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总结,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之间相互关联,共同形成一个整体。
编辑于2022-02-09 21:23:10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一、控制目标
1. 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
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之间相互关联,共同形成一个整体。
对立关系
• 质量要求较高→投入较多资金,花费时间较长。 • 缩短工期→总投资增加,或使质量下降。 • 降低投资→降低功能和质量要求。
统一关系
• 适当增加投资,可缩短工期,提早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全寿命周期经济效益。 • 适当提高功能和质量要求,虽然会增加一次性投资和延长工期,但可降低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 • 进度计划制定合理,可以使工程进展具有连续性和均衡性,缩短工期,同时可获得较好的工程质量和降 低造价。
2.三大目标确定与分解
建设工程总目标的分析论证原则
• 在追求质量、造价和进度最佳匹配关系时,应确保质量目标符合强制性标准。 •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质量目标通常采用定性分析方法,而造价、进度目标可采用定量分析方法。 • 不同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可具有不同的优先等级。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优先顺序并非固定不变。努力在“质 量优、投资省、工期短”之间寻求最佳匹配。
建设工程总目标的逐层分解
• 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展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目标体系。 • 需要逐级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按工程参建单位、工程项目组成和时间进展等制定分目标、子目标及可执行目标。 • 上一级目标控制下一级目标,下一级目标保证上一级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管理
完整的合同管理的内容 • 施工招标的策划与实施。 • 合同计价方式及合同文本的选择。 • 合同谈判及合同条件的确定。 •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 合同履行检查。 • 合同变更、违约及纠纷的处理。 • 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总结评价。
(一)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
1.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2.工程暂停的相关事宜
1.暂停时,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 2.因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复工审批或指令
•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 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二)工程变更处理
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审查变更申请
• 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 •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 专题会议。
评估变更费用
总监组织专监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会签变更单
总监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实施变更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2.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变更处理职责
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的变更施工。
(三)工程索赔处理
费用索赔
•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 限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 • 处理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工期延期索赔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规定的工程延期审批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 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
(四)施工合同争议与解除处理
因建设单位原因解除合同
监理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 支付证书。
因施工单位原因解除合同
• 项目监理机构应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 •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 单位款项的证明。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解除合同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三、信息管理
(一)建设工程信息收集
(二)建设工程信息的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存储
1.信息的加工和处理
2.信息的分发和检索
3.信息的存储
四、组织协调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2.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协调
• 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和建设单位的意图。 • 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特别是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主动帮助建设单位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自己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 尊重建设单位,让建设单位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
3.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协调应注意以下问题
•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 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
协调工作内容
• 与施工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既有原则又要灵活) • 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协调。 • 对施工单位违约行为的处理。 • 施工合同争议的协调。(首先协商解决) •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监理对分包的质量、进度直接跟踪监控,通过总承包单位进行调 控、纠偏。
4.项目监理机构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 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 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项目监理机构掌握比原设计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时,可主动通过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 • 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监理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两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项目监理机构要与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工作,需要建设单位的支持。
5.项目监理机构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
2.与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等的协调
(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方法
1.会议协调
1.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性质
•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 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 • 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
会议组织
• 由建设单位主持 • 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授权代表参加,可邀请分包单位代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人 员参加。
监理参会内容
• 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 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2.监理例会
会议性质
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问题的会议。宜每周召开一次。
会议组织
•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 参加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 工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也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 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
监理参会内容
•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 检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 检查分析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 其他有关事宜。
3.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建设 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2.交谈协调
交谈包括面对面交谈、电话和微信等交谈方式
3.书面协调
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通知书、联系单、月报等方式。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
•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 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 •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实施及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1.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
• 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 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紧急情况下,监理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形成监理报告。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工作方式
一、巡视
1. 巡视的内涵
2. 巡视的作用
• 观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 • 观察、检查包括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机械、周边环境等在内的施工情况。 • 观察、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观察、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观察、检查并解决其他相关问题。
3. 巡视的内容和职责
•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的相关章节中编制体现巡视工作的方案、计划、制度等相关内容,以及在监理实施细 监理实施细 则中明确巡视要点、巡视频率和措施。 •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经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 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理人员巡视的工作成果。
1.巡视内容
施工质量方面
• 天气情况是否适宜施工作业,如不适宜施工作业,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 • 施工人员作业情况,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 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已检测合格。 • 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 施工机具、设备的工作状态;周边环境是否有异常情况等。
安全生产方面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方案施工。 • 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运行情况。 • 施工临时用电情况。 • 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工人违章情况。 • 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 • 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等。
2.巡视发现的问题
二、平行检验
1.内涵、内容、作用
2. 平行检验工作内容和职责
• 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依据监理合同编制平行检验方案,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等,并设计各平行检验记录表式。 • 平行检验的方法包括量测、检测、试验等。 •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将平行检验方面的文件资料等单独整理、归档。
三、旁站
•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 是监理工作中用以监督工程质量的一种手段。
1.旁站的作用
• 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 • 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旁站记录存档备查。
2. 旁站工作内容
• 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 • 旁站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 在旁站实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方案和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旁站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旁站工作职责
•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 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原始资料。
4.发现问题的处理
• 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四、见证取样
1. 见证取样
2. 授权
•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通知三方主体) •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3. 检测报告
4. 见证监理人员工作内容
• 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 细则中应包括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
5. 见证监理人员的职责
• 在现场进行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 • 对试样进行监护、封样加锁。 • 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 • 协助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一、工程监理信息系统
1.工程监理信息系统的主要作用
2.工程监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
• 信息管理(提供标准化、结构化数据) • 动态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 决策支持(方案比选) • 协同工作(工程参建方信息共享协同工作)
二、建筑信息建模(BIM)
• BIM是利用数字模型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 • 可以实现建设工程全寿命期集成管理。 • 在建设工程实施阶段, 借助于BIM技术, 可以进行设计方案比选, 实际施工模拟, 在施工之前就能发现施工阶段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便能提前处理,从而可提供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配置人员、材料和设备,在最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合理运用。
1.BIM技术特点
• 可视化 • 协调性 • 模拟性5D(3D+进度+造价) • 优化性(设计优化+特殊项目设计优化) • 可出图性(综合管理线图+综合结构留洞图+碰撞检查侦错报告和建议改进方案)
2.BIM在工程监理中的应用
1.应用目标
• 可视化展示 • 提高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质量 • 控制工程造价 • 缩短工程施工周期
2.应用范围
• 可视化模型建立。 • 管线综合。 • 4D虚拟施工。 • 成本核算。(缺乏可靠的成本数据是造成工程造价超支的重要原因)