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税法》全考点导图(上册·流转税篇)
关于CPA《税法》全考点导图(上册·流转税篇)——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附加税,税率优惠计算不再混的思维导图,划分五大模块并标注必背、计算、高频、易混考点。增值税作为核心章节,涵盖征税范围、纳税人界定、税率征收率、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应纳税额计算、视同销售判定、出口退税规则;消费税介绍征税范围、计税方式、已纳税款扣除相关规定;关税围绕征税对象、完税价格确定、关税税额计算展开;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梳理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最后的流转税核心速查板块,横向对比增值税、消费税视同自产情形,汇总各税种计税规则差异。导图聚焦 CPA 税法考试计算大题核心税种,重点梳理容易混淆的计税逻辑与优惠政策,集中攻克客观题与综合计算题。适合 CPA 税法备考考生、税务师备考人员、财会专业在校生、企业财税从业者、税法考证学习者开展增值税、消费税重难点专项复习,对比区分流转税易混淆规则,熟练掌握税额计算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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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全考点导图(上册·流转税篇)——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附加税,税率+优惠+计算不再混
一、增值税
1.1 增值税概述与征税范围
【必背】
考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增值税定义: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五大类)
销售货物(有形动产)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技术、商标、著作权等)
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等)
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
【高频】【易混】
视同销售货物(8项)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3项)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公益目的除外)
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公益目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混合销售与兼营
【易混】
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按主营业务性质确定适用税率
兼营: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案例问法:某建材商店销售地板并负责安装,属于什么行为?如何纳税?
答题关键:该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应按主营业务(销售货物)统一适用13%税率
1.2 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高频】
考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8〕33号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标准)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年应税销售额虽超过标准但符合其他个人(自然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案例问法:某企业年销售额450万元,是否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答题关键:年销售额450万≤500万,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选择继续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1.3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必背】【易混】
考点:一般计税方法下的税率与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征收率
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相关文件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13%: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服务
6%: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业(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出口货物(另有规定除外);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等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3%:一般情况
5%: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等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
3%:销售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生物制品;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等
5%: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老项目);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老项目);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等
易混速记:13%→有形动产一般货物;9%→农产品、不动产、交通、建筑;6%→现代服务、金融、生活服务
案例问法:某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适用什么税率?
答题关键:技术咨询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1.4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必背】【高频】
考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计算
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的确定
一般规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违约金等)
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税率)
视同销售:按纳税人最近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其他纳税人最近同类平均售价、组成计税价格的顺序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进项税额的准予抵扣范围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的按注明税额;取得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9%或10%(用于深加工)扣除率计算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电子普通发票的按发票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票据的按相应公式计算
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范围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代入示例:某企业当月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销项税额13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票注明税额6万元,购进办公用品取得专票税额1万元,购进旅客运输电子普票税额0.5万元,购进餐饮服务取得发票税额0.2万元。应纳税额 = 13 - (6+1+0.5) = 5.5万元(餐饮服务进项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易错点: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进项不得抵扣(即使取得专票);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电子普票可抵扣
1.5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高频】【易混】
考点:简易计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销售额的确定: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征收率)
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对比
【易混】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适用税率(13%/9%/6%),可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适用征收率(3%/5%),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择原则: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定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一律适用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常见项目
销售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生物制品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老项目)
代入示例:某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10.3万元(含税),征收率3%。不含税销售额 = 10.3÷(1+3%) = 10万元,应纳税额 = 10×3% = 0.3万元
案例问法: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答题关键:特定列举项目(如砂土石料、生物制品、不动产老项目等)可选择简易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6 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计算】【高频】
考点: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顺序
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销售额的确定顺序(必须按此顺序)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的确定
一般货物:10%(除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外)
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相关规定执行(如化妆品5%、白酒10%等)
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适用场景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
代入示例:某企业将自产货物(无同类市场价)赠送给客户,成本80万元,成本利润率10%。组成计税价格 = 80×(1+10%) = 88万元,销项税额 = 88×13% = 11.44万元
1.7 出口货物退免税
【高频】【计算】
考点: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与计算
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出口退免税相关文件
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免退税: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退还进项税额(适用于外贸企业)
免抵退税: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抵扣内销应纳税额后退还未抵完的进项税额(适用于生产企业)
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部分特殊商品)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 内销销项税额 - (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上期留抵税额
第二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牌价 × 出口退税率
第三步:比较应纳税额(负数时)与免抵退税额
如|应纳税额| ≤ 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 |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如|应纳税额| > 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 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 = 0
代入示例:生产企业出口销售额200万美元(汇率1:7),退税率10%,内销销项100万元,进项80万元,无上期留抵。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7×(13%-10%)=42万。应纳税额=100-(80-42)=62万>0,应纳税额为正,不退不抵。
案例问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如何计算应退税额?
答题关键:按“免抵退税”方法,先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再计算免抵退税额,比较后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二、消费税
2.1 消费税概述与征税范围
【必背】
考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纳税环节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定义: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税范围(15种消费品)
非必需、高危害、高耗能、高消费
”罪恶税“
“财富再分配”
“绿色税”
烟(卷烟、雪茄烟、烟丝)
酒(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高档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焰火
成品油(汽油、柴油等)
摩托车
小汽车(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档手表
游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
电池
涂料
纳税环节: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纳税
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生产+批发)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价≥130万元):在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征收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
案例问法:某商场销售金银首饰,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答题关键: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商场作为零售商应在销售时按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2.2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计算】【必背】【高频】
考点: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法规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
三种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适用品目:高档化妆品(15%)、贵重首饰(5%-10%)、高尔夫球具(10%)等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适用品目:黄酒(240元/吨)、啤酒(220-250元/吨)、成品油(1.2-1.52元/升)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适用品目:卷烟(生产环节56%或36%+0.003元/支)、白酒(20%+0.5元/500克)
消费税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销售额
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 =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价外费用:同增值税规定
代入示例(白酒):某酒厂销售白酒1000斤(500克/斤),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消费税=20万×20%+1000×0.5=4万+500=4.05万元
易错点: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计税基础包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
2.3 消费税已纳税款的扣除
【高频】【计算】
考点: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税规定
法规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扣税范围(仅限以下列举项目)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等生产的成品油
扣税公式: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 (期初库存金额 + 当期购进金额 - 期末库存金额) × 适用税率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
不得扣除的情形
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2006年后取消扣税)
外购已税小汽车生产的小汽车
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外购已税电池、涂料生产的电池、涂料
案例问法:某卷烟厂外购已税烟丝用于生产卷烟,能否扣除烟丝已纳消费税?
答题关键:可以扣除。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外购烟丝已纳税款的扣除额
三、关税
3.1 关税概述与征税对象
【必背】
考点:关税的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关税定义:由海关依法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关税分类
进口关税:对进口货物征收
出口关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高耗能产品出口征收(如稀土、钨矿等)
税率的种类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WTO成员国进口的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订含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
特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
普通税率:适用于以上税率之外的国家
暂定税率:在一定时期内实施的临时性税率
案例问法:从美国进口的机械设备适用什么关税税率?
答题关键:美国是WTO成员国,适用最惠国税率
3.2 关税完税价格
【计算】【必背】【高频】
考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法规依据:《进出口关税条例》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货价 + 运输费、保险费等费用至卸货口岸前的全部费用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成交价格法: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调整相关费用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以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以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
倒扣价格法:以国内销售价格为基础倒扣
计算价格法:以生产成本为基础计算
合理方法:其他合理方法
调整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由买方负担的容器费
由买方负担的包装费
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方式提供的料件
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相关)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进口关税和国内税收
境内复制权费
技术培训费、境外考察费
代入示例:进口设备,货价100万美元(汇率1:7),境外运费5万美元,保险费1万美元。关税完税价格 = (100+5+1)×7 = 742万元
案例问法:买方负担的佣金是否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答题关键:购货佣金(买方代理佣金)不计入;销售佣金(卖方代理佣金)计入完税价格
3.3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高频】
考点: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法规依据:《进出口关税条例》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税: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从量税:应纳税额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复合税: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变动而反方向变动(如棉花)
代入示例:进口设备完税价格742万元,最惠国税率10%。应纳税额 = 742×10% = 74.2万元
关税优惠
法定减免:关税税额≤50元;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等
特定减免: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重大技术装备等
案例问法: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如何确定?
答题关键: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必背】
考点: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计税依据: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划分)
市区:7%
县城、镇:5%
其他地区:1%
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 适用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进口环节海关不代征城建税;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城建税
案例问法:某市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0万元,消费税应纳税额5万元,应缴纳多少城建税?
答题关键:应纳税额 = (10+5)×7% = 1.05万元
4.2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高频】
考点:计征依据、征收率
法规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同城建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增值税 + 实际缴纳消费税) × 征收率
税收优惠
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案例问法:某市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0万元,消费税5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多少?
答题关键:教育费附加 = (10+5)×3% = 0.4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 = (10+5)×2% = 0.3万元
五、流转税核心易混速查
5.1 增值税视同销售与消费税自产自用对比
【易混】
增值税视同销售
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
按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消费税自产自用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非生产、福利、赠送等):视同销售,移送时纳税
按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价定率)
易混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大于消费税;增值税按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按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5.2 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对比
【必背】
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对象: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税率:13%/9%/6%
进项税额抵扣:可抵扣
发票使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特定项目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征收率:3%/5%
进项税额抵扣:不得抵扣
发票使用: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开具专票(需税务机关代开)
5.3 各税种核心公式速查
【必背】
增值税一般计税: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简易计税: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消费税从价: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消费税从量: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消费税复合: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关税从价: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城建税:应纳税额 = (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 × 税率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 = (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 × 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