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检验。仓管部依“出货通知单”内容安排出货物品,通知检验人员进行出货检验。“出货通知单”如表4-8所示。
(2)不合格品的判定。质保人员应根据产品品质标准判定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数量,对无法判定的产品,可填写“品质抽查报告”连同不合格样品交品质主管判定。质保人员根据最终判定结果确定不合格品处理意见。“品质抽查报告”如表4-9所示。
(3)验货结果的判定与标识。质保人员根据不合格品的确认结果,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允收。
① 对允收产品,则在其外箱逐一盖“PASSED”的印章,并通知货仓部入库。
② 对拒收产品,质保人员应给其挂“待处理”牌。货仓不得擅自移动此类产品。
(4)产品的补救和返工、返修、报废。品管部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送检批产品的允收情况,并书面通知生产部进行补救、返工、返修直至报废等处理。
(5)验货记录。验货记录分为质保人员验货和客户检验员验货。
① 质保人员验货。质保人员在完成所有验货后,应及时填制“成品出货检验报告”(如表4-10所示)或“出货检验记录表”(如表4-11所示),交品质主管签批,并将此期间产生的所有表单一起交品管部存档,质保人员只保留工作日志。
② 客户检验员验货。如有客户要求进行自行验货时,由品管部派员陪同,验货程序同质保人员验货一样,但要使用“客户验货记录单”(如表4-12所示),验货完成后,由陪同的质保人员将“客户验货记录单”(一式两份)交品质主管签名,一份由品管部自行保存,另一份交客户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