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具:大多采用金融票据,应在条款中列明是使用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本票(PROMISSORY NOTE)、还是支票(CHEQUE、CHECK)
使用汇付支付方式时,应在条款中列明汇付方法是信汇、电汇还是票汇;
使用托收支付方式时,应在条款中列明托收方式是跟单托收还是光票托收,托收的条件是付款交单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还是承兑交单D/A(dou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使用LC支付方式时,应在条款中列明 开证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种类、信用证有效期及到期地点等;
关于支付时间,应在条款中结合支付方式列明是 预付、凭单付现,还是即期付款、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
支付地点和支付当时密切关联,一般支付地点:汇付、托收--买方所在地,LC-卖方营业地;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关规定:
如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地点支付价款,必须在“卖方营业地”支付。
若卖方有一个以上营业地时,在“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支付,
如果没有营业地,则在起“惯常居住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