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前扣除凭证思维导图
税前扣除凭证思维导图,介绍了税前扣除凭证的适用范围、取得权限、种类、证据链、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分摊模式、取得不合规扣除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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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凭证
28号公告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适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取得时限
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种类
内部凭证
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
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证据链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
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
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
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
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按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
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取得不合规扣除凭证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
证明材料
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必备资料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被发现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
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不得扣除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并且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
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追补5年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
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被税务机关发现,60日内未整改的情形除外
分摊方式
应税劳务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发生的支出,
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非应税劳务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
采取分摊方式的,
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租房水电费等
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
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