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增值税知识导图
一张思维导图带你了解增值税的知识内容,包括一般征税范围、征税义务人、扣缴人等方面,希望梳理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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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会计科目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第六章 合同的保全
固定资产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存货
初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
应收及预付款项
二(一征税范围、征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包括应税销售行为和进口的货物。
1.销售、进口的货物。
2.销售劳务。(对货物的)。
①加工;②修理修配;③公司员工为公司提供的劳务不算。
传统项目
3.销售服务。(对人的)。(交邮电建金现生)
①交通运输。9%。
Ⅰ.陆路=(铁路+其他陆路)(其他陆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轻轨)、水路、航空、管道。
Ⅱ.出租车公司向本公司出租车司机收管理费=陆9%;
Ⅲ.程租、期租、湿租(交通工具+配工作人员)=交通运输服务9%;不是租赁。
Ⅳ.航空干租(空飞机,无人无油)、水路光租=租赁服务;
②邮政服务。(0、9%)。
Ⅰ.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0%、其他邮政服务(邮册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9%。
③电信服务。(6%、9%)。
Ⅰ.基础电信服务(云打电话)9%;
Ⅱ.增值电信服务(用流量的+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6%;
④建筑服务。9%。
Ⅰ.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Ⅱ.有形动产修理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
Ⅲ.物业为业主提供装修服务9%。(不是生活服务)
Ⅳ.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9%。
⑤金融服务。6%。
Ⅰ.贷款+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Ⅱ.融资性售后回租(把机器卖出去,再租回来)——贷款服务6%
Ⅲ.非保本的投资收益、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收增值税;
⑥现代服务。6%。
Ⅰ.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广播影视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Ⅱ.外墙广告位9%、地铁扶手广告位13%。
Ⅲ.经营租赁服务:(所有权不变)广告位、过路费、水路光租、航空干租、车辆停放费;
Ⅳ.安装后运行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⑦生活服务。6%。
Ⅰ.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Ⅱ.
营改增项目
4.销售无形资产。(6%、9%)。
①无形资产(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6%。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9%。
5.销售不动产。9%
①、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水坝);
6.缴纳增值税的经济行为需具备的条件。
1、)缴纳增值税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①发生在我国境内;②应税行为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③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④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2、)境内:
①服务、无形资产——销售或购买方在境内;
②销售、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③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在境内;
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在境内:
{境外单位、个人}向{境内单位、个人}销售、出租{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等。
4、)为他人:
①本质上强调”经营性活动“。
②向其他单位、个人无偿替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除外},应该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
5、)有偿:
②无偿≠非营利。存在无偿而营利的情况。
①有偿≠收钱。主要是其以营利为目的。如:公司提供的无偿接送上下班、单位、个人向其他单位、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界定:
①罚没物品。
Ⅰ、【不收增值税】:1)、具备拍卖条件——拍卖收入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2)、不具备拍卖条件——变价收入为罚没收入;3)、金银、有价证券、外币、非禁止出口的文物——收购价收入为罚没收入;
Ⅱ、【收增值税】:经营单位购入拍卖品再销、国家指定销售单位正常销售、专管机关、企业经营该物品。
不征收增值税
②航空运输服务。票已售,逾期未提供服务。收
③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收增值税。不直接挂钩的不收增值税,如:新能源购车补贴、运营补贴。
④融租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重点)。
⑤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创新药物的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收增值税;但是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的创新药品,不收增值税。
⑥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收。
⑦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航空运输服务,是公益事业,不收。
⑧房地产机构代收的相关住宅专项维修金,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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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行为界定:
①视同销售:
Ⅰ、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Ⅱ、销售代销货物;Ⅲ、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设在同一县(市)的机构除外;
②混合销售:
Ⅰ、混合销售。(一项销售中含货物+服务)。如:淘宝京东购物包邮。按”经营主业 “缴纳增值税。
Ⅱ、兼营。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行为。(统一纳税人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但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如:商场中有销售服装区、餐饮区、广播影视区。
二、纳税义务人、扣缴人。
一)纳税义务人
1.在我国境内的单位+个人。
2.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3.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4.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如: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为纳税人。(谁的名义,谁承担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
①我国境外的单位、个人在国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没有设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②境内没有代理人的,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