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法企业所得税
经济法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编辑于2021-12-22 10:46:18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用收入全额减去财产净值的余额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税率
居民
25%
非居民
20%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销售货物
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
采用完工进度确认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
固定、生物、无形、股权、债权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
接受捐赠收入
来自其他企业、组织、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
其他收入
资产溢余收入、逾期包装物押金、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又收回的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违约金、汇兑收益
特殊收入
非货币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应视同销售、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买一赠一销售的,不属于捐赠
售后回购按销售和购进处理
以旧换新
扣商不扣现
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发生当期冲减销售商品收入
买一赠一(按总的销售金额按比例分摊)
各项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
成本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
费用
销售、财务、管理
税金
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建税、房产、车船、城镇土地使用、印花
损失
不可抗力损失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及其他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可结转)
14%、2%、8%
社会保险费
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
借款费用、利息费用(非向金据实;非金向非金超过部分不扣除)、汇兑损失
公益性捐赠
年度利润总额的12%,三年内结转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教科文卫体,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的60%,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不能结转
广告宣传费
当年营业收入15%,超过可以后结转(化妆品制造、医药饮料等不含酒类可到30%)
环境专项保护、保险费、租赁费、劳保费、有关资产费用、总机构分摊费用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党组织工作经费、诉讼费、违约金、银行加收罚息
不得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超过的捐赠、赞助、未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管理费、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
税收优惠
在收入中减去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收入)
减免所得
免征
农作物新品种、中药材、林木、远洋捕捞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减半征收
花卉、茶、香料、海水内陆养殖
3年3减半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技术转让所得
不超过500万元,免征;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境内无设立无联系的境内所得,减按10%税率
债券利息减免税
2012及以后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2019-2023发行的铁路债权利息收入减半,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
西部地区减免税
以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减按15%税率
减计收入
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收入、养老、托育、家政等收入,减按90%
从成本、费用中减去
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
开发新工艺等—加计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150%摊销
开展研发活动—加计75%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175%摊销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按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加速折旧和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
缩短折旧年限,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税法规定的60%
2018-2020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500万,一次性当成本费用扣除
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不同类型企业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则*25%*20%;100到300万,则*50%*20%)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2018年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
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2免3减半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5年免征
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投资未上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投资额的70%
以前年度亏损
5年,最长不超10年
资产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
不得折旧扣除
房屋、建筑物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
计税基础
外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及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
融资租入—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相关费用,未约定总额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
盘盈—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
改建—法定支出+改建支出
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20、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10、器具工具家具5、飞机火车轮船以外交通工具4、电子设备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折旧年限
林木类10、畜类3
无形资产
不得摊销扣除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
计税基础
外购—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达到预定用途的支出
自行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达到预定用途的支出
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
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准予扣除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尚可使用年限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剩余租赁期限摊销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修理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投资资产
成本准予扣除
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现金以外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成本
存货
成本扣除
支付现金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为成本
现金以外的取得的存货,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成本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材料费、人工费和间接费用为成本
资产损失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当年申报扣除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在当期应纳税额抵免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取得在中国境外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抵免限额=境外应税所得*25%
应纳税额抵免
购买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应纳税额抵免,5年内结转,若5年内出租、转让,补缴税款
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减征或免征,须报批准
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期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