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企业所得税思维导图
本导图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为条线,从收入、成本、费用较多归集企业所得税相关要素,希望梳理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1-10-04 21:27:50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应税收入
一般收入确认
1. 销售货物
收入确认条件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确认时间
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时
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
需要安装和检测的设备:接收商品及安装检验完毕时
安装程序较简单,为发出商品时
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增值税: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收入金额
售后回购
先卖后买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商业折扣
折后价格
增值税中的折扣销售
现金折扣
原价确认收入
差额确认利息费用
增值税中的销售折扣
以旧换新
卖旧新买
买一赠一
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
增值税:视同销售
销售折让
销售退回
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 提供劳务
确认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安装费
宣传媒介收费
软件费
完工进度确认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
②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③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服务费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
会员费
只允许取得会籍
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
分期计收入
特许权费
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
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
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3. 财产转让
股权转让收入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变更手续时生效时确认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入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不作为股息红利收入,也不增加该项长投的计税基础
用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股,应视同利润分配
合作开发房地产
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开发协议中约定分配利润的,投资方取得的利润为股息红利所得
撤资
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回收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清算
相当于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
5. 利息收入
6. 租金
租赁期限跨年度的,且租金为一次性支付的,可分期均匀
7. 特许权
合同约定时间确认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认来源地
8. 捐赠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
特殊收入确认
分期销售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或建筑安装超过12个月的
已完工作的测量
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产品分成方式
分得产品的日期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处置资产收入确认
内部处置
外部处置
境外处置
权属改变或者移至境外应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货物、财务、劳务用于其他用途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
超过三年未支付,除非企业能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债权人没有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
不征税收入
非企业性质单位收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到的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计入收入总额,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作为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不包括出口退税
概要
有文件、有要求、有核算
相应的费用不能扣除资产折旧摊销不能扣除
5年不用,第6年计收入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相对应的折旧、摊销和扣除
单项规定
核电
社保基金、养老基金
软件生产
政府无偿还转的资产
免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国债利息收入
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2.居民企业之间
3.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
非盈利组织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免税
税收优惠是免征,减征
以前年度亏损
高新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结转10年弥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第一条所称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注明的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三、企业发生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合并或分立重组事项的,其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本公告有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一)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被合并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二)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被分立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三)合并企业或分立企业具备资格的,其承继被合并企业或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通知》第一条和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处理。 四、符合《通知》和本公告规定延长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条件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自行计算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并填写相关纳税申报表。 五、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8月23日
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先亏先补
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境内盈利
各项扣除
成本
费用
税金
损失
其他支出
知识点
工资薪金
劳务派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4号)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直接给劳务派遣公司
为劳务费支出
不作为工资薪金总额基数
直接支付给员工
工资薪金
福利费
股权激励
立即行权
非立即行权
行权时作为工资薪金
股票的公允价值和激励对象支付价格的差额
福利费
随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规定的薪金、工资支出条件的,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总额的14%
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的2%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的8%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
无结转年限的扣除项目 1.广告宣传费 2.职工教育经费 3.保险企业手续费 4.创投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
动漫企业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
作为成本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核电厂操作员培养费用作为发电成本直接扣除
航空公司训练费用作为运输成本扣除
保险费
人险
社会保险
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全体职工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5%
商业保险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可扣
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可扣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保险支出可扣
财险
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可扣
借款费用
包括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发生的合理费用
不需要资本化
税前据实扣除
资本化
资产购置、建造期间
计入资产成本
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
利息费用
向金融企业借款
据实扣除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非关联
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关联
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符合债资比2:1或5:1
向自然人借款
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
应缴资本的差额应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
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的60%PK销售收入的5‰
取小
筹建期
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
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
按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收入计算限额
广宣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
一般企业
销售收入的15%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
销售收入的3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
不得扣除
非广告性赞助
不得扣除
分摊协议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销售收入:两作两不作
两作: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两不作: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公益捐赠
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位于名单内的公益性群众团体也可以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准予在捐赠的次年起三年内结转
先捐先扣
全额扣除
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冬奥会和冬残奥会、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捐赠支出
股权捐赠
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股权取得的历史成本确定
手续费、佣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 成文日期:2009-0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合称新税法)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财税2019年第72号公告废止这条)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财税2019年第72号公告废止这条)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本通知规定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保险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现就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二、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其他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中第二条至第五条相关规定处理。保险企业应建立健全手续费及佣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强手续费及佣金结转扣除的台账管理。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中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税前扣除的政策和第六条同时废止。保险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5月28日
(保费收入-退保金)*18%
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广告宣传费 2.职工教育经费 3.保险企业手续费 4.创投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没有结转年度限制
其他企业
合同或协议收入*5%
电信企业
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经营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债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的销售费用不超过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扣除
购买固定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
其他扣除项目
保险保障基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已发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汇兑损失
租赁费
环保专项基金
劳动保护费
有关资产的费用
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
专项申报、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扣除、不得超过5年
多缴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抵扣、不足抵扣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或申请退税
追补确认年度亏损应先调整支出所属年度亏损额,再按照弥补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不得扣除项目
支付的股息红利、税收滞纳金、未经核定的准备金、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