金额
预计负债(债务):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本期实付金额(适用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
长期借款(债务):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本期实付金额(合同利率差异小时可选用)
应付债券(债务):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本期实付金额
租赁负债(债务):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租赁内含利率)-本期实付金额
合同负债(债务):期末摊余成本=本期期初摊余成本×(1+内含利率)-本期实付金额
分期付款购买固定/无形资产(长期应付款)
初始计量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资产入账成本:各期付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未确认融资费用:总价款-现值,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后续计量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分期收款销售资产(长期应收款)
①确认收入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②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入确认金额:各期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总价款-现值,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摊销分录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收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十一: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长投基础知识
核算本质:权益性投资,仅针对被投资方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投资,债权性投资不属于长投范畴
核算范围严格划分(以影响程度为核心,持股比例仅作参考依据,非判定标准)
对子公司投资(≥50%控制):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后续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三要素(缺一不可):①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表决权/合同安排等获得);②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回报金额随被投资方经营状况变动);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权力与回报直接关联)
对合营企业投资(≥20%共同控制):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方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联营企业投资(≥20%重大影响):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判断依据(有人有技术,大事能参与):①在被投资方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能够参与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方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方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方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长投权益法核算
适用范围绝对明确:仅针对合营企业投资、联营企业投资,后续计量必须采用权益法;对子公司投资、金融资产投资不得使用权益法
核算三大核心注意事项
直接+间接持股合并计算: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需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定性分析考虑潜在表决权,定量分析不考虑潜在表决权:①定性分析(判断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必须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如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远期股权购买合同等);②定量计算(确定应享有净损益/OCI/权益变动份额):不考虑潜在表决权对应的权益份额,仅按实际持有股权比例计算
优先股股利先扣除:若被投资方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无论被投资方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方在计算应享有被投资方净利润时,均需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累积优先股股利全额扣除(仅计算剩余净利润对应的份额)
明细科目四大核心模块(成、益、综、动)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权益法,爱比较。吃亏不调,占便宜调
实付=初始投资成本 所得=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初始投资成本VS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实付>所得(吃亏),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实付)
实付<所得(占便宜),调增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实付)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 营业外收入
孰高原则 投资成本
易混点:①长投入账成本 =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的余额;②初始投资成本 ≠ 长投入账成本(仅“占便宜”时不等,“吃亏”时相等);③交易费用处理:权益法下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不单独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三大调整+超额亏损+现金股利
被投资方净损益三大调整 被投资方调整后的净损益 =被投资方账面净损益 ±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一致的调整额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调整额
调整1: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不一致调整(被投资方向投资方看齐):被投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投资方的财务报表进行统一调整,再以此为基础计算净损益
调整2:取得投资时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按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方折旧、摊销、存货结转等金额,进而调整净损益
调整原则:取得投资时,被投资方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投资方认可的)公允价值,按照“看公允,持续调”的思路调整
若被投资方当年净利润1000,则调整后=(1000-40-30)✖30%=279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79 贷:投资收益 279
调整3: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调整 (顺流/逆流统一调整被投资方)
核心规则:-未实现,+以实现,持续算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未被消耗(如固定资产未提折旧、无形资产未摊销),损益未真正实现,需从被投资方净损益中扣除
已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资产对外出售/逐步消耗(如固定资产按年限计提折旧),损益逐步实现,需按实现比例从被投资方净损益中加回
例题解析: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1)2020 年 1 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 900 万元的商品 Y 以 1 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 (2)2021 年 10 月,甲公司将其自产的成本为 900 万元的设备,以 1 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设备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有 40%的商品 Y 对外售出。 (3)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商品 Y 已全部售出。 (4)乙公司各年净利润如下:①乙公司 2020 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为 1 000 万元。 ②乙公司 2021 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为 1 000 万元。③乙公司 2022 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为 1 000 万元。 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万元为单位。
超额亏损核算
大亏时
处理顺序:长投长收贷个债,实在不行备查来 ①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③按预计将承担的义务金额确认预计负债 ④除上述仍未确认的应分担损失被查登记(不做会计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① 长期应收款② 预计负债③ 被查账簿登记④
逆袭时
处理顺序:先备查,然后倒着走
冲减备查账簿① 借:预计负债② 长期应收款③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④ 贷:投资收益
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核算
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特别注意该分录贷方
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大综小综永相随,固定分录不分家)
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额×投资方持股比例)
核算逻辑: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按持股比例确认应享有/分担的份额,调整该科目余额,同时计入自身“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方甲)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30 贷:其他综合收益(处置长投时转投资收益)30 甲投资30%乙
(被投资方乙) 借: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转投资收益) 100 乙买浪浪债券(公+综):其他债权投资-成本200,公允价值上升100
(投资方甲)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30 贷:其他综合收益(处置长投时转留存收益)30 甲投资30%乙
(被投资方乙)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转留存收益) 100 乙买浪浪股票(公+综):其他益工具投资-成本300,公允价值上升1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核算范围:被投资方发生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增/资本/换/权益) ①其他股东对被投资方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 ②被投资方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 ③被投资方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权益成分; ④被投资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长投时转“投资收益”)
核算逻辑:投资方按持股比例确认应享有/分担的份额,调整该科目余额,同时计入自身“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减值判定标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值金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核心规则:①减值准备计提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相应减少;②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③后续处置长投时,减值准备随长投账面价值一同结转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核心公式:处置损益 = 实际收到的价款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 ± 结转的其他综合收益(来自其他债券投资部分) ± 结转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银行存款等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金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 差额:投资收益(借方为损失,贷方为收益)
①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借/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借:投资收益(来自其他债券投资)
②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借/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借: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来自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③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借:投资收益
长投成本法核算
适用范围唯一:投资方对子公司投资(能够实施控制),包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后续均采用成本法核算
初始计量
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投(集团内部合并,无商业实质,按账面价值计量)
同控长投入账成本: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商誉
借:长期股权投资 (恶霸1号: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商誉 ) 应收股利 (取得长投时含在其中的已宣告尚未发放股利) 贷: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股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 借方差额: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冲至0为止)、盈余公积(冲至0为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若以固定资产为对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先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2、若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贷方股本=股数×面值1元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质上是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不影响损益,影响所有者权益
交易费用处理: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投(非关联方合并,有商业实质,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当于卖资产)
入账成本精准计算: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 与合并直接相关的税费(如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中介费用、发行费用)
核心计量原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相关损益,交易作价按公平市场价值确定
合并对价处理规则:按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付出对价为非货币性资产的,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等)
成本法下后续计量
现金股利/利润核算:①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股票股利核算:与权益法一致,不做会计处理,仅备查登记持股数量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与权益法完全一致,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时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简单易懂,无复杂结转】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价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差额:投资收益
处置对损益影响 = 实际收到的价款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核心特点:成本法下无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的结转,处置分录远比重权益法简单
长投的转换
增资转换
核算原则
原股权
换准则:辞账迎公综资转(增资为同控的除外),同交不转是例外
(1)除增资转为同一控制下的长投外,一般情况,原股权增资后如果改用新准则核算的,视作"先卖(原股权的账面价值)后买(以公允价值计量长投)"。原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需要结转到投资收益或者留存收益。(2)增资转为同一控制下的长投时,账务处理不涉及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增资转为长投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需要结转
不换准则:不转综资用账面→长投权益法变成本法
增资后如果原股权继续用原准则核算的:(1)原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需要结转。(2)原股权依旧以其账面价值计量
新增的
达到同控看账面(对价看账面价值)
增资后总股权如果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新增投资付出的对价以账面价值计量
同控之外看公允(对价看公允价值)
增资后总股权不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投资付出对价以公允价值计量(增资后总股权是非同一控制、权益法核算的长投)
金融资产(5%)→ 成本法(70%)
非同控
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投成本法
(1)原股权 5%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差额: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结转
(2)新增股权 65%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等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投成本法
(1)原股权 5%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差额: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新增股权 65%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等
同控(单独例外)
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投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恶霸一号:净账×%+商誉)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5% 银行存款等(新增股权账面价值)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存在) 借方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结转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投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净账×%+商誉)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等(新增股权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存在) 借方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其他综合收益,不结转
权益法(30%)→ 成本法(70%)
非同控
(1)原股权 30%,以账面价值计量。 【一心提示】权益法下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暂不结转,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结转。
(2)新增的 4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等
同控
借:长期股权投资(净账×%+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原股权,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等(新股权,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方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权益法下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暂不结转,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结转。
金融资产(5%)→ 权益法(30%)
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投权益法
(1)原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公允价值)①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差额: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结转
(2)新增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新增股权公允价值)② 贷:银行存款等
(3)权益法,爱比较,孰高原则确定入账价值。实付[旧股权的公允价值①+新增股权的公允价值②]VS 所得[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持股份额③] ①+②<③ 借:长期股权投资(③-①-②) 贷:营业外收入(③-①-②)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投权益法
(1)原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公允价值)①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差额: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新增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新增股权公允价值)② 贷:银行存款等
(3)权益法,爱比较,孰高原则确定入账价值。实付[旧股权的公允价值①+新增股权的公允价值②]VS 所得[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持股份额③] ①+②<③ 借:长期股权投资(③-①-②) 贷:营业外收入(③-①-②)
减资转换
核算原则
1卖(卖出股权):出售股权VS出售股权的一部分 收支差额入投资收益 2剩(剩余股权):①换准则:辞账迎公,差额入投资收益 ②不换准则:维持原账面 3转(结转综资):①换准则:权益法下的综资全部结转 ②不换准则:权益法下的综资按比例结转
权益法(30%)→ 金融资产(5%)
①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25%公允售价) 贷: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出售比例25%) 差额:投资收益
②剩余股权重分类: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剩余比例5%) 差额:投资收益
③结转原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 借/贷: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借:投资收益 留存收益
成本法(70%)→ 金融资产(5%)
①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65%公允售价)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出售比例65%) 差额:投资收益
②剩余股权重分类: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剩余比例) 差额:投资收益
③成本法下的减资,一般不涉及综资结转
成本法(70%)→ 权益法(30%)
主动减资(投资方主动出售股权,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①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40%公允售价)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出售比例40%) 差额:投资收益
②剩余股权按权益法追溯调整
投资成本(孰高原则,剩余股权成本VS剩余股权在原投资时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权益法,爱比较,孰高原则 实付>所得,吃亏不调 实付<所得,占便宜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特别注意:代替营业外收入)
损益调整 (1)被投资方以前年度的净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调整后的净利润×剩余持股比例) (2)被投资方以前年度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前年度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剩余持股比例)
③成本法下的减资,一般不涉及综资结转
其他综合收益 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其他综合收益(按照剩余持股比例确认)
其他权益变动 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按照剩余持股比例确认)
被动稀释(被投资方增资,投资方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核心规则:先计算股权稀释产生的投资收益,再对剩余股权按权益法追溯调整
投资收益计算公式:投资收益 = 被投资方增资额×新持股比例 - 原长投账面价值×(原持股比例-新持股比例)/原持股比例
①确认稀释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差额为损失则做反向)
②剩余股权追溯调整: 与主动减资追溯调整步骤一致
③成本法下的减资,一般不涉及综资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