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既可以指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指口头或推定的劳动合同;简答|特点;劳动规章制度。
本导图汇总了中央银行中货币政策工具的内容,涵盖了含义、内容、分类、要素构成、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等。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论语孔子简单思维导图
《傅雷家书》思维导图
《童年》读书笔记
《茶馆》思维导图
《朝花夕拾》篇目思维导图
《昆虫记》思维导图
《安徒生童话》思维导图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这样读书就够了》读书笔记
妈妈必读:一张0-1岁孩子认知发展的精确时间表
劳动合同概述
定义
法条
16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ps 劳动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既可以指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指口头或推定的劳动合同
简答|特点
解释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外单独立法?
从属性
区分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根本标准
人格从属
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经济组织体系之内,对自己的劳动行为不能自主支配,在用人单位的监督、指挥和管理下劳动
经济从属
劳动者提供劳动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目的,满足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目的,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ps
导致了对劳动合同意思自治的限制,为了实现实质正义而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
表现特征
遵守规章制度
对指示无权拒绝
人身性
劳动合同的标的物
劳动力→是劳动者人格价值的一部分,是具有人格意义的财产
一般的财产交换合同的标的物均为身外之物,而劳动合同交换的劳动力和劳动者人身密不可分
社会性
劳动法的理念
社会本位
例如
关于解雇阻碍事由的规定
种类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分类的原因
在宏观上
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微观上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合同规避雇佣保护制度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第一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第一款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个方式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大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协商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强制订立
无须征得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1、一般指同一用人单位 但如果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原用人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以及劳动合同承继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连续
规定了非劳动者原因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46条)(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否则单位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金
明确了违法的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
(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熟背劳动合同法十四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适用解雇保护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概念: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定
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特征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单方法律行为
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不仅仅约束劳动者)
是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
制定程序
共议单决
立法来看✅
法定环节
职工参与→报送审查或备案→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了解
制度的效力
赋予制度效力的原因
法律规范的延申和具体化;劳动合同的附件;实现劳动过程中的自治规范。
要求
制定主体合法
分支机构经法人总机构授权才可以制定
内容合法
不低于集体劳动合同标准
程序合法
与劳动合同在效力上的关系
补充效力
替代效力
劳动待遇与劳动条件上 劳动合同不得低于劳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标准 否则以劳动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代替
排除效力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更有利时劳动者可以不受规章制度的约束,反之亦然。
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
*劳动规章无效和未作出规定时
诚信原则 忠实义务
劳动者违反其必须遵守的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以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提出抗辩的,不予支持。
应当仅就影响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进行审核,以免过度干涉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带来损害的后果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